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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上世纪的80年代开始,在我国各地就陆续试点进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而从我国“十三五”的规划起,不管在法律的层面,还是政策的层面,都对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积极推动。作为我国在环境管理中重要的制度,它对控制环境的污染以及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本文就针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及对策实施分析,希望对排污和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帮助作用。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现状;完善对策
前言: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污染控制中重要举措,它从原料、加工、生产和排放等各环节对质量标准实施了明确规定,它对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中仍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对排污许可证制度作用的发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这就需要正视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这也是现阶段排污管理和环境保护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1.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意义
按照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可以在生产和污染控制等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便于企业更好进行自我的管理,促进企业生产期间对环境管理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在现行环境的行政管理中,由于涉及到环境管理相关部门和职能是比较多的,很容易造成相关数据的权威性下降,也可能存在职能的交叉而导致衔接的不畅等情况,而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就能够对上述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对环境行政的管理职能实施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另外,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企业的生产和污染物的排放中使用,明确了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不同企业和不同规模企业的污染物在排放量方面给出具体要求,这样企业就能够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所要求的规范对自己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实施约束;且地方环境的行政部门也会按照区域环境中治理的方案、污染的程度和企的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分析,对企业内污染物的排放量赋予削减的指标,强化企业对环境管理的行为和污染控制的自觉性[1]。
2.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
2.1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在后期的监管规定方面还不够完善。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执行在全国的大多省份都已经实现有效贯彻与落实,而许可证在完成核发后怎样加强对排污许可后期的监管,还缺少相应指导性的文件。其次,相关的技术导则还需要细化。根据已出台《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分析,现阶段技术的导则以及自行监测针对的主要是重污染的行业类型,而对其他行业的相关技术导则以及自行监测还需要实施完善。再次,对已出台技术的导则以及自行监测规定还需要实施不断细化,如监测的因子选择、频次、生产的工艺等,其中对排污的因子在对浓度值明确要求基础上,还要对排放的速率等实施明确规定。
2.2企业的责任有待加强
在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过程中及领证后,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执行期间还普遍存在主体申报能力不足、责任的认识不清楚,对执行责任的重视度也不够,这对按证排污效果造成了很大影响。一是不管是登记类、简化类还是重点管理类的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填报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多数企业不具备填报能力,不知如何进行填报,影响的申报的热情和发证的进度;二是很多企业只是将排污许可证当作环保管理应付检查的一个必要文件,将其当作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的一个重要资料,对于排污许可证的副本上要求的排放标准、排污口的设置、环境管理要求、监测频次的要求没有认真阅读,没有落实执行要求;三是技术力量不足,科技力量支撑不够,很多企业规模较小,在人员力量、设备能力方面比较有限,特别是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落实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这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支持,但由于当前社会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数量不足,导致市场存在质次价高,这对排污许可证的制度落实产生直接的影响[2]。
2.3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度存在不足
对排污许可证核发中,主要通过环境管理的部门实施执行与落实。从现阶段环境管理的部门情况来看,虽然排污许可证的制度早有要求,但实际存在执行的时间还比较短,特别是一些行业规范才颁布执行,导致对排污许可证实施执行和审批的人员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的不足,发证和审核还存在依靠第三方技术力量支撑的现象,管理人员业务的水平直接对发证和监管造成了影响;其次,排污许可证执行的检查力度还很薄弱,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环保执法人员对检查排污许可证持有、执行情况还未作为必查项,形成企业有证无证区别不大,执行不执行许可要求没有区别。另外,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还存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缺乏。对于一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确认还需要发改部门、水务、市场、税务和环保等配合,按照确认的情况排污许可证决定是否实施发放。
3.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的对策
3.1做好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
首先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特别是申报系统的升级,系统做到简单明了,使企业一看就懂,一看就知道如何填报;二要做好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来明确技术标准和执行的流程,确保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实现对排污有效管理。比如,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范围实施扩大,不仅涉及到水污染、气污染的管理,还修订包括固废、噪声及土壤等污染的控制;三是对排放标准实施修订促进排污单位能够持续实现技术的升级和改造,实现清洁和环保生产的效果,完善制度引导和促进企业严格执行与落实排污许可证的制度,促使企业自行监测,并规范报告执行和台账记录[3]。
3.2加强企业对责任的认识和执行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环境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使其掌握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和许可管理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核发的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此制度严格执行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企业日常的生产中要严格做好持证排污的落实,对排污的范围以及排污量不能进行随意和自行扩大,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台账,规模较大的企业要逐步提升自行监测能力,满足自行监测要求,相对规模较小的企业要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监测工作;而没有获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定不能够出现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的情况。实施公开性承诺、规范台账的记录、自行监测和实现信息的公开等,确保持证企业能够在污染的治理实现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对生产工艺的改进,对生产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来对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控制,提升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对企业末端的污染物实施有效治理,保证排放的达标性。
3.3做好企业排污执行的管理
在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中,要确保核发和管理具有良好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排污许可证目前由市级及其以上的环保部门实施核发,而实际操作中主要是由基层的环保部门来负责对企业填报内容的审核和确认,这需要提升基层环保部门人员的業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检查的工作重点,对于非法排污行为严格查处,通过倒逼机制提升企业对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发改委、环保和市场等部门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构建联动监管的机制。对排污从业的相关人员实施有效的培训,通过不断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活动,来对他们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等实施有效的提升。
结语: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我国排污管理和环境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此制度价值的有效发挥,就需要全面掌握其核发和执行的现状,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对策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
参考文献:
[1]余洲, 张新华, 江淼,等.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施现状及对策[J]. 三峡环境与生态, 2019, 041(002):28-31.
