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丁立圆桌
王义桅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助理
时下,“国际责任”好像又流行起来了,与以往不同的是,当西方国家在国际纠纷中陷入泥潭时,往往把目光投向中国,仿佛中国就能够把这些事情搞定(如苏丹达尔富尔问题、缅甸问题、全球变暖问题)。根据他们的能力—意图说,拥有能力却不作为的国家,是不道德的、不负责任的国家。另一方面,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对中国寄予期望,希望中国承担起主持国际正义的责任。刚刚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中国,面对双重批判与压力。
到底该如何作为,对谁负责,如何负责,如何解决“国际责任”与“不干涉内政”原则之间的矛盾,成为摆在中国外交面前的一个现实的紧迫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中国要致力于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其中的含义十分明显:第一,中国是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融入国际秩序之内——这是说给发达国家听的,别以为中国是旧秩序的反对者;第二,现有国际秩序还是有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与表达——这是说给发展中国家听的,让他们放心,中国加入大国俱乐部后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发展中国家身份和对发展中国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这反映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中国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大国的双重身份问题。
首先,对谁负责。中国首先应该对13亿中国人负责,对中国的未来负责,对中国作为一个国际大家庭中重要利益攸关方和建设性合作者所应该担负的义务与责任负责。简单说,就是对内建设和谐社会,对外走和平发展道路,建立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其次,如何负责。在以联合国为主体的国际多边秩序和国际关系公认的基本准则和精神下,通过联合国的授权,以联合国或国际多边组织的名义,合法地承担责任,同时必须尊重当地政府的主权与人民的意志。而当政府的主权与人民的意志发生分离时,我们应谨慎行事。
第三,承担责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目的是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要达到这一点的方法就是建立并维持四个平衡:首先是世界公益与所在国民意、当地国家政府主权的平衡;其次是责任与能力、身份的平衡;第三则是传统国际准则与现实的新标准、新取向的平衡;最后,是短期利益与长远战略目标的平衡。总之,中国是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与崛起中的大国来承担国际责任与义务的,中国也应该扮演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桥梁角色。
例如,关于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我们首先要对全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负责,其次要对中国的国家利益与13亿中国人民的福祉负责,因为中国人民也是全球气候变暖与环境恶化的主要受害者。全体人类应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反对量化的、一刀切的、不顾各国国情与发展状况的责任。很多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来改变中国的国家身份,中国发展中国家身份一旦改变,将面临沉重的负担与挑战。
负责任,应该以联合国有关的环境公约与《京都议定书》等国际社会公认的条例为准则。我们对全球气候变暖负责的目标,是为了让全世界人民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是富裕国家的发展。发达国家需要发展,而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用牺牲发展的方法来保证生态环境,这一点也十分重要。从人权的角度看,二氧化碳排放的配额不能以国家为单位,而是以人为单位,而中国人均排放量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中国对世界气候变暖不应承担过分的责任。再者,从环境的角度看,中国人也是“Made in China”的受害者。因为中国人用牺牲本国资源与环境的代价,满足了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如果中国人需要为环境的破坏负责,发达国家也必须为使用中国的产品支付消费税。在全球变暖问题上,我们必须同时处理好国际公益与人民利益、世界责任与国家能力、国家利益与国际秩序、短期利益与长远战略的种种平衡。
谈这个问题的目的:一方面必须警惕有人借助国际责任夸大中国的实力,以此为“中国威胁论”造势;另一方面又必须防止发达国家套牢中国,使得中国承担超过自身能力的责任,影响改革发展的大计。中国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主地承担力所能及的责任,赢得世界的信任。
王义桅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助理
时下,“国际责任”好像又流行起来了,与以往不同的是,当西方国家在国际纠纷中陷入泥潭时,往往把目光投向中国,仿佛中国就能够把这些事情搞定(如苏丹达尔富尔问题、缅甸问题、全球变暖问题)。根据他们的能力—意图说,拥有能力却不作为的国家,是不道德的、不负责任的国家。另一方面,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对中国寄予期望,希望中国承担起主持国际正义的责任。刚刚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中国,面对双重批判与压力。
到底该如何作为,对谁负责,如何负责,如何解决“国际责任”与“不干涉内政”原则之间的矛盾,成为摆在中国外交面前的一个现实的紧迫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中国要致力于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其中的含义十分明显:第一,中国是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融入国际秩序之内——这是说给发达国家听的,别以为中国是旧秩序的反对者;第二,现有国际秩序还是有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与表达——这是说给发展中国家听的,让他们放心,中国加入大国俱乐部后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发展中国家身份和对发展中国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这反映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中国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大国的双重身份问题。
首先,对谁负责。中国首先应该对13亿中国人负责,对中国的未来负责,对中国作为一个国际大家庭中重要利益攸关方和建设性合作者所应该担负的义务与责任负责。简单说,就是对内建设和谐社会,对外走和平发展道路,建立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其次,如何负责。在以联合国为主体的国际多边秩序和国际关系公认的基本准则和精神下,通过联合国的授权,以联合国或国际多边组织的名义,合法地承担责任,同时必须尊重当地政府的主权与人民的意志。而当政府的主权与人民的意志发生分离时,我们应谨慎行事。
第三,承担责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目的是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要达到这一点的方法就是建立并维持四个平衡:首先是世界公益与所在国民意、当地国家政府主权的平衡;其次是责任与能力、身份的平衡;第三则是传统国际准则与现实的新标准、新取向的平衡;最后,是短期利益与长远战略目标的平衡。总之,中国是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与崛起中的大国来承担国际责任与义务的,中国也应该扮演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桥梁角色。
例如,关于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我们首先要对全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负责,其次要对中国的国家利益与13亿中国人民的福祉负责,因为中国人民也是全球气候变暖与环境恶化的主要受害者。全体人类应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反对量化的、一刀切的、不顾各国国情与发展状况的责任。很多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来改变中国的国家身份,中国发展中国家身份一旦改变,将面临沉重的负担与挑战。
负责任,应该以联合国有关的环境公约与《京都议定书》等国际社会公认的条例为准则。我们对全球气候变暖负责的目标,是为了让全世界人民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是富裕国家的发展。发达国家需要发展,而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用牺牲发展的方法来保证生态环境,这一点也十分重要。从人权的角度看,二氧化碳排放的配额不能以国家为单位,而是以人为单位,而中国人均排放量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中国对世界气候变暖不应承担过分的责任。再者,从环境的角度看,中国人也是“Made in China”的受害者。因为中国人用牺牲本国资源与环境的代价,满足了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如果中国人需要为环境的破坏负责,发达国家也必须为使用中国的产品支付消费税。在全球变暖问题上,我们必须同时处理好国际公益与人民利益、世界责任与国家能力、国家利益与国际秩序、短期利益与长远战略的种种平衡。
谈这个问题的目的:一方面必须警惕有人借助国际责任夸大中国的实力,以此为“中国威胁论”造势;另一方面又必须防止发达国家套牢中国,使得中国承担超过自身能力的责任,影响改革发展的大计。中国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主地承担力所能及的责任,赢得世界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