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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作为组织对外传播的窗口,需要具备的修养很多。他需要了解沟通,处理好来自组织内外的压力与要求;他需要懂得公关,建立并维护组织形象;他需要擅长语言,既能传达信息又能做到不卑不亢。不过在这许多的修养中,我们认为有一个来自西方的公关传播理论是发言人——特别是处于危机中的发言人——不可不知的,那就是美国俄亥俄大学传播学者班诺特(William Benoit)的“形象修护理论”(Image Repair Theory)。
班诺特理论的完整架构最早是在1995年以专著形式发表,最初命名为“形象修复理论”。不过后来他将“修复”改为“修护”,以免“修复”一词“让人误解形象可以被复原至原先状态”。言下之意是形象既已受损,回复旧日模样自是不太可能。
形象修护理论相信“传播是一种目标导向的活动”,其中“维护正面形象”是传播最重要的目标。当个人或组织的形象受到损伤时,代表以下三种情况出现:
恶行:个人或组织发生某件被受众认定为负面(使其受到侵犯或感到不悦)的事,可称之为“形象损伤事件”(image-damaged event);
责任:受众认为个人或组织应对恶行负责;
恶感:受众对他们认定应负责的个人或组织产生负面感受。
无论“恶行”、“责任”与“恶感”都会使形象受到伤害,为重新建立正面形象,个人或组织必须采取某种修辞行动(即作某种发言)来否认恶行、降低责任、减轻恶感。形象修护理论的核心就是以众多危机传播与形象修护个案为基础,归纳出对发言者或“修辞者”(rhetor)而言“可用”(available)与“有用”(effective)的修辞策略。
班诺特参考了心理学与社会学有关“辩白”(accounts)策略的研究,发展出一套包含5项一般策略与12项具体策略的“类型表”。他认为在危机或形象损害事件发生后,发言者可用的一般策略有五种:否认、卸责、止痛、改正与承担。
首先,发言者可以采取“否认”(deniai)策略,这是在表明恶行与其无关,也就是“我没做过”,包含两项具体策略:(1)单纯否认(simple denial):直接表明没做过某事;(2)推给他人(shift the blame):除了表明自己没做,还指出是谁做的。
其次,发言者可以采取“卸责”(evading responsibility)策略,这是试图降低对恶行应负的责任,因此是“我有做过”,但“不能怪我”。卸责的具体策略有四:(1)被动反应(provocative):说明恶行是对他方先前做法的合理反应;(2)无力控制(defeasibility):说明恶行是因资讯不足或某种超出个人控制范围的因素造成;(3)纯属意外(accident):说明恶行并非有意造成,而是意外发生;以及(4)动机良善(good re‘tention):说明虽然造成恶行,但我方原意却是良善的。
第三,发言者可以采取“止痛”(reducing offensiveness)策略,这是在降低恶行中“恶”的程度,因此是“没那么糟”,其具体策略有以下6种:(1)道已之长(bolstering):强调我方的长处或善行,来抵销恶行的伤害;(2)淡化伤害(minimization):轻描淡写恶行造成的伤害结果;(3)划分区隔(differentiation):将恶行与伤害性更大的行为类别作区分:(4)提高层次(transcendence):从更有利的大方向或转换角度看问题;(5)反击对手(attack accuserj:透过攻击指控者来降低恶行的恶感;以及(6)给予补偿(compensation):以物质来补偿受害者。
第四,发言者可以采取“改正”(corrective action)策略,这是在亡羊补牢,使恶行不再持续或不再发生,因此是“不会再有”。对于改正策略班诺特虽然并未列举具体策略,但却指出改正有“复原”与“预防”等两种展现形式:复原是承诺将事情回复原状,预防则承诺会做某事避免恶行再度发生。
最后,发言者可以采取“承担”(mortification)策略。此一策略意指“归罪于己”,即透过承认恶行与自己对恶行的责任来寻求他人谅解,因此是“都是我错”。
