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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乡间采集民间歌谣的年轻人,在夏天刚刚到来的时候,在田间遇到了正赶着牛犁地的老人福贵,“我看到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老人管他的牛也叫福贵。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向这位好奇的年轻人讲起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爹是位阔老爷,年轻的福贵自然是阔少爷,家里拥有一百多亩良田。他娶了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年轻漂亮的女学生家珍,有了个女儿凤霞,家珍还怀着孩子。可福贵似乎注定要成为一个孽子,喜欢钻妓院,并时常让妓女驮着去羞辱老丈人。后又沉溺于赌博,被龙二设局,把田地、家产输了个精光。老爹被他活活气死,老丈人把女儿接回城里。为了养活一家,福贵找地主龙二租了五亩地,成了穿粗布衣服的佃户。家珍生下儿子有庆半年后,“穿着水红的旗袍,手挽一个蓝底白花的包裹,漂漂亮亮地回来了。路两旁的油菜花开的金黄金黄,蜜蜂嗡嗡叫着飞来飞去”,身后的包裹里包着有庆,一家人喜出望外。不久母亲生病,福贵去城里找郎中,不想遇见国民党炮队,被拉了壮丁,一路向北走到安徽。他结识了逃过七次的老兵老全和娃娃兵春生。渡过长江后,他们被解放军包围,被运送回来的伤员越来越多,无人理睬。一场大雪过后,数千伤员都被冻死,老全也被流弹击毙。福贵被俘后领了盘缠,一路跟着向南打去的解放军的后面回到了家。此时,母亲已不在人世,女儿凤霞则因为一场高烧成了哑巴。村里搞土改,富贵家分得原来租龙二的那五亩田,而龙二则被作为恶霸地主枪毙。被拉去枪毙前,龙二在路上遇到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福贵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觉得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家珍却对他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为了省下钱送有庆读书,福贵两口子把凤霞送了人。凤霞自己偷偷回来过一次,不忍心的福贵最终还是把她留在了家里。到了1958年,田地和家里养的羊都归了人民公社,吃大锅饭和大炼钢铁的时代到来。紧接着又是闹饥荒,患了软骨病的家珍到城里找父亲要了一小袋米,一家人才算硬撑了过去。有庆读五年级的时候,女校长生孩子大出血,献血的有庆因抽血被抽光而死去。校长是县长的女人,而县长正是当年的娃娃兵春生。一心只想杀人的福贵只好认命,抱着儿子往家走,瞒着家珍把他埋在爹娘的坟旁。经历了又一次沉重打击的家珍濒临死亡,已经在安排后事。也许是老天眷顾,她的病奇迹般地好转。长大成人的凤霞也找了个好人家,相中她的是城里的搬运工、偏头二喜。懂事、能干的二喜把婚礼办得气派热闹,让二老在村里人面前长了脸。可惜美好幸福的生活总是短暂的,凤霞生下孩子苦根后大出血死在医院里,家珍不久也离开人世。失魂落魄的二喜独自带着苦根劳作、生活,在一次意外中被水泥板夹死。福贵把苦根带回乡下,两人相依为命,而苦根也成了他的得力帮手。苦根七岁时,福贵把生病的他留在家中,煮了半锅新鲜的豆子给他吃,没曾想苦根被豆子噎死了……孤苦伶仃的福贵心里想: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作家余华在小说前言中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小说里至少交织着两股同情的目光:其一自然是叙事者福贵的。他和他的家庭经历了抗战前、抗战、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大跃进、三年天灾人祸、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作为微不足道的个体,他本人也在时代浪潮的起伏中浮沉。他和那头他从屠夫刀下拯救出来的老牛被人骂作“两个老不死的”,却在艰难时世、无常人生中获取了一颗平常心。其二是出自倾听老人述说前尘往事的“我”的,或者说,是依附在讲故事的老人身上的作家的。就像余华在小说《韩文版自序》中所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这里的“同情”一词,并不是指对世界抱以怜悯和惋惜,而是意味着作为世界的一分子,他本身就是一个世界。纵使万劫不复,也需要承受每个人都需要承受的一切,需要意识到,活着本身是一件美好的、值得赞颂的事情,哪怕最终一无所有。因此,虽然小说里充满了不期然的苦难,接踵而至的死亡,但它同时也向读者讲述了苦难的眼泪的宽广与丰富,死亡的绝望的不存在。时间的神奇并不仅仅体现在它改变了一切,也凸显在它让人在生活的淬炼中获得了超乎想象的忍耐力,以及平静地看待我们无法掌控的世界的能力。可以说,这部小说教育了作家,但它是否能够让每一位读者从此也能超然地看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每一件事,仍然是个未知数。
小说的核心在讲故事,而怎么讲故事成为小说艺术的关节点。德国哲学家、作家本雅明在谈论小说时曾说:“讲故事者是一个让其生命之灯芯由他的故事的柔和烛光徐徐燃尽的人。”(本雅明《讲故事的人》)在《活着》中,正是风烛残年的老人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娓娓道來,让无数个故事纷至沓来,带着老人平淡的口吻,也在平淡中蕴蓄着感伤与温暖的力量,使之不断叩击着阅读者的心灵。余华在回顾小说的创作过程时曾提到,最初他选择第三人称来写,却难以为继;后来他换用第一人称,让老人自己去讲述,写作一下子变得顺畅起来。这种叙事人称和视角的转换当然不只是小说技巧问题,艺术技巧总是与小说的蕴含意指无法剥离。这种转换涉及小说的主旨是指向生活者还是幸存者,这其中有着细微差别。作家曾解释说:
