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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讲述”?“讲述”运用于课堂有什么意义?应该如何去把握对学生“讲述”的要领和实质?“讲述”和讲故事又有哪些不一样?我认为这些都是语文教师应该弄清楚的问题。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讲述”的解释非常简单,就是“把事情或道理讲出来”。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自有语言以来,讲述就开始了。人类似乎有叙事的本能,但是对于一个语文教师来说,面向学生的讲述却并不那么简单。美国的心理学家苏珊说:“我们所说的故事,和我们所听到的故事,会决定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每个学生都是故事的热爱者,他们也都是在听别人的故事,讲述自己或别人的故事中再现、重整、建构自我的。每个故事中提供的情感要素、语言要素、思想要素给了学生们各种各样的滋养,从而帮助他们认识世界,融入文化,找到自我。亲近母语理念下的“讲述”,究其根本,是寻找母语阅读回归之途的有效实践之一,它向学生们敞开了母语温暖的怀抱,引领他们从听教师讲述故事开始,逐渐爱上阅读、亲近书籍。因此,它要求每一个小学语文教师都应该而且必须成为一个优秀的讲述者,因为一个很会讲述的教师一定是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讲述”和“讲故事”其实有着很多的关联。一个好的讲述者,肯定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但是“讲述”不仅仅是讲故事,所以“讲述一个故事”,可能比“讲故事”更难一些,要求、层次更高一些。它需要讲述者考虑如何更好地向别人(尤其是学生)叙述这个故事,而不是简单地照着文本把故事呈现出来,这无疑也是“讲述”与“讲故事”最根本的区别。
作为一位语文教师,当面对一个文本,面对一群学生时,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讲述”呢?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讲述”必须“有书”。这里的“有书”不能狭窄地理解为把书带到学生们面前,实际上,在没有书的情况下,讲述也是可以进行的。不过,如果有可能,将书呈现给学生,让学生们看到它,当然是最妙的,因为这是让学生与书建立联系、建立亲切感的一个很好的机会。这里所说的“有书”,是指讲述者必须尊重文本,必须对文本的内容、风格、表现形式有比较准确的把握。比如大家熟悉的绘本,一般都是由简单的画面、简约的文字、适当的留白构成的,风格朴素而含蓄。在讲述时,很多教师用的是PPT幻灯片,这样可以让学生们看得更加清楚一些。可是,也许是为了吸引学生视觉的注意,有的教师将整个文本扫描后,还精心地涂上了各种颜色,结果反而冲淡了画面朴素、简约的美。还有的教师,因为读这本书时内心感受较多,而文本的语言却简约如诗,于是他们就将文本没有言及却可以想见的情景加进去许多许多,绘声绘色地描述,给人的感觉是把文本撑满了,但讲述者的语言风格与文本没有很好地契合。结果,我们在语言和情感的“奢华”中丢失了文本原先的含蓄、朴素之美。因此,一旦对文本的理解(包括对文本风格的把握)出现了偏差,“讲述”就失去了根基——文本。
第二,“讲述”必须有“我”。“讲述”强调对文本的尊重,并不是让教师从头至尾照着书来讲一遍,那就变成了“讲故事”。“讲述”必须有“我”,这个“我”是指讲述者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在听别人讲故事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这个故事本身,我们看不到讲故事的人,因为他已经进入了故事里,成为其中的一个角色。但是讲述不一样,讲述是必须有“我”的。在讲述者将一个故事叙述给听者的同时,已经融入了讲述者对这个故事的理解和看法。作一个不太恰当的对比:一个讲故事能力比较强的教师,也许可以将一个自己没有读过的文本直接讲(读)给学生听,但是他却没法直接给学生讲述。讲述是必须在教师充分理解文本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的教师特别会讲故事,这已经具备了讲述的底子,但是还不够,因为一个讲述者,如何将自己对文本的理解传达给学生也是一项基本功。只有深入浅出才能水到渠成,讲述的内功也是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修炼的。
第三,“讲述”必须有“对象感”。因为“讲述”必须有“我”,所以“讲述”也必须有“你”,有“对象感”。教师的“讲述”是面对学生的,所以眼里要有学生,否则它可能变成教师自我的表现和情感的宣泄。讲述者的“对象感”表现为对学生倾听愿望的关注,讲述中与学生情感的交融、目光的交流等等。曾经有一位文学素养很好的教师,她的“讲述”声情并茂,可是却无视学生的存在。她将“讲述”演变成了自我的陶醉和抒情,这更像是一次演讲。对学生来说,这样的“讲述”是缥缈的、遥不可及的,所以,成功的讲述者不会忘了他讲述的对象。
大多数学生都是从听故事逐渐走向阅读的,对于一个语文教师,讲述一本书、一个故事,是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建立学生与书的亲密关系的最便捷方法。“讲述”让我们得以和经典亲近,也让我们庸常、贫乏的语言更优雅,更富有诗意。做一个优秀的讲述者,你会看到学生眼里你所希望的那种阅读热情,所以,“讲述”应该是一个教师,尤其是一个语文教师必备的基本功。
