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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起,中国全面停止了已经实行几千年的征收农业税。这不仅反映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发生巨大变迁的历史性开端。进而有人称:中国农村走出了“黄宗羲定律”。
一、重温“黄宗羲定律”
所谓“黄宗羲定律”是当代学者秦晖等根据黄宗羲对中国历史上频繁出现的“并税式改革”规律的认识综合归纳而成的,它是人们对这种税制改革模式所呈现的某种客观规律的科学概括。
黄宗羲 (1610年~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学问极博,在政治经济思想上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度。而最能反映其民主启蒙思想及经济理论的是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一次总的清算。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中,他指出封建赋税制度有“三害”:“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害,积重难返之害”,其中第一“害”——“积累莫返之害”。黄宗羲从历史源头讲起,从夏、商、周三代的贡法、助法、彻法到明末倪元璐的税法,数千年来,每搞一次赋役制度改革,就催生出一批新的杂派,而民户赋税负担也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归并式改革中一步一步地沉重起来。这就是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赋役征收历来有“明税轻、暗税重、横征杂派无底洞”的弊端。唐中期的“两税法”改革、明中期的“一条鞭法”改革、康熙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以及民国时期的“田赋三征”等等,都是“并税式”改革的具体实施形式。“黄宗羲定律”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两税法 = 租庸调+杂派
王安石免役钱法 = 两税法+杂派 = 租庸调+杂派+杂派
一条鞭法 = 王安石税法+杂派 = 两税法+杂派+杂派 =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
倪元璐税法 = 一条鞭法+杂派=王安石税法+杂派+杂派 = 两税法+杂派+杂派+杂派 =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
地丁合一(摊丁入地) =……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杂派
因此就有:bn=a+nx(式中bn为经过n次改制之后的新税额,a为原始税额,x为杂派,n为改制次数。)。这一公式表明,每并税改制一次,新税额中就增加一次杂派,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原始税额为初值,以杂派为累进值,并税改制次数为级数的累进算术级数。
二、从零和博弈到输血博弈,跳出“黄宗羲定律”短期策略
为破解“积累莫返之害”的“黄宗羲定律”这一难题,中央政府不仅在20世纪80年代连发5个“一号文件”,18年后又发了第6个“一号文件”,2003年进一步提出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决定。现如今全面取消了农业税,这无疑是一个善政。但是,“三农”问题如此复杂,据此认为能使农村走出“黄宗羲定律”这个结论还下得早了些。
“黄宗羲定律”之所以能够长期生效,是因为在封建社会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经济收益基本上是固定的,统治者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零和博弈又称“零和游戏”,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 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封建统治者总是试图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统治者的让步是暂时的、有限的,在农民得到一定程度的“休养生息”后,剥削又會逐渐加重。维持农民起码的生存水平,是统治者与农民、人口与土地之间关系的一个均衡点,整个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围绕着这一点上下波动和调整。
“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得失相加只能得零”,零和博弈中甲方的收益,必然是乙方的损失,即各博弈方得益之和为零。但是,现代经济的增长首先打破了零和博弈的局面,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经济剩余极大增长。所以,要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最重要的是发展经济,使每个人都能在经济增长的蛋糕中分得更大的一份。当前全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粮食主产区农民更是低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有些纯农户收入指数常年徘徊以至下降。在一个接近停滞的农业经济中,经济的剩余是有限的,在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博弈中,政府利益的最大化总是占了上风,博弈的天平最终倒向政府一边,农民的收益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如果农村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农村财政收入不足,地方政府会变着法子增加各种杂费、杂税,农民负担可能还会反弹。
根据有关部门对试点地区“税费改革”情况进行调查,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暴露出的问题涉及到财政资金方面的有:一是“税费改革”导致县、乡、村三级收入大幅度减少,财政困难,威胁了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二是“税费改革”堵死了基层政府收费、集资之门,乡、村两级历史遗留下来的巨额债务无法消化。三是“税费改革”在“减收”、“减人”的同时也减了“事”,由于基层没有钱,乡村社区本来少得可怜的公共产品就只能越来越少了。各级政府面对眼前的困难,资金问题才是关键所在,即“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如何解决支撑“税费改革”的资金问题。
解决农村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即中央政府必须对地方“输血”,所以,有人把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比作中央对地方的“输血”博弈。以最先试点的安徽省为例,2000年,全省农民总的税费负担是37.61亿元,比改革前同口径税费负担49.25亿元减少11.64亿元;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政府因“税费改革”而减收13.11亿元。农民的减负就是地方政府的减收,这个窟窿需要中央的“输血”来填平,而且“输血”的需求量还有逐年扩大的趋势,2000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的“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是11亿元,2001年这个数字就飙升到17亿元,增加了54.5%。2006年,中国结束了持续了2600年的种田交税的历史,人均减负100多元,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所以,即使中央能够兑现计划“输血”量,面对如此骇人的数字,“税费改革”仍然前途未卜,一旦中央停止“输血”或“输血”量供不应求,则“税费改革”必将“崩盘”。虽然目前各种媒体对“税费改革”的报道普遍“看好”,但这种“好”实际上和“一把手亲自抓”以及把“税费改革”当作“政治任务”来落实有很大关系,这种政治压力总不能永久持续下去,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
