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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改革发端于农村,肇始于土地。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本特征的农村改革,对中国农村发展、解决温饱问题以及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农村土地问题再次凸显,成为目前制约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的核心问题。只有建立完善的征地制度,实现土地可依法自由流转,才能保证运用市场机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合理配置,使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生产能力实现良性互动。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征地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控制征地的规模。必须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一个是保障农民的权益,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并且在征地时就必须解决好他们的生计问题,包括他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特别强调,要把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五权”落实到位。他提出,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要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权;要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获得权;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法定处分权。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王小映博士指出,只有真正将农民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落实到位,才能实现土地依法自由流转。而在实现土地依法流转后,就有可能出现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形成专业化农业生产企业,走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一部分农民可利用流转金或补偿金进入二、三产业;一部分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进入农业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工人,甚至还可以拥有企业股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认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除解决土地依法流转的问题外,还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金融支持体系,一方面通过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和合理的农业补贴政策增加农业投入,提高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金融工具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在这些问题上,我国目前的状况还不尽如人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中国农业投资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对资金的渴求。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3年6月,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83.8%,但农户贷款覆盖面仅为25%,多达3/4的农户没有享受到农业贷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说,目前我国农户的信贷需求往往规模小而分散,缺少抵押担保且季节性强。因此建立具备工业化生产模式的农业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形成完善的农业金融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农业企业信用机制和担保机制,从而形成以民间投资为主体,国家财政性投资为引导,信贷资金为支撑,外资、民资和资本市场资金等各类资金多元化投入的农业投融资体系。
有专家还特别强调提出,农业企业不应该也决不能过多依赖国有资本投资,民营资本应成为农业企业外部投资的主要来源。随着“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政策环境将为民资进入农业企业提供巨大商机,民营资本大举进军农业的历史性机遇已经来临。
据安徽省工商联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安徽省确定的12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中,有57家是民营企业,占48%。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势头正劲。而收益预期也颇为看好。今年2月以来,江西民营企业在湖南省投资兴建的牛牛乳业公司销售网点迅速扩大,总订单达到2万余户,新增牛乳订户8000户;同时带动当地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数千名青年农民成了企业的员工。
“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对于农业补贴问题,美中商业与贸易委员会主席麦芮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际上农业补贴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农业资金支持方式。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很大部分落在流通环节上,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却得不到资金支持。中国政府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是非常积极的举措,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可以充分合理利用世贸协定中的“绿箱”政策直接对农户进行补贴,而同时应尽快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因为这是与世贸规则相违背的,容易造成农产品贸易的争端。
对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有着直接和重要意义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我国还相当脆弱。有调查表明,近21年来,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仅83亿元,而赔款支出就达70.4亿元,2002年更创下新低,收入仅为3.3亿元。农险市场的供求格局一直呈现出相反的情况,一边是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下降,另一边则是迫切需要保险的农户无处投保。就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险,人保财产农业保险部王亚明向记者介绍说,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往往严重亏损,一般而言,如果赔付率超过70%,保险公司就会出现经营亏损。而从1982年到2002年的20年,该公司农业保险的赔付率是88%。
对此,美国南方保险基金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帕特里克提出,中国有关部门应重组农险体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立法、税收、再保险和农业风险基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
接受采访的专家们指出,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对我国农业产业化是一个最大的契机。尽管还有不少难题,但农业产业化这条路非走不可。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特别强调,要把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五权”落实到位。他提出,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要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权;要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获得权;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法定处分权。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王小映博士指出,只有真正将农民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落实到位,才能实现土地依法自由流转。而在实现土地依法流转后,就有可能出现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形成专业化农业生产企业,走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一部分农民可利用流转金或补偿金进入二、三产业;一部分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进入农业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工人,甚至还可以拥有企业股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认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除解决土地依法流转的问题外,还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金融支持体系,一方面通过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和合理的农业补贴政策增加农业投入,提高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金融工具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在这些问题上,我国目前的状况还不尽如人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中国农业投资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对资金的渴求。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3年6月,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83.8%,但农户贷款覆盖面仅为25%,多达3/4的农户没有享受到农业贷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说,目前我国农户的信贷需求往往规模小而分散,缺少抵押担保且季节性强。因此建立具备工业化生产模式的农业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形成完善的农业金融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农业企业信用机制和担保机制,从而形成以民间投资为主体,国家财政性投资为引导,信贷资金为支撑,外资、民资和资本市场资金等各类资金多元化投入的农业投融资体系。
有专家还特别强调提出,农业企业不应该也决不能过多依赖国有资本投资,民营资本应成为农业企业外部投资的主要来源。随着“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政策环境将为民资进入农业企业提供巨大商机,民营资本大举进军农业的历史性机遇已经来临。
据安徽省工商联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安徽省确定的12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中,有57家是民营企业,占48%。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势头正劲。而收益预期也颇为看好。今年2月以来,江西民营企业在湖南省投资兴建的牛牛乳业公司销售网点迅速扩大,总订单达到2万余户,新增牛乳订户8000户;同时带动当地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数千名青年农民成了企业的员工。
“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对于农业补贴问题,美中商业与贸易委员会主席麦芮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际上农业补贴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农业资金支持方式。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很大部分落在流通环节上,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却得不到资金支持。中国政府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是非常积极的举措,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可以充分合理利用世贸协定中的“绿箱”政策直接对农户进行补贴,而同时应尽快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因为这是与世贸规则相违背的,容易造成农产品贸易的争端。
对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有着直接和重要意义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我国还相当脆弱。有调查表明,近21年来,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仅83亿元,而赔款支出就达70.4亿元,2002年更创下新低,收入仅为3.3亿元。农险市场的供求格局一直呈现出相反的情况,一边是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下降,另一边则是迫切需要保险的农户无处投保。就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险,人保财产农业保险部王亚明向记者介绍说,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往往严重亏损,一般而言,如果赔付率超过70%,保险公司就会出现经营亏损。而从1982年到2002年的20年,该公司农业保险的赔付率是88%。
对此,美国南方保险基金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帕特里克提出,中国有关部门应重组农险体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立法、税收、再保险和农业风险基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
接受采访的专家们指出,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对我国农业产业化是一个最大的契机。尽管还有不少难题,但农业产业化这条路非走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