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活着·日文版自序》) 在小说的《麦田新版自序》中,作家再次强调:“《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种认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小说中的虚构人物和故事情节;或者说,写作让写作者获得了超越作品的人生洞见,这是写作与人生的相互激荡,也是写作所承担的人生使命和社会功能。余华称自己写了一部“高尚的作品”,并不是骄矜之言。
如果结合小说的结构,我们能更清楚地意识到叙事人称变换的重要意义。作家有意在作品中设置了讲述者福贵与倾听者“我”的对比:一个是饱经风霜、阅尽人生的老人,一个是游手好闲、对生活充满无知与好奇的年轻人。小说开篇所描写的“我”在鄉间闲逛中的奇闻异事也因此闲笔不闲,因为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正在经历着生活,也都将有各自的故事。同时,作家有意将福贵描述为“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小说中的“我”感叹道:“他的讲述像鸟爪抓住树枝那样紧紧抓住我。”小说不时把故事从遥远的过去拉回到讲述现场,一方面出于叙事节奏的考虑,一方面也带出了倾听者的反应和追问,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本雅明在同一篇文章中说:“小说富于意义,并不是因为它时常稍带教诲,向我们描绘了某人的命运,而是因为此人的命运借助烈焰而燃尽,给予我们从自身命运中无法获得的温暖。吸引读者去读小说的是这么一个愿望:以读到的某人的死来暖和自己寒颤的生命。”许多年来无数的读者为《活着》所吸引和感动,也是因为,我们预知了福贵的死亡——在小说的时间之外——而也因此为自己的“寒颤的生命”和未知的命运,增添了一丝温暖。
?荩?荩?荩【名家评点链接】
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美国《时代》周刊2013年11月9日
《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美国《华盛顿邮报》2003年11月2日
小说在历史动荡的背景上以貌似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其冷静的风格使读者与福贵同甘共苦,当好运垂顾他时,我们会欣然微笑;当他遭受厄运打击时,我们又会黯然神伤。悲剧总是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一位作家甚至因此称《活着》是“中国的《约伯书》”。
——合众国际社2003年8月19日
福贵的爹是位阔老爷,年轻的福贵自然是阔少爷,家里拥有一百多亩良田。他娶了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年轻漂亮的女学生家珍,有了个女儿凤霞,家珍还怀着孩子。可福贵似乎注定要成为一个孽子,喜欢钻妓院,并时常让妓女驮着去羞辱老丈人。后又沉溺于赌博,被龙二设局,把田地、家产输了个精光。老爹被他活活气死,老丈人把女儿接回城里。为了养活一家,福贵找地主龙二租了五亩地,成了穿粗布衣服的佃户。家珍生下儿子有庆半年后,“穿着水红的旗袍,手挽一个蓝底白花的包裹,漂漂亮亮地回来了。路两旁的油菜花开的金黄金黄,蜜蜂嗡嗡叫着飞来飞去”,身后的包裹里包着有庆,一家人喜出望外。不久母亲生病,福贵去城里找郎中,不想遇见国民党炮队,被拉了壮丁,一路向北走到安徽。他结识了逃过七次的老兵老全和娃娃兵春生。渡过长江后,他们被解放军包围,被运送回来的伤员越来越多,无人理睬。一场大雪过后,数千伤员都被冻死,老全也被流弹击毙。福贵被俘后领了盘缠,一路跟着向南打去的解放军的后面回到了家。此时,母亲已不在人世,女儿凤霞则因为一场高烧成了哑巴。村里搞土改,富贵家分得原来租龙二的那五亩田,而龙二则被作为恶霸地主枪毙。被拉去枪毙前,龙二在路上遇到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福贵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觉得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家珍却对他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为了省下钱送有庆读书,福贵两口子把凤霞送了人。凤霞自己偷偷回来过一次,不忍心的福贵最终还是把她留在了家里。到了1958年,田地和家里养的羊都归了人民公社,吃大锅饭和大炼钢铁的时代到来。紧接着又是闹饥荒,患了软骨病的家珍到城里找父亲要了一小袋米,一家人才算硬撑了过去。有庆读五年级的时候,女校长生孩子大出血,献血的有庆因抽血被抽光而死去。校长是县长的女人,而县长正是当年的娃娃兵春生。一心只想杀人的福贵只好认命,抱着儿子往家走,瞒着家珍把他埋在爹娘的坟旁。经历了又一次沉重打击的家珍濒临死亡,已经在安排后事。也许是老天眷顾,她的病奇迹般地好转。长大成人的凤霞也找了个好人家,相中她的是城里的搬运工、偏头二喜。懂事、能干的二喜把婚礼办得气派热闹,让二老在村里人面前长了脸。可惜美好幸福的生活总是短暂的,凤霞生下孩子苦根后大出血死在医院里,家珍不久也离开人世。