“黄宗羲定律”只不过是一个理论上的预警,在现实中,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和农民的增收,这是一个中长期计划,而农村“税费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取决于,中央财政有无足够的财力维持对地方政府的“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即中央对地方的“输血博弈”能否成功才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定性中短期影响因素。只有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确保中央对地方“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如数兑现的同时,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采取合理配套改革措施,农村“税费改革”才有可能取得最后成功;这场中央对地方的“输血搏弈”能否成功才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定性中短期影响因素。
三、合作博弈,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根本之道
在历史上,“黄宗羲定律”之所以成其为“定律”,历次并税改革后农民负担都会出现反弹,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封建官吏“上下其手”造成的。遏止农民负担加重,从根本上掘锄“黄宗羲定律”发作的道路有两条:一是让农村变成工商型的社会,二是进行现代意义上的政府体制改革。前者使政府的开支不再依赖农业收入,后者则可以从根本上堵住政府自身膨胀的路。所以,要确保今天农村“税费改革”成功、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采取配套改革措施、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如果乡镇机构改革不彻底,机构臃肿,职能低下,难以从体制上解决农村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问题,恐怕就很难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中共十六大报告的共建和谐社会主张,就是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其实质就是通过建立契约和完善制度将政府和农民之间数千年的非合作的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根据合作博弈的思想,承认博弈是充分发挥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能动性,强调合作是要形成合力。因此,当务之急,是给农民松绑,解除束缚农村生产力的障碍,为农民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他们能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应该加大扶贫的力度,满足每一个国民的基本需要。只要合作博弈得以实现,整个社会就能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中国农村才能真正走出所谓的“黄宗羲定律”。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一、重温“黄宗羲定律”
所谓“黄宗羲定律”是当代学者秦晖等根据黄宗羲对中国历史上频繁出现的“并税式改革”规律的认识综合归纳而成的,它是人们对这种税制改革模式所呈现的某种客观规律的科学概括。
黄宗羲 (1610年~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学问极博,在政治经济思想上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度。而最能反映其民主启蒙思想及经济理论的是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一次总的清算。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中,他指出封建赋税制度有“三害”:“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害,积重难返之害”,其中第一“害”——“积累莫返之害”。黄宗羲从历史源头讲起,从夏、商、周三代的贡法、助法、彻法到明末倪元璐的税法,数千年来,每搞一次赋役制度改革,就催生出一批新的杂派,而民户赋税负担也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归并式改革中一步一步地沉重起来。这就是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赋役征收历来有“明税轻、暗税重、横征杂派无底洞”的弊端。唐中期的“两税法”改革、明中期的“一条鞭法”改革、康熙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以及民国时期的“田赋三征”等等,都是“并税式”改革的具体实施形式。“黄宗羲定律”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两税法 = 租庸调+杂派
王安石免役钱法 = 两税法+杂派 = 租庸调+杂派+杂派
一条鞭法 = 王安石税法+杂派 = 两税法+杂派+杂派 =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
倪元璐税法 = 一条鞭法+杂派=王安石税法+杂派+杂派 = 两税法+杂派+杂派+杂派 =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
地丁合一(摊丁入地) =…… =租庸调+杂派+杂派+杂派+杂派+杂派
因此就有:bn=a+nx(式中bn为经过n次改制之后的新税额,a为原始税额,x为杂派,n为改制次数。)。这一公式表明,每并税改制一次,新税额中就增加一次杂派,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原始税额为初值,以杂派为累进值,并税改制次数为级数的累进算术级数。
二、从零和博弈到输血博弈,跳出“黄宗羲定律”短期策略
为破解“积累莫返之害”的“黄宗羲定律”这一难题,中央政府不仅在20世纪80年代连发5个“一号文件”,18年后又发了第6个“一号文件”,2003年进一步提出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决定。现如今全面取消了农业税,这无疑是一个善政。但是,“三农”问题如此复杂,据此认为能使农村走出“黄宗羲定律”这个结论还下得早了些。
“黄宗羲定律”之所以能够长期生效,是因为在封建社会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经济收益基本上是固定的,统治者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零和博弈又称“零和游戏”,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 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封建统治者总是试图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统治者的让步是暂时的、有限的,在农民得到一定程度的“休养生息”后,剥削又會逐渐加重。维持农民起码的生存水平,是统治者与农民、人口与土地之间关系的一个均衡点,整个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围绕着这一点上下波动和调整。