(责编侯艳星)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讲述”的解释非常简单,就是“把事情或道理讲出来”。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自有语言以来,讲述就开始了。人类似乎有叙事的本能,但是对于一个语文教师来说,面向学生的讲述却并不那么简单。美国的心理学家苏珊说:“我们所说的故事,和我们所听到的故事,会决定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每个学生都是故事的热爱者,他们也都是在听别人的故事,讲述自己或别人的故事中再现、重整、建构自我的。每个故事中提供的情感要素、语言要素、思想要素给了学生们各种各样的滋养,从而帮助他们认识世界,融入文化,找到自我。亲近母语理念下的“讲述”,究其根本,是寻找母语阅读回归之途的有效实践之一,它向学生们敞开了母语温暖的怀抱,引领他们从听教师讲述故事开始,逐渐爱上阅读、亲近书籍。因此,它要求每一个小学语文教师都应该而且必须成为一个优秀的讲述者,因为一个很会讲述的教师一定是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讲述”和“讲故事”其实有着很多的关联。一个好的讲述者,肯定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但是“讲述”不仅仅是讲故事,所以“讲述一个故事”,可能比“讲故事”更难一些,要求、层次更高一些。它需要讲述者考虑如何更好地向别人(尤其是学生)叙述这个故事,而不是简单地照着文本把故事呈现出来,这无疑也是“讲述”与“讲故事”最根本的区别。
作为一位语文教师,当面对一个文本,面对一群学生时,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讲述”呢?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讲述”必须“有书”。这里的“有书”不能狭窄地理解为把书带到学生们面前,实际上,在没有书的情况下,讲述也是可以进行的。不过,如果有可能,将书呈现给学生,让学生们看到它,当然是最妙的,因为这是让学生与书建立联系、建立亲切感的一个很好的机会。这里所说的“有书”,是指讲述者必须尊重文本,必须对文本的内容、风格、表现形式有比较准确的把握。比如大家熟悉的绘本,一般都是由简单的画面、简约的文字、适当的留白构成的,风格朴素而含蓄。在讲述时,很多教师用的是PPT幻灯片,这样可以让学生们看得更加清楚一些。可是,也许是为了吸引学生视觉的注意,有的教师将整个文本扫描后,还精心地涂上了各种颜色,结果反而冲淡了画面朴素、简约的美。还有的教师,因为读这本书时内心感受较多,而文本的语言却简约如诗,于是他们就将文本没有言及却可以想见的情景加进去许多许多,绘声绘色地描述,给人的感觉是把文本撑满了,但讲述者的语言风格与文本没有很好地契合。结果,我们在语言和情感的“奢华”中丢失了文本原先的含蓄、朴素之美。因此,一旦对文本的理解(包括对文本风格的把握)出现了偏差,“讲述”就失去了根基——文本。
第二,“讲述”必须有“我”。“讲述”强调对文本的尊重,并不是让教师从头至尾照着书来讲一遍,那就变成了“讲故事”。“讲述”必须有“我”,这个“我”是指讲述者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在听别人讲故事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这个故事本身,我们看不到讲故事的人,因为他已经进入了故事里,成为其中的一个角色。但是讲述不一样,讲述是必须有“我”的。在讲述者将一个故事叙述给听者的同时,已经融入了讲述者对这个故事的理解和看法。作一个不太恰当的对比:一个讲故事能力比较强的教师,也许可以将一个自己没有读过的文本直接讲(读)给学生听,但是他却没法直接给学生讲述。讲述是必须在教师充分理解文本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的教师特别会讲故事,这已经具备了讲述的底子,但是还不够,因为一个讲述者,如何将自己对文本的理解传达给学生也是一项基本功。只有深入浅出才能水到渠成,讲述的内功也是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修炼的。
第三,“讲述”必须有“对象感”。因为“讲述”必须有“我”,所以“讲述”也必须有“你”,有“对象感”。教师的“讲述”是面对学生的,所以眼里要有学生,否则它可能变成教师自我的表现和情感的宣泄。讲述者的“对象感”表现为对学生倾听愿望的关注,讲述中与学生情感的交融、目光的交流等等。曾经有一位文学素养很好的教师,她的“讲述”声情并茂,可是却无视学生的存在。她将“讲述”演变成了自我的陶醉和抒情,这更像是一次演讲。对学生来说,这样的“讲述”是缥缈的、遥不可及的,所以,成功的讲述者不会忘了他讲述的对象。
大多数学生都是从听故事逐渐走向阅读的,对于一个语文教师,讲述一本书、一个故事,是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建立学生与书的亲密关系的最便捷方法。“讲述”让我们得以和经典亲近,也让我们庸常、贫乏的语言更优雅,更富有诗意。做一个优秀的讲述者,你会看到学生眼里你所希望的那种阅读热情,所以,“讲述”应该是一个教师,尤其是一个语文教师必备的基本功。
(责编侯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