[2]郑毅, 陈景赛. 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及对策研究[J]. 环境与发展, 2019(1):202-202.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现状;完善对策
前言: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污染控制中重要举措,它从原料、加工、生产和排放等各环节对质量标准实施了明确规定,它对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中仍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对排污许可证制度作用的发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这就需要正视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这也是现阶段排污管理和环境保护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1.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意义
按照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可以在生产和污染控制等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便于企业更好进行自我的管理,促进企业生产期间对环境管理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在现行环境的行政管理中,由于涉及到环境管理相关部门和职能是比较多的,很容易造成相关数据的权威性下降,也可能存在职能的交叉而导致衔接的不畅等情况,而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就能够对上述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对环境行政的管理职能实施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另外,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企业的生产和污染物的排放中使用,明确了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不同企业和不同规模企业的污染物在排放量方面给出具体要求,这样企业就能够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所要求的规范对自己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实施约束;且地方环境的行政部门也会按照区域环境中治理的方案、污染的程度和企的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分析,对企业内污染物的排放量赋予削减的指标,强化企业对环境管理的行为和污染控制的自觉性[1]。
2.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
2.1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在后期的监管规定方面还不够完善。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执行在全国的大多省份都已经实现有效贯彻与落实,而许可证在完成核发后怎样加强对排污许可后期的监管,还缺少相应指导性的文件。其次,相关的技术导则还需要细化。根据已出台《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分析,现阶段技术的导则以及自行监测针对的主要是重污染的行业类型,而对其他行业的相关技术导则以及自行监测还需要实施完善。再次,对已出台技术的导则以及自行监测规定还需要实施不断细化,如监测的因子选择、频次、生产的工艺等,其中对排污的因子在对浓度值明确要求基础上,还要对排放的速率等实施明确规定。
2.2企业的责任有待加强
在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过程中及领证后,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执行期间还普遍存在主体申报能力不足、责任的认识不清楚,对执行责任的重视度也不够,这对按证排污效果造成了很大影响。一是不管是登记类、简化类还是重点管理类的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填报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多数企业不具备填报能力,不知如何进行填报,影响的申报的热情和发证的进度;二是很多企业只是将排污许可证当作环保管理应付检查的一个必要文件,将其当作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的一个重要资料,对于排污许可证的副本上要求的排放标准、排污口的设置、环境管理要求、监测频次的要求没有认真阅读,没有落实执行要求;三是技术力量不足,科技力量支撑不够,很多企业规模较小,在人员力量、设备能力方面比较有限,特别是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落实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这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支持,但由于当前社会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数量不足,导致市场存在质次价高,这对排污许可证的制度落实产生直接的影响[2]。
2.3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度存在不足
对排污许可证核发中,主要通过环境管理的部门实施执行与落实。从现阶段环境管理的部门情况来看,虽然排污许可证的制度早有要求,但实际存在执行的时间还比较短,特别是一些行业规范才颁布执行,导致对排污许可证实施执行和审批的人员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的不足,发证和审核还存在依靠第三方技术力量支撑的现象,管理人员业务的水平直接对发证和监管造成了影响;其次,排污许可证执行的检查力度还很薄弱,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环保执法人员对检查排污许可证持有、执行情况还未作为必查项,形成企业有证无证区别不大,执行不执行许可要求没有区别。另外,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还存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缺乏。对于一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确认还需要发改部门、水务、市场、税务和环保等配合,按照确认的情况排污许可证决定是否实施发放。
3.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的对策
3.1做好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
首先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特别是申报系统的升级,系统做到简单明了,使企业一看就懂,一看就知道如何填报;二要做好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来明确技术标准和执行的流程,确保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实现对排污有效管理。比如,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范围实施扩大,不仅涉及到水污染、气污染的管理,还修订包括固废、噪声及土壤等污染的控制;三是对排放标准实施修订促进排污单位能够持续实现技术的升级和改造,实现清洁和环保生产的效果,完善制度引导和促进企业严格执行与落实排污许可证的制度,促使企业自行监测,并规范报告执行和台账记录[3]。
3.2加强企业对责任的认识和执行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环境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使其掌握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和许可管理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核发的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此制度严格执行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企业日常的生产中要严格做好持证排污的落实,对排污的范围以及排污量不能进行随意和自行扩大,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台账,规模较大的企业要逐步提升自行监测能力,满足自行监测要求,相对规模较小的企业要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监测工作;而没有获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定不能够出现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的情况。实施公开性承诺、规范台账的记录、自行监测和实现信息的公开等,确保持证企业能够在污染的治理实现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对生产工艺的改进,对生产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来对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控制,提升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对企业末端的污染物实施有效治理,保证排放的达标性。
3.3做好企业排污执行的管理
在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中,要确保核发和管理具有良好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排污许可证目前由市级及其以上的环保部门实施核发,而实际操作中主要是由基层的环保部门来负责对企业填报内容的审核和确认,这需要提升基层环保部门人员的業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检查的工作重点,对于非法排污行为严格查处,通过倒逼机制提升企业对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发改委、环保和市场等部门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构建联动监管的机制。对排污从业的相关人员实施有效的培训,通过不断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活动,来对他们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等实施有效的提升。
结语: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我国排污管理和环境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此制度价值的有效发挥,就需要全面掌握其核发和执行的现状,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对策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
参考文献:
[1]余洲, 张新华, 江淼,等.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施现状及对策[J]. 三峡环境与生态, 2019, 041(002):28-31.
[2]郑毅, 陈景赛. 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及对策研究[J]. 环境与发展, 2019(1):20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