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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实行新课改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9个省区市(2004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2005年江苏,2006年福建、浙江、辽宁、安徽、天津,2007年北京、湖南、吉林、上海、陕西,2008年江西、山西、河南、新疆)全面进入新课改实施阶段。新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新”:观念新,内容新,评价新。经历过新课改的教师都有着深刻的体会。主要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课改前的思路上课,教材内容肯定讲解不完。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去做呢?
其实,我们应当清楚,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制订课程目标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都必须贯彻整个课程改革的精神。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要改变以往坚持的所谓条条框框,心中要有目标,教学方式要改进。
长期以来,我们“教教材”教惯了,教学只停留在“教”的层面上,而不愿尝试“用教材教”。我们应该意识到,“教”不完高中教材是正常的,但并非学生“学”不完。我们应该深刻地反省,是以教材为本、不敢越雷池一步;还是从学生实际出发,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灵活自如地驾驭教材呢?我想,作为师生,应该是教材的“主人”,而不应是教材的“奴隶”。教材是为我们服务的,切不能让教材“牵着鼻子走”。作为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或学科课程小组,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哪些课目上,哪些课目不上;哪些课目精讲,哪些课目略讲。
平时,教师上课时,可能过分地相信“权威”,认为教材上的东西,都是至关重要的,哪些内容不讲深、不讲透,仿佛对不住教材,也无法向学校、学生交待。叶圣陶先生也说过:“教是为了不教。”我们应当放弃“以教定学”而转向“以学定教”,对教材从敬若神明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奉行“拿来主义”,由我取舍,为我所用!
我们一定要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成为学生进行探究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合作者,为学生提供较为丰富的课题案例和背景材料,引导和帮助他们发现和提出课题,而不是做“居高临下”的领导者。在学生需要的时候,教师应该是学生平等的合作者,是“平等中的首席”,帮助学生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学生是学习新课程的主体,也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教学是师生双方交流的过程,师生应该通过交流,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才更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
新课程教材,不是“以教定学”,而是“以学定教”。
(作者单位:安徽岳西县汤池中学)
其实,我们应当清楚,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制订课程目标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都必须贯彻整个课程改革的精神。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要改变以往坚持的所谓条条框框,心中要有目标,教学方式要改进。
长期以来,我们“教教材”教惯了,教学只停留在“教”的层面上,而不愿尝试“用教材教”。我们应该意识到,“教”不完高中教材是正常的,但并非学生“学”不完。我们应该深刻地反省,是以教材为本、不敢越雷池一步;还是从学生实际出发,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灵活自如地驾驭教材呢?我想,作为师生,应该是教材的“主人”,而不应是教材的“奴隶”。教材是为我们服务的,切不能让教材“牵着鼻子走”。作为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或学科课程小组,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哪些课目上,哪些课目不上;哪些课目精讲,哪些课目略讲。
平时,教师上课时,可能过分地相信“权威”,认为教材上的东西,都是至关重要的,哪些内容不讲深、不讲透,仿佛对不住教材,也无法向学校、学生交待。叶圣陶先生也说过:“教是为了不教。”我们应当放弃“以教定学”而转向“以学定教”,对教材从敬若神明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奉行“拿来主义”,由我取舍,为我所用!
我们一定要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成为学生进行探究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合作者,为学生提供较为丰富的课题案例和背景材料,引导和帮助他们发现和提出课题,而不是做“居高临下”的领导者。在学生需要的时候,教师应该是学生平等的合作者,是“平等中的首席”,帮助学生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学生是学习新课程的主体,也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教学是师生双方交流的过程,师生应该通过交流,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才更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
新课程教材,不是“以教定学”,而是“以学定教”。
(作者单位:安徽岳西县汤池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