由此可知形象修护理论阐述的就是形象损伤事件发生后,发言者可以运用的修辞策略,我们可以将这5大策略及12项子策略列表如上。为了便于了解,我们以“车祸”为例,在每个策略后方试举了一个回应范例。
除了分析归纳出上述“可用”的策略选项,透过对众多危机传播个案的分析,形象修护也试图找出哪些策略在何种情况下比较“有用”的修辞原则。例如班诺特便在他的早期研究中提出了8项形象修护建议:(1)如果有错,最好尽快认错;(2)如果没做,否认是有效策略;(3)如果能推给与自己无关的人,并能指出理由证明他方确应负责,则推给他方是有效的;(4)确保恶行不再重演的改正策略对修护形象相当重要;(引淡化伤害有时能用,但当伤害对受众而言十分明显时,将有反效果;(6)同时运用多项策略可能彼此增强,也可能彼此冲突;(7)我们对形象修护修辞应有合理预期,它并不能如奇迹般解决所有问题,当发言者的行动与修辞抵触时它也将丧失效力;以及(8)形象修护的修辞者应注意不同恶行对听众而言的显著性未必相同。
自1995年正式发表以来,班诺特的研究团队已经将形象修护应用在众多政府、企业与个人危机处理的案例中,累积了愈来愈多的知识与经验。本文的两位作者长期应用形象修护理论于台湾危机传播的研究、教学与实践中,除了深深体会这个理论的高度实用价值,也从中归纳出一项可以延伸形象修护理论的重要心得。
我们发现,在班诺特的5个策略中,前三个与危机事件本身比较有关,影响事的形象;后两个则与当事人的态度更为相关,展现人的形象。要做好危机发言,首先在事的部分要能查证事实,坚定立场,该否认就要否认,能卸责的就要卸责,可止痛的就要止痛。在这里发言人是个充分掌握信息与情势的辩护者与捍卫者,他的目标是消除错误信息、厘清事件责任,还有改善负面评价。在这个层面上的软弱无能经常造成危机的进一步扩大。
不过,如果辩护者与捍卫者的角色过重,将显现推诿失职的形象,不但无法修护个人或组织形象,还将进一步造成形象伤害。我们发现,危机发言人除了强调否认、卸责与止痛,还必须同时运用改正与承担的策略,将发言重点拉回“恢复原状”与“亡羊补牢”,展现实做者形象,并表达愿意承担责任、负责到底,展现承担者的形象。
于是我们就从形象修护理论中学会了理想发言人的范型。发言人要从理论中学会他有哪些“可用”的发言招数,并且要知道哪些策略对哪种目标而言是“有用”的,这时研读更多的案例研究对他将有很大的帮助。另外,他要能透过发言同时扮演辩护者、捍卫者、实做者与承担者,而且更重要的,他必须在事与人之间,以及辩白与沟通之间做到平衡。这样的一位发言人才能在危机发生后修护形象受到的损害。
班诺特理论的完整架构最早是在1995年以专著形式发表,最初命名为“形象修复理论”。不过后来他将“修复”改为“修护”,以免“修复”一词“让人误解形象可以被复原至原先状态”。言下之意是形象既已受损,回复旧日模样自是不太可能。
形象修护理论相信“传播是一种目标导向的活动”,其中“维护正面形象”是传播最重要的目标。当个人或组织的形象受到损伤时,代表以下三种情况出现:
恶行:个人或组织发生某件被受众认定为负面(使其受到侵犯或感到不悦)的事,可称之为“形象损伤事件”(image-damaged event);
责任:受众认为个人或组织应对恶行负责;
恶感:受众对他们认定应负责的个人或组织产生负面感受。
无论“恶行”、“责任”与“恶感”都会使形象受到伤害,为重新建立正面形象,个人或组织必须采取某种修辞行动(即作某种发言)来否认恶行、降低责任、减轻恶感。形象修护理论的核心就是以众多危机传播与形象修护个案为基础,归纳出对发言者或“修辞者”(rhetor)而言“可用”(available)与“有用”(effective)的修辞策略。
班诺特参考了心理学与社会学有关“辩白”(accounts)策略的研究,发展出一套包含5项一般策略与12项具体策略的“类型表”。他认为在危机或形象损害事件发生后,发言者可用的一般策略有五种:否认、卸责、止痛、改正与承担。
首先,发言者可以采取“否认”(deniai)策略,这是在表明恶行与其无关,也就是“我没做过”,包含两项具体策略:(1)单纯否认(simple denial):直接表明没做过某事;(2)推给他人(shift the blame):除了表明自己没做,还指出是谁做的。
