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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基于教育矫治的功能,将社区矫正对象扩大到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视角之下的行为人,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矫治,无论从有效控制犯罪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还是从优化司法资源和保障人权的视角,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视角之下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都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