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006年社保基金安全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基金管理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企业社保资金管理部门履行着企业和政府的双重职能,管理中存在着社保资金核算不明确,监督约束乏力等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保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从制度上最大程度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提高基金增值保值渠道是我们目前企业社保管理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企业 社保资金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6-164-03
近来,由于各地社保基金在管理中不断出现问题,不约而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国家审计署2007年审计重点之一。党和政府已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摆在了构建和谐社会中非常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并将其作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六大制度之一部署安排。作为一名从业者,基于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使用情况的学习和研究,对目前企业社保资金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思考。
一、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性质及企业管理现状
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养老、患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一般情况下,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一定补贴组成。社会保险基金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基金,它具有强制性、风险防范性、权利义务对应性、储备性和集中性等特征。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5项保险基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自1991年确定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基金积累模式;而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采取现收现付,略有节余的模式。
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开展了各项社会保险项目,实行社会保险属地化分级管理,目前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其他险种实行地市统筹或县级统筹。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执行国家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财会字[1999]2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我局目前开展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医疗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在企业管理封闭运行,同时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二、企业社保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监督约束乏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企业和省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双重领导,负责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管理、经办工作。由于其既是各险种经办、审批部门,又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履行着企业和政府的双重职能,从结合国家政策制定企业保险政策,到具体的征收、管理、运行、使用和营运,实际上都是同一个部门在执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左手监管右手”,其内部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也缺乏建立规范的会计审计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的动力,行政管理机构的约束趋于弱化。而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实际所有者——每一个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者,始终无法得知社会保险基金的真实运营状况,更谈不上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权利。在内部监督乏力和外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由于地方和部门利益的驱动,社会保险基金频出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2.社保资金核算不明确,资金管理不到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中,社会保险收支一直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并处于分散的状态。庞大的社会保险资金规模无法接受执法机构的监督,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管理的混乱。企业管理的社保资金也存在同样问题。企业要求按地方政策执行和管理社保资金,有国家开办的4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完全交由地方管理,企业仅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与省协商成立不同的(代办)机构,在企业管理,资金封闭运行的;有仅为保险费归集上缴省社保机构的等等。在财务核算上有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也有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有形成基金管理的,也有险费归集缴纳的;有收支分账核算也有合并核算等,不同核算形式并存,造成资金管理混乱,致使部分财务信息独立于正常的财务核算体系,会计信息反映不真实。
3.企业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存在缺陷。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但收付实现制按照资金的进出情况核算基金收入、支出,仅以现金进出时间作为记录标准,忽视了资源消耗和负债形成的时点,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负债的存量状态,以及基金收支和当期损益的全貌。财务信息不具备可比性,容易造成信息误导,形成资金管理缺位。如企业封闭运行的医保和工伤基金,以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当年收费有上年欠费,每年基金反映不完整、真实。基于错误信息基础上的管理决策和经济决策缺乏科学性,基金管理部门也很难对决策形成的财务后果实施控制,不利于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也不利于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与有效监督。