其次,发言者可以采取“卸责”(evading responsibility)策略,这是试图降低对恶行应负的责任,因此是“我有做过”,但“不能怪我”。卸责的具体策略有四:(1)被动反应(provocative):说明恶行是对他方先前做法的合理反应;(2)无力控制(defeasibility):说明恶行是因资讯不足或某种超出个人控制范围的因素造成;(3)纯属意外(accident):说明恶行并非有意造成,而是意外发生;以及(4)动机良善(good re‘tention):说明虽然造成恶行,但我方原意却是良善的。
第三,发言者可以采取“止痛”(reducing offensiveness)策略,这是在降低恶行中“恶”的程度,因此是“没那么糟”,其具体策略有以下6种:(1)道已之长(bolstering):强调我方的长处或善行,来抵销恶行的伤害;(2)淡化伤害(minimization):轻描淡写恶行造成的伤害结果;(3)划分区隔(differentiation):将恶行与伤害性更大的行为类别作区分:(4)提高层次(transcendence):从更有利的大方向或转换角度看问题;(5)反击对手(attack accuserj:透过攻击指控者来降低恶行的恶感;以及(6)给予补偿(compensation):以物质来补偿受害者。
第四,发言者可以采取“改正”(corrective action)策略,这是在亡羊补牢,使恶行不再持续或不再发生,因此是“不会再有”。对于改正策略班诺特虽然并未列举具体策略,但却指出改正有“复原”与“预防”等两种展现形式:复原是承诺将事情回复原状,预防则承诺会做某事避免恶行再度发生。
最后,发言者可以采取“承担”(mortification)策略。此一策略意指“归罪于己”,即透过承认恶行与自己对恶行的责任来寻求他人谅解,因此是“都是我错”。
由此可知形象修护理论阐述的就是形象损伤事件发生后,发言者可以运用的修辞策略,我们可以将这5大策略及12项子策略列表如上。为了便于了解,我们以“车祸”为例,在每个策略后方试举了一个回应范例。
除了分析归纳出上述“可用”的策略选项,透过对众多危机传播个案的分析,形象修护也试图找出哪些策略在何种情况下比较“有用”的修辞原则。例如班诺特便在他的早期研究中提出了8项形象修护建议:(1)如果有错,最好尽快认错;(2)如果没做,否认是有效策略;(3)如果能推给与自己无关的人,并能指出理由证明他方确应负责,则推给他方是有效的;(4)确保恶行不再重演的改正策略对修护形象相当重要;(引淡化伤害有时能用,但当伤害对受众而言十分明显时,将有反效果;(6)同时运用多项策略可能彼此增强,也可能彼此冲突;(7)我们对形象修护修辞应有合理预期,它并不能如奇迹般解决所有问题,当发言者的行动与修辞抵触时它也将丧失效力;以及(8)形象修护的修辞者应注意不同恶行对听众而言的显著性未必相同。
自1995年正式发表以来,班诺特的研究团队已经将形象修护应用在众多政府、企业与个人危机处理的案例中,累积了愈来愈多的知识与经验。本文的两位作者长期应用形象修护理论于台湾危机传播的研究、教学与实践中,除了深深体会这个理论的高度实用价值,也从中归纳出一项可以延伸形象修护理论的重要心得。
我们发现,在班诺特的5个策略中,前三个与危机事件本身比较有关,影响事的形象;后两个则与当事人的态度更为相关,展现人的形象。要做好危机发言,首先在事的部分要能查证事实,坚定立场,该否认就要否认,能卸责的就要卸责,可止痛的就要止痛。在这里发言人是个充分掌握信息与情势的辩护者与捍卫者,他的目标是消除错误信息、厘清事件责任,还有改善负面评价。在这个层面上的软弱无能经常造成危机的进一步扩大。
不过,如果辩护者与捍卫者的角色过重,将显现推诿失职的形象,不但无法修护个人或组织形象,还将进一步造成形象伤害。我们发现,危机发言人除了强调否认、卸责与止痛,还必须同时运用改正与承担的策略,将发言重点拉回“恢复原状”与“亡羊补牢”,展现实做者形象,并表达愿意承担责任、负责到底,展现承担者的形象。
于是我们就从形象修护理论中学会了理想发言人的范型。发言人要从理论中学会他有哪些“可用”的发言招数,并且要知道哪些策略对哪种目标而言是“有用”的,这时研读更多的案例研究对他将有很大的帮助。另外,他要能透过发言同时扮演辩护者、捍卫者、实做者与承担者,而且更重要的,他必须在事与人之间,以及辩白与沟通之间做到平衡。这样的一位发言人才能在危机发生后修护形象受到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