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危机内容的复杂性和公共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传统单一中心的治理模式在诸多方面力所不及,新公共管理为公共危机治理带来效率的同时,也产生管理碎片化和不公平现象,治理理论倡导的多中心则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然而多元的治理中心并不会自发、有序的配置治理资源,甚至会造成治理超载或者混乱。协同治理通过构建主体形成系统、支持保障系统、评估与考核系统、再学习系统等措施,为多元化公共危机治理提供了现实可行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