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的设立、选举、债务会主席、债务会议事规则等,是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必须面对的重要内容。笔者办理的破产案件中,全过程均涉及与债委会有关的问题。笔者以实务中面临的债委会的职权、债委会的议事规则、债委会的选举方案、债委会设立的相关问题、以及管理人与债委会的关系处理等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从管理人眼中的的债委会为切入点,对破产案件中债委会的问题及处理提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