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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是否进入立法"后体系时代",需要基于现实的判断,而不能把"后体系时代"作为一个时间性概念使用。我国立法活动仍然处于不断完善阶段,法律规范尚未能调整全面的社会生活,法律部门之间和法律部门内部规则之间的冲突并没有因为《立法法》的修改得到有效的消除。《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断丰富、充实、调适、规范各级立法仍然是"科学立法"的主要内容,其根本任务仍然是以不断完善现行法律体系为己任。立法"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