4.社会保险基金应其财务机构的设置而处于欠费征收的难堪地位。根据国家规定,铁路部门相应开展了各项社会保险工作。铁道部在各局劳资部门下设了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中心和医疗中心,后合并成立社会保险管理处,负责管理铁路局所属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站段社会保险在劳资部门设医保员和社保员管理。我局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管理处下设基金科管理,专户存储。由于铁路运输的特殊性质,站段运输、多经、集体多种形式并存,在资金安排上力争确保安全生产。由于社保处与站段主业财务没有业务隶属关系(指上下级往来、决算或费用控制等),致使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存在一定难度:一是上缴方式不统一,5项保险费有财务处代收的和不代收的、有站段运输主业统一代收的和不代收的、各站段有多少经营实体就有多少财务及银行对社保处交纳社会保险,逐造成财务核算不清楚明了和对账困难;二是个别单位由于资金周转不开将社会保险资金垫付到安全生产使用,不能及时上缴;三是个别单位存在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现象,而社保处在财务管理关系上对欠费单位没有制约手段,基金征缴存在难度;四是医保员和社保员在劳资部门,通过医保员和社保员传达和布置工作,涉及财务部门往往信息沟通不畅,致使社保处财务数据和站段财务应收应付账项不符,难于核对,在我局表现尤其突出的是基本养老金收支的核算。
5.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的单一化致使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政策,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高潮到来之前,总有一部分处于中长期性质的资金储备,需要保值增值。企业是补充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筹集的补充保险资金,按照国家政策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投资渠道单一,按银行现行利息和国债利率获得利息收入,收益率低。从表面上看,这样做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货币形式存在的社会保险基金,根本无法规避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无法保值增值,甚至有贬值的可能。据统计,1987—1996年连续10年的时间里,有4年的社会保险基金各期存款利率低于同期的通货膨胀率。随着通货膨胀的抬头,社会保险基金仍可能由于存款利率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而使基金收益率呈现负增长。
三、完善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管理的思考
1.企业社保资金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企业管理社保资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形式,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性问题,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全面正确地反映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的完整情况,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的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还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密切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提高工作绩效,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例如,对归集或汇总上缴社会保险费的,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与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运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形成债权债务往来,但向省上缴社会保险费时,应用收付实现制,企业收到多少资金缴多少,差额即是应收参保单位未缴保险费;对企业形成社保基金管理的国家统筹项目,单独设立基金管理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基金的存量状态;补充保险和离退休及家属医疗保险,是企业根据规定开展的保险业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等等。通过明确财务核算,保证企业社保资金管理规范化,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分离制衡式的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模式。制衡性是基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则之一,是预防和规避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制衡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是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问题。
企业的社保资金管理必须要在体系建设上明确基本原则,要全面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铁路局2006年在局社保处下设立了基金监管科,负责监督局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行、支付等工作,其意义要是加大在监督管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又自己监管自己,其内部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因此,从基金制衡性管理原则要求,将社保资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大程度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是当务之急。
3.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方式,保证基金正常运行。国家基金征缴管理办法,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铁路局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负责所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应建立“五险统一”管理体系,即所开展的5个险种实行一个交费基数、一种交费方式、一种交费渠道。一个交费基数——根据劳资部门提供的上年工资总额数,每年年初统一下达各站段缴费基数,社保处统一变动各险种个人缴纳数;一种交费方式——由于上年工资总额数是一个提前确定数,企业可以将5个险种应交的保费统一列账下达各单位,5个险种统一口经缴纳,如:工伤、失业以前交社保,其他险种财务处部分代收,不便于征收和财务账账核对;一种交费渠道——根据铁路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财务树立大财务、大资金的管理理念,站段不管设立了多少实体,站段长都是财务第一管理责任人,各项社会保险费站段应统一交纳,分横向和纵向向不同的有上下级往来财务管理部门缴纳。横向——运输站段统一将个人交纳部分直接向社保处上缴,单位部分社保处提供全年数,由财务处与站段进行统一账单往来,财务处每月向社保处预拨资金以便于及时向省缴纳和正常基金支付。纵向——除个人交纳部分直接向社保处上缴不变外,按照财务决算隶属关系,单位部分缴纳到上级决算报表接收部门(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并与社保处实行月预拨季清算。这样既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节约了财务费用,又便于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征缴和反映基金情况,有利于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与有效监督。
4.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营运模式,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现代投资理论认为,降低、控制投资风险的有效措施是根据各类金融工具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率及其稳定性实施有效的投资组合。保险基金同样也只有实施合理的投资组合才能确保其安全性。现阶段我国社保基金节余若仍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貌似安全,但收益率偏低甚至为负值,不利于基金保值增值。所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考虑多种运行机制,尽可能使社会保险基金增值,如向社会发行特种国债、成立专业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载体及允许社会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等,使社会保险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对社保资金会计核算基础的探讨. www.lunwenwang.com
