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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榴莲有两个传说,其一,相传古时一群男女漂洋过海下南洋,遇上了风浪,只有一对男女漂泊几天到达一个美丽的小岛,岛上居民采来一种果实给他们吃,两人很快恢复了体力,再也不愿意回家,在此结为夫妻,生儿育女。后来人们给这个水果起名叫“榴莲”,意思是让人“流连忘返”。其二,明朝三宝太监郑和率船队三下南洋,由于出海时间太长,许多船员都归心似箭,有一天,郑和在岸上发现一堆奇果,他拾得数个同大伙一起品尝,岂料多数船员称赞不已,竟把思家的念头一时淡化了,有人问郑和,“这种果叫什么名字”,他随口答到:“流连”。以后人们将它转化为“榴莲”。
由此可见,一种水果,外观恶劣,气味难闻,却也能通过故事的包装形成它的独特性。从而吸引一部分人的喜好。而当热衷者品尝其果肉时,不会有人去在意它的传说是真是假,大家能宁愿相信“榴莲”的美好“身世”,沉浸在自我“意淫”的境界里。
香港导演陈果曾导过一部电影,名字是“榴莲飘飘”,影片中当秦海璐扮演的妓女阿燕在香港赚够钱,返回牡丹江小镇换作另一种身份决定好好生活时,阿燕发现周围世界已与她所理解的大不相同,见识到现实中另外的(不同于在港时的)残酷与无情,心生失落,而当收到阿芬寄来的榴莲时,各种复杂滋味更是涌上她心头。榴莲引发的人文情怀相比较其他水果似乎都要美好,是因为它有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名字吗?
在水果界,也许只有“苹果”能和“榴莲”在文艺范上较较劲。而这两类水果明星代表着不同的阶层(人生阶段)。“苹果”因为在《圣经》里的出现,一直以来被大众认为是如同懵懂的“少女时代”代表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原罪情结”,而喜欢“苹果”更多的是一种“怜香惜玉”的情愫,和对“纯真年代”的美好向往。“榴莲”就完全不同了,它完全是一种成熟少妇般的浓烈,有着崎岖坎坷的经历,在岁月的捶打中,炼就了一身防卫自己的武装。它的气味也更小众、更独特,甚至有一种“只为卿狂”般的专注。喜欢“榴莲”的朋友,表面看是因为它名字的美好谐音,其实是其内心狂野的一种发泄和平衡,在一般众人的躲避和掩鼻之间,得到一种自我实现的快感。
是的,榴莲外表坚硬多刺,味道奇臭,但是它有一颗温柔而百变的心,在爱它的人类面前,它是个拥有魔法的王,能变幻出各种美味的料理,但是在恨它的人眼里,它就像上帝在厕所里犯的一个错误,闻其味就恶心到吐,我就是其中一个。人生第一次尝试榴莲,是在新加坡吃一种叫做猫山王的榴莲,据说此君是榴莲界的高帅富。当我一手捂住鼻子一手塞进嘴巴时,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像在公共厕所里吃香草冰淇淋,只一口,它没有迷倒我的舌尖,我没有爱上它的缠绵,我是个对气味有抵触的人,凡是一切臭的食物我都不喜,并延伸到有体味的人,但是不歧视,我曾问过身边一些朋友,关于榴莲,女性喜欢的比例大过男性。在泰国有一句谚语,榴莲出,纱笼脱。。我不知是因为由于榴莲本身属阳而吸引女性?还是女性对于气味的包容性更大些?每次看到喜食榴莲的人吃榴莲时,一副我愿死在你甜腻粘稠的谋杀里的表情,我就觉得他们特别幸福,因为每一种能带给你身体愉悦的食物都是大自然的恩赐,喜欢,接受就好。
有部电影叫《闻香识女人》,似乎女人和一切有香味的东西是天生的情人。可你要知道,最早的香水却是男人用的,而用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女性,后来延伸为调整自身体味的一种生活用品,成为男女都用的“调味剂”。而“气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两性荷尔蒙分泌的外在表现形式,动物们的“视力”很差,鼻子却比人类灵敏100倍、上千倍,所以,他们更多是通过“嗅觉”来寻找同类或“性伴侣”,并通过“气味”来分辨对方处于生命中的哪个阶段(动物在发情期会分泌不同气味的荷尔蒙来吸引异性交配),所以,在自然界,可以说“气味”决定了一个种族的生命延续、传宗接代啊!