“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得失相加只能得零”,零和博弈中甲方的收益,必然是乙方的损失,即各博弈方得益之和为零。但是,现代经济的增长首先打破了零和博弈的局面,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经济剩余极大增长。所以,要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最重要的是发展经济,使每个人都能在经济增长的蛋糕中分得更大的一份。当前全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粮食主产区农民更是低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有些纯农户收入指数常年徘徊以至下降。在一个接近停滞的农业经济中,经济的剩余是有限的,在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博弈中,政府利益的最大化总是占了上风,博弈的天平最终倒向政府一边,农民的收益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如果农村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农村财政收入不足,地方政府会变着法子增加各种杂费、杂税,农民负担可能还会反弹。
根据有关部门对试点地区“税费改革”情况进行调查,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暴露出的问题涉及到财政资金方面的有:一是“税费改革”导致县、乡、村三级收入大幅度减少,财政困难,威胁了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二是“税费改革”堵死了基层政府收费、集资之门,乡、村两级历史遗留下来的巨额债务无法消化。三是“税费改革”在“减收”、“减人”的同时也减了“事”,由于基层没有钱,乡村社区本来少得可怜的公共产品就只能越来越少了。各级政府面对眼前的困难,资金问题才是关键所在,即“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如何解决支撑“税费改革”的资金问题。
解决农村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即中央政府必须对地方“输血”,所以,有人把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比作中央对地方的“输血”博弈。以最先试点的安徽省为例,2000年,全省农民总的税费负担是37.61亿元,比改革前同口径税费负担49.25亿元减少11.64亿元;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政府因“税费改革”而减收13.11亿元。农民的减负就是地方政府的减收,这个窟窿需要中央的“输血”来填平,而且“输血”的需求量还有逐年扩大的趋势,2000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的“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是11亿元,2001年这个数字就飙升到17亿元,增加了54.5%。2006年,中国结束了持续了2600年的种田交税的历史,人均减负100多元,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所以,即使中央能够兑现计划“输血”量,面对如此骇人的数字,“税费改革”仍然前途未卜,一旦中央停止“输血”或“输血”量供不应求,则“税费改革”必将“崩盘”。虽然目前各种媒体对“税费改革”的报道普遍“看好”,但这种“好”实际上和“一把手亲自抓”以及把“税费改革”当作“政治任务”来落实有很大关系,这种政治压力总不能永久持续下去,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
“黄宗羲定律”只不过是一个理论上的预警,在现实中,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和农民的增收,这是一个中长期计划,而农村“税费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取决于,中央财政有无足够的财力维持对地方政府的“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即中央对地方的“输血博弈”能否成功才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定性中短期影响因素。只有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确保中央对地方“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如数兑现的同时,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采取合理配套改革措施,农村“税费改革”才有可能取得最后成功;这场中央对地方的“输血搏弈”能否成功才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定性中短期影响因素。
三、合作博弈,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根本之道
在历史上,“黄宗羲定律”之所以成其为“定律”,历次并税改革后农民负担都会出现反弹,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封建官吏“上下其手”造成的。遏止农民负担加重,从根本上掘锄“黄宗羲定律”发作的道路有两条:一是让农村变成工商型的社会,二是进行现代意义上的政府体制改革。前者使政府的开支不再依赖农业收入,后者则可以从根本上堵住政府自身膨胀的路。所以,要确保今天农村“税费改革”成功、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采取配套改革措施、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如果乡镇机构改革不彻底,机构臃肿,职能低下,难以从体制上解决农村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问题,恐怕就很难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中共十六大报告的共建和谐社会主张,就是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其实质就是通过建立契约和完善制度将政府和农民之间数千年的非合作的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根据合作博弈的思想,承认博弈是充分发挥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能动性,强调合作是要形成合力。因此,当务之急,是给农民松绑,解除束缚农村生产力的障碍,为农民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他们能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应该加大扶贫的力度,满足每一个国民的基本需要。只要合作博弈得以实现,整个社会就能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中国农村才能真正走出所谓的“黄宗羲定律”。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