2.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投资营运问题研究.金融中国网
(作者单位:西安铁路局社保处资金监管科 陕西西安 710000)
(责编:贾伟)
关键词:企业 社保资金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6-164-03
近来,由于各地社保基金在管理中不断出现问题,不约而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国家审计署2007年审计重点之一。党和政府已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摆在了构建和谐社会中非常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并将其作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六大制度之一部署安排。作为一名从业者,基于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使用情况的学习和研究,对目前企业社保资金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思考。
一、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性质及企业管理现状
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养老、患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一般情况下,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一定补贴组成。社会保险基金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基金,它具有强制性、风险防范性、权利义务对应性、储备性和集中性等特征。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5项保险基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自1991年确定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基金积累模式;而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采取现收现付,略有节余的模式。
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开展了各项社会保险项目,实行社会保险属地化分级管理,目前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其他险种实行地市统筹或县级统筹。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执行国家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财会字[1999]2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我局目前开展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医疗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在企业管理封闭运行,同时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二、企业社保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监督约束乏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企业和省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双重领导,负责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管理、经办工作。由于其既是各险种经办、审批部门,又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履行着企业和政府的双重职能,从结合国家政策制定企业保险政策,到具体的征收、管理、运行、使用和营运,实际上都是同一个部门在执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左手监管右手”,其内部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也缺乏建立规范的会计审计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的动力,行政管理机构的约束趋于弱化。而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实际所有者——每一个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者,始终无法得知社会保险基金的真实运营状况,更谈不上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权利。在内部监督乏力和外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由于地方和部门利益的驱动,社会保险基金频出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2.社保资金核算不明确,资金管理不到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中,社会保险收支一直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并处于分散的状态。庞大的社会保险资金规模无法接受执法机构的监督,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管理的混乱。企业管理的社保资金也存在同样问题。企业要求按地方政策执行和管理社保资金,有国家开办的4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完全交由地方管理,企业仅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与省协商成立不同的(代办)机构,在企业管理,资金封闭运行的;有仅为保险费归集上缴省社保机构的等等。在财务核算上有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也有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有形成基金管理的,也有险费归集缴纳的;有收支分账核算也有合并核算等,不同核算形式并存,造成资金管理混乱,致使部分财务信息独立于正常的财务核算体系,会计信息反映不真实。
3.企业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存在缺陷。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但收付实现制按照资金的进出情况核算基金收入、支出,仅以现金进出时间作为记录标准,忽视了资源消耗和负债形成的时点,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负债的存量状态,以及基金收支和当期损益的全貌。财务信息不具备可比性,容易造成信息误导,形成资金管理缺位。如企业封闭运行的医保和工伤基金,以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当年收费有上年欠费,每年基金反映不完整、真实。基于错误信息基础上的管理决策和经济决策缺乏科学性,基金管理部门也很难对决策形成的财务后果实施控制,不利于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也不利于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与有效监督。
4.社会保险基金应其财务机构的设置而处于欠费征收的难堪地位。根据国家规定,铁路部门相应开展了各项社会保险工作。铁道部在各局劳资部门下设了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中心和医疗中心,后合并成立社会保险管理处,负责管理铁路局所属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站段社会保险在劳资部门设医保员和社保员管理。我局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管理处下设基金科管理,专户存储。由于铁路运输的特殊性质,站段运输、多经、集体多种形式并存,在资金安排上力争确保安全生产。由于社保处与站段主业财务没有业务隶属关系(指上下级往来、决算或费用控制等),致使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存在一定难度:一是上缴方式不统一,5项保险费有财务处代收的和不代收的、有站段运输主业统一代收的和不代收的、各站段有多少经营实体就有多少财务及银行对社保处交纳社会保险,逐造成财务核算不清楚明了和对账困难;二是个别单位由于资金周转不开将社会保险资金垫付到安全生产使用,不能及时上缴;三是个别单位存在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现象,而社保处在财务管理关系上对欠费单位没有制约手段,基金征缴存在难度;四是医保员和社保员在劳资部门,通过医保员和社保员传达和布置工作,涉及财务部门往往信息沟通不畅,致使社保处财务数据和站段财务应收应付账项不符,难于核对,在我局表现尤其突出的是基本养老金收支的核算。
