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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单位,部机关相关司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至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至2010至2020)》和《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至2010至2015)》,按照《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部共同制定了《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科普纲要》)。《科普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国土资源科普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确定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履行科普工作任务和职责的重要依据。现将《科普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有关单位,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明确职能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负责指导开展国土资源科普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区国土资源科普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科普工作。
明确工作内涵。国土资源科普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普及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建设科普基地,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创作奖励和宣传科普作品,培训培养一批科普人才,促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做实科普统计等基础工作。
充分借助“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土地日”等平台,创新形式,扩大影响,开展系列重大主题科普活动,创建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科普活动精品。
组织高水平科普创作人员或团队,针对不同人群及年龄段,以图书、电视节目、电影、动漫游戏等多种形式,创作并出版一批涉及地球系统科学、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土地矿产资源国情、地质灾害、气候变化等知识的有广泛影响力的系列科普作品。鼓励优秀科普作品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基础上,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地球》杂志、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等分别负责遴选代表性的科普期刊,刊登优秀科普文章,宣传推广优秀科普作品。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分别负责开设科普专栏,报道科普动态。部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充分利用优秀的科普作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开共享的国土资源科普作品库,集中展示优秀科普作品。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牵头,与相关媒体合作,共建有影响、喜闻乐见的国土资源科普栏目和频道。展示优秀科普作品。
对博物馆和地质。矿山公园讲解员,科普志愿者,以及科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国土资源专业知识水平,培养优秀科普人才。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合作,发展壮大大学生国土资源科普志愿者队伍。
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非涉密科研项目时,在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推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科普化作品,纳入国土资源科普作品库,组织编写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科普化丛书。
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确定公民国土资源科学素质基准及评价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国际合作。
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基金会、科研院所、有关事业单位等的主体作用,显著提升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在国土资源科普事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报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至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至2010至2020)》和《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至2010至2015)》,按照《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部共同制定了《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科普纲要》)。《科普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国土资源科普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确定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履行科普工作任务和职责的重要依据。现将《科普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有关单位,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明确职能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负责指导开展国土资源科普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区国土资源科普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科普工作。
明确工作内涵。国土资源科普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普及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建设科普基地,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创作奖励和宣传科普作品,培训培养一批科普人才,促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做实科普统计等基础工作。
充分借助“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土地日”等平台,创新形式,扩大影响,开展系列重大主题科普活动,创建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科普活动精品。
组织高水平科普创作人员或团队,针对不同人群及年龄段,以图书、电视节目、电影、动漫游戏等多种形式,创作并出版一批涉及地球系统科学、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土地矿产资源国情、地质灾害、气候变化等知识的有广泛影响力的系列科普作品。鼓励优秀科普作品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基础上,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地球》杂志、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等分别负责遴选代表性的科普期刊,刊登优秀科普文章,宣传推广优秀科普作品。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分别负责开设科普专栏,报道科普动态。部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充分利用优秀的科普作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开共享的国土资源科普作品库,集中展示优秀科普作品。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牵头,与相关媒体合作,共建有影响、喜闻乐见的国土资源科普栏目和频道。展示优秀科普作品。
对博物馆和地质。矿山公园讲解员,科普志愿者,以及科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国土资源专业知识水平,培养优秀科普人才。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合作,发展壮大大学生国土资源科普志愿者队伍。
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非涉密科研项目时,在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推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科普化作品,纳入国土资源科普作品库,组织编写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科普化丛书。
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确定公民国土资源科学素质基准及评价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国际合作。
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基金会、科研院所、有关事业单位等的主体作用,显著提升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在国土资源科普事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报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