按此道理,人类的“体臭(xiu)”也是一种生物进化的遗留产物,在哺乳类高级动物中,眼睛、听觉、触觉等都逐渐取代了味觉,特别是在选择异性伴侣方面。BTW,如果你问朋友你介意身边的人有狐臭吗?女性介意的程度又大过于男人,看来女人真的结构复杂过男人,不过现在医学那么发达,有体味要去除不过就像割个双眼皮那么简单的事了。
男人对于气味的敏感性要远远逊于女人,女人对于气味的喜恶和依赖要远胜过男人,所以,才有了辛晓琪那首“味道”的流行和传唱。
由此可见,一种水果,外观恶劣,气味难闻,却也能通过故事的包装形成它的独特性。从而吸引一部分人的喜好。而当热衷者品尝其果肉时,不会有人去在意它的传说是真是假,大家能宁愿相信“榴莲”的美好“身世”,沉浸在自我“意淫”的境界里。
香港导演陈果曾导过一部电影,名字是“榴莲飘飘”,影片中当秦海璐扮演的妓女阿燕在香港赚够钱,返回牡丹江小镇换作另一种身份决定好好生活时,阿燕发现周围世界已与她所理解的大不相同,见识到现实中另外的(不同于在港时的)残酷与无情,心生失落,而当收到阿芬寄来的榴莲时,各种复杂滋味更是涌上她心头。榴莲引发的人文情怀相比较其他水果似乎都要美好,是因为它有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名字吗?
在水果界,也许只有“苹果”能和“榴莲”在文艺范上较较劲。而这两类水果明星代表着不同的阶层(人生阶段)。“苹果”因为在《圣经》里的出现,一直以来被大众认为是如同懵懂的“少女时代”代表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原罪情结”,而喜欢“苹果”更多的是一种“怜香惜玉”的情愫,和对“纯真年代”的美好向往。“榴莲”就完全不同了,它完全是一种成熟少妇般的浓烈,有着崎岖坎坷的经历,在岁月的捶打中,炼就了一身防卫自己的武装。它的气味也更小众、更独特,甚至有一种“只为卿狂”般的专注。喜欢“榴莲”的朋友,表面看是因为它名字的美好谐音,其实是其内心狂野的一种发泄和平衡,在一般众人的躲避和掩鼻之间,得到一种自我实现的快感。
是的,榴莲外表坚硬多刺,味道奇臭,但是它有一颗温柔而百变的心,在爱它的人类面前,它是个拥有魔法的王,能变幻出各种美味的料理,但是在恨它的人眼里,它就像上帝在厕所里犯的一个错误,闻其味就恶心到吐,我就是其中一个。人生第一次尝试榴莲,是在新加坡吃一种叫做猫山王的榴莲,据说此君是榴莲界的高帅富。当我一手捂住鼻子一手塞进嘴巴时,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像在公共厕所里吃香草冰淇淋,只一口,它没有迷倒我的舌尖,我没有爱上它的缠绵,我是个对气味有抵触的人,凡是一切臭的食物我都不喜,并延伸到有体味的人,但是不歧视,我曾问过身边一些朋友,关于榴莲,女性喜欢的比例大过男性。在泰国有一句谚语,榴莲出,纱笼脱。。我不知是因为由于榴莲本身属阳而吸引女性?还是女性对于气味的包容性更大些?每次看到喜食榴莲的人吃榴莲时,一副我愿死在你甜腻粘稠的谋杀里的表情,我就觉得他们特别幸福,因为每一种能带给你身体愉悦的食物都是大自然的恩赐,喜欢,接受就好。
有部电影叫《闻香识女人》,似乎女人和一切有香味的东西是天生的情人。可你要知道,最早的香水却是男人用的,而用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女性,后来延伸为调整自身体味的一种生活用品,成为男女都用的“调味剂”。而“气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两性荷尔蒙分泌的外在表现形式,动物们的“视力”很差,鼻子却比人类灵敏100倍、上千倍,所以,他们更多是通过“嗅觉”来寻找同类或“性伴侣”,并通过“气味”来分辨对方处于生命中的哪个阶段(动物在发情期会分泌不同气味的荷尔蒙来吸引异性交配),所以,在自然界,可以说“气味”决定了一个种族的生命延续、传宗接代啊!
按此道理,人类的“体臭(xiu)”也是一种生物进化的遗留产物,在哺乳类高级动物中,眼睛、听觉、触觉等都逐渐取代了味觉,特别是在选择异性伴侣方面。BTW,如果你问朋友你介意身边的人有狐臭吗?女性介意的程度又大过于男人,看来女人真的结构复杂过男人,不过现在医学那么发达,有体味要去除不过就像割个双眼皮那么简单的事了。
男人对于气味的敏感性要远远逊于女人,女人对于气味的喜恶和依赖要远胜过男人,所以,才有了辛晓琪那首“味道”的流行和传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