5.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的单一化致使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政策,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高潮到来之前,总有一部分处于中长期性质的资金储备,需要保值增值。企业是补充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筹集的补充保险资金,按照国家政策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投资渠道单一,按银行现行利息和国债利率获得利息收入,收益率低。从表面上看,这样做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货币形式存在的社会保险基金,根本无法规避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无法保值增值,甚至有贬值的可能。据统计,1987—1996年连续10年的时间里,有4年的社会保险基金各期存款利率低于同期的通货膨胀率。随着通货膨胀的抬头,社会保险基金仍可能由于存款利率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而使基金收益率呈现负增长。
三、完善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管理的思考
1.企业社保资金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企业管理社保资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形式,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性问题,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全面正确地反映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的完整情况,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的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还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密切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提高工作绩效,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例如,对归集或汇总上缴社会保险费的,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与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运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形成债权债务往来,但向省上缴社会保险费时,应用收付实现制,企业收到多少资金缴多少,差额即是应收参保单位未缴保险费;对企业形成社保基金管理的国家统筹项目,单独设立基金管理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基金的存量状态;补充保险和离退休及家属医疗保险,是企业根据规定开展的保险业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等等。通过明确财务核算,保证企业社保资金管理规范化,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分离制衡式的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模式。制衡性是基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则之一,是预防和规避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制衡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是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问题。
企业的社保资金管理必须要在体系建设上明确基本原则,要全面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铁路局2006年在局社保处下设立了基金监管科,负责监督局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行、支付等工作,其意义要是加大在监督管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又自己监管自己,其内部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因此,从基金制衡性管理原则要求,将社保资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大程度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是当务之急。
3.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方式,保证基金正常运行。国家基金征缴管理办法,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铁路局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负责所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应建立“五险统一”管理体系,即所开展的5个险种实行一个交费基数、一种交费方式、一种交费渠道。一个交费基数——根据劳资部门提供的上年工资总额数,每年年初统一下达各站段缴费基数,社保处统一变动各险种个人缴纳数;一种交费方式——由于上年工资总额数是一个提前确定数,企业可以将5个险种应交的保费统一列账下达各单位,5个险种统一口经缴纳,如:工伤、失业以前交社保,其他险种财务处部分代收,不便于征收和财务账账核对;一种交费渠道——根据铁路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财务树立大财务、大资金的管理理念,站段不管设立了多少实体,站段长都是财务第一管理责任人,各项社会保险费站段应统一交纳,分横向和纵向向不同的有上下级往来财务管理部门缴纳。横向——运输站段统一将个人交纳部分直接向社保处上缴,单位部分社保处提供全年数,由财务处与站段进行统一账单往来,财务处每月向社保处预拨资金以便于及时向省缴纳和正常基金支付。纵向——除个人交纳部分直接向社保处上缴不变外,按照财务决算隶属关系,单位部分缴纳到上级决算报表接收部门(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并与社保处实行月预拨季清算。这样既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节约了财务费用,又便于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征缴和反映基金情况,有利于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与有效监督。
4.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营运模式,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现代投资理论认为,降低、控制投资风险的有效措施是根据各类金融工具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率及其稳定性实施有效的投资组合。保险基金同样也只有实施合理的投资组合才能确保其安全性。现阶段我国社保基金节余若仍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貌似安全,但收益率偏低甚至为负值,不利于基金保值增值。所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考虑多种运行机制,尽可能使社会保险基金增值,如向社会发行特种国债、成立专业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载体及允许社会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等,使社会保险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对社保资金会计核算基础的探讨. www.lunwenwang.com
2.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投资营运问题研究.金融中国网
(作者单位:西安铁路局社保处资金监管科 陕西西安 710000)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