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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却出现了诚信危机,其中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会因为会计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从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会计人员自身等各个方面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会计 诚信 职业道德
诚信是立国之基,也是会计行业的立身之本。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地破坏了会计行业的道德形象,造成会计行业整体诚信缺失;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顺畅的大问题,是会计风险防范的内在保证。
一、诚信缺失的表象和根源
(一)法制观念淡薄。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与单位领导在工作中的地位为从属关系,单位领导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指挥权和管理权。其次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浮夸风盛行,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迫使企业在无法完成任务时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提供不实的会计信息。
(二)假名目繁多。主要表现为帐外设帐、假帐真算和真帐假算。帐外设帐的最大问题就是造成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为腐败、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犯罪提供有利条件。假帐真算与真帐假算则一是不按规定进行收入确认,利润虚假。二是会计当期的成本、费用结转不真实。该列的成本、费用挂账不列,该提的费用不提或少提,不该提的变相提取,乱挤乱摊成本费用。
(三)道德意识不强,职业素质不高。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过分追求物资利益,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泛滥,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财经纪律,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使,包括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方面的信任,由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会计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并获得加薪、升迁、奖励等利益。
(四)制度不完善。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不统一,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整体监督效能不能有效发挥。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违法者就见利忘义,造成整个会计行业出现诚信危机。还有,企业会计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一原则使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的使用,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从而达到制造虚假业绩的目的。
二、改变会计行业诚信缺失
(一)重塑社会信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独立而特殊地存在于各行业之中,尤其容易受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所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尤为重要,特别是提升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及监管者等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营造“信则共赢,不信则共亡”的氛围,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从立法的层面上讲,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社会公平信用法规,为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从信用结构来看,政府信用始终是最大的信用,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
(二)追究强势群体。加大对经济领域内强势群体的诚信管理,强化对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因此,相对于因造假取得的巨额经济和政治收益而言,造假成本显然过于低廉,以至不断出现会计造假的案例。
(三)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道德素养。各财政部门,各行业会计协会应依据我国会计工作和从业人员的现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会计行业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结合会计业务工作,开展具有会计行业特色、会计职业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把诚信的观念贯穿于会计实际工作中去。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四)内监外管。内部监督就是按照《会计法》有关会计内部监督的规定:一是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是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是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四是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外管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必须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鉴证的法律责任,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还有,就是作为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税务、证监、银监等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由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经常性、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督促;二是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通过监管,既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财经制度。
(五)终身教育。一方面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只有经过专业资格确认的会计人员才能持证上岗,坚决反对“任人唯亲”。还要加强专业学校的德育教育。使在校学生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履行监督职能的自觉性。
(六)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会计人员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
三、结束语
从国家的角度讲,市场信息失真可能导致政策制定的偏差,干扰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资源配置低效劣化,造成大范围的国家利益受损。从企业角度讲,会计信息失真,可能对企业产生经营造成误导,导致企业的决策失误,失去市场机会,使企业的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受损。从投资者角度讲,失真会计信息,就降低投资者的信心。由此可见,会计诚信缺失,既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决策,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使会计行业本身深受其害,危害会计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规范体系,使内控系统秩序失控,会计秩序混乱,滋生腐败和犯罪。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实践活动,任重而道远,要靠我们每个会计人员不懈的努力。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会计人员只有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关键词]会计 诚信 职业道德
诚信是立国之基,也是会计行业的立身之本。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地破坏了会计行业的道德形象,造成会计行业整体诚信缺失;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顺畅的大问题,是会计风险防范的内在保证。
一、诚信缺失的表象和根源
(一)法制观念淡薄。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与单位领导在工作中的地位为从属关系,单位领导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指挥权和管理权。其次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浮夸风盛行,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迫使企业在无法完成任务时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提供不实的会计信息。
(二)假名目繁多。主要表现为帐外设帐、假帐真算和真帐假算。帐外设帐的最大问题就是造成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为腐败、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犯罪提供有利条件。假帐真算与真帐假算则一是不按规定进行收入确认,利润虚假。二是会计当期的成本、费用结转不真实。该列的成本、费用挂账不列,该提的费用不提或少提,不该提的变相提取,乱挤乱摊成本费用。
(三)道德意识不强,职业素质不高。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过分追求物资利益,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泛滥,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财经纪律,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使,包括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方面的信任,由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会计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并获得加薪、升迁、奖励等利益。
(四)制度不完善。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不统一,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整体监督效能不能有效发挥。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违法者就见利忘义,造成整个会计行业出现诚信危机。还有,企业会计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一原则使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的使用,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从而达到制造虚假业绩的目的。
二、改变会计行业诚信缺失
(一)重塑社会信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独立而特殊地存在于各行业之中,尤其容易受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所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尤为重要,特别是提升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及监管者等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营造“信则共赢,不信则共亡”的氛围,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从立法的层面上讲,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社会公平信用法规,为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从信用结构来看,政府信用始终是最大的信用,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
(二)追究强势群体。加大对经济领域内强势群体的诚信管理,强化对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因此,相对于因造假取得的巨额经济和政治收益而言,造假成本显然过于低廉,以至不断出现会计造假的案例。
(三)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道德素养。各财政部门,各行业会计协会应依据我国会计工作和从业人员的现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会计行业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结合会计业务工作,开展具有会计行业特色、会计职业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把诚信的观念贯穿于会计实际工作中去。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四)内监外管。内部监督就是按照《会计法》有关会计内部监督的规定:一是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是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是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四是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外管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必须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鉴证的法律责任,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还有,就是作为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税务、证监、银监等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由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经常性、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督促;二是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通过监管,既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财经制度。
(五)终身教育。一方面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只有经过专业资格确认的会计人员才能持证上岗,坚决反对“任人唯亲”。还要加强专业学校的德育教育。使在校学生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履行监督职能的自觉性。
(六)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会计人员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
三、结束语
从国家的角度讲,市场信息失真可能导致政策制定的偏差,干扰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资源配置低效劣化,造成大范围的国家利益受损。从企业角度讲,会计信息失真,可能对企业产生经营造成误导,导致企业的决策失误,失去市场机会,使企业的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受损。从投资者角度讲,失真会计信息,就降低投资者的信心。由此可见,会计诚信缺失,既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决策,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使会计行业本身深受其害,危害会计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规范体系,使内控系统秩序失控,会计秩序混乱,滋生腐败和犯罪。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实践活动,任重而道远,要靠我们每个会计人员不懈的努力。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会计人员只有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