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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情况简介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工作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管理。环境保护部(当时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4年发布了《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规定有毒化学品和首次进口化学品需要进行注册登记。2009年9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对有毒化学品管理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