失魂落魄的二喜独自带着苦根劳作、生活,在一次意外中被水泥板夹死。福贵把苦根带回乡下,两人相依为命,而苦根也成了他的得力帮手。苦根七岁时,福贵把生病的他留在家中,煮了半锅新鲜的豆子给他吃,没曾想苦根被豆子噎死了……孤苦伶仃的福贵心里想: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作家余华在小说前言中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小说里至少交织着两股同情的目光:其一自然是叙事者福贵的。他和他的家庭经历了抗战前、抗战、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大跃进、三年天灾人祸、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作为微不足道的个体,他本人也在时代浪潮的起伏中浮沉。他和那头他从屠夫刀下拯救出来的老牛被人骂作“两个老不死的”,却在艰难时世、无常人生中获取了一颗平常心。其二是出自倾听老人述说前尘往事的“我”的,或者说,是依附在讲故事的老人身上的作家的。就像余华在小说《韩文版自序》中所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这里的“同情”一词,并不是指对世界抱以怜悯和惋惜,而是意味着作为世界的一分子,他本身就是一个世界。纵使万劫不复,也需要承受每个人都需要承受的一切,需要意识到,活着本身是一件美好的、值得赞颂的事情,哪怕最终一无所有。因此,虽然小说里充满了不期然的苦难,接踵而至的死亡,但它同时也向读者讲述了苦难的眼泪的宽广与丰富,死亡的绝望的不存在。时间的神奇并不仅仅体现在它改变了一切,也凸显在它让人在生活的淬炼中获得了超乎想象的忍耐力,以及平静地看待我们无法掌控的世界的能力。可以说,这部小说教育了作家,但它是否能够让每一位读者从此也能超然地看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每一件事,仍然是个未知数。
小说的核心在讲故事,而怎么讲故事成为小说艺术的关节点。德国哲学家、作家本雅明在谈论小说时曾说:“讲故事者是一个让其生命之灯芯由他的故事的柔和烛光徐徐燃尽的人。”(本雅明《讲故事的人》)在《活着》中,正是风烛残年的老人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娓娓道來,让无数个故事纷至沓来,带着老人平淡的口吻,也在平淡中蕴蓄着感伤与温暖的力量,使之不断叩击着阅读者的心灵。余华在回顾小说的创作过程时曾提到,最初他选择第三人称来写,却难以为继;后来他换用第一人称,让老人自己去讲述,写作一下子变得顺畅起来。这种叙事人称和视角的转换当然不只是小说技巧问题,艺术技巧总是与小说的蕴含意指无法剥离。这种转换涉及小说的主旨是指向生活者还是幸存者,这其中有着细微差别。作家曾解释说:
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活着·日文版自序》) 在小说的《麦田新版自序》中,作家再次强调:“《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种认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小说中的虚构人物和故事情节;或者说,写作让写作者获得了超越作品的人生洞见,这是写作与人生的相互激荡,也是写作所承担的人生使命和社会功能。余华称自己写了一部“高尚的作品”,并不是骄矜之言。
如果结合小说的结构,我们能更清楚地意识到叙事人称变换的重要意义。作家有意在作品中设置了讲述者福贵与倾听者“我”的对比:一个是饱经风霜、阅尽人生的老人,一个是游手好闲、对生活充满无知与好奇的年轻人。小说开篇所描写的“我”在鄉间闲逛中的奇闻异事也因此闲笔不闲,因为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正在经历着生活,也都将有各自的故事。同时,作家有意将福贵描述为“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小说中的“我”感叹道:“他的讲述像鸟爪抓住树枝那样紧紧抓住我。”小说不时把故事从遥远的过去拉回到讲述现场,一方面出于叙事节奏的考虑,一方面也带出了倾听者的反应和追问,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本雅明在同一篇文章中说:“小说富于意义,并不是因为它时常稍带教诲,向我们描绘了某人的命运,而是因为此人的命运借助烈焰而燃尽,给予我们从自身命运中无法获得的温暖。吸引读者去读小说的是这么一个愿望:以读到的某人的死来暖和自己寒颤的生命。”许多年来无数的读者为《活着》所吸引和感动,也是因为,我们预知了福贵的死亡——在小说的时间之外——而也因此为自己的“寒颤的生命”和未知的命运,增添了一丝温暖。
?荩?荩?荩【名家评点链接】
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美国《时代》周刊2013年11月9日
《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美国《华盛顿邮报》2003年11月2日
小说在历史动荡的背景上以貌似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其冷静的风格使读者与福贵同甘共苦,当好运垂顾他时,我们会欣然微笑;当他遭受厄运打击时,我们又会黯然神伤。悲剧总是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一位作家甚至因此称《活着》是“中国的《约伯书》”。
——合众国际社200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