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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在武汉拉响警报,并迅速席卷全国,在增加经济发展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给公共就业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不利影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就业的影响,不得不引起重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不可预测性或难以准确预测出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就业工作的影响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收到了阶段性效果,但疫情对公共就业工作的影响已经表现出来。
短期内就业增量减少 疫情期间,很多企业处于停业停产的状态,导致用人量急剧减少,这给就业市场带来极大影响。许多企业选择退出招聘市场,等待时机。作为招聘“半壁江山”的中小企业在用工方面往往比大企业的需求还要大。但今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生存问题,而不是企业通过招聘实现扩张。大型企业,除非应对突发公用事件而生产应急用品的,一般也停产停业。作为招聘市场两大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都在这场疫情中受到重大打击,招聘数量规模也急剧下滑,这对招聘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对服务业等行业有影响较重 由于旅游业、社会服务业、商贸业、餐饮业、客货运输业等服务行业大多属于流动性行业,既服务于流动人群,本身又多由流动的劳动者来从事。由于疫情防治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管控需要,减少跨区域流动是必须采取的措施,控制交叉扩散,部分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居民对文化娱乐、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物流运输等消费需求大幅下降,这些行业从业者的流动主观意愿和客观流动率已经降低,消费需求急剧下降,服务行业就业岗位受到较大冲击。
对重点群体就业影响比较大 在处理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过程中,由于服务业的关停,导致从事服务行业的主力军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丧失工作机会;再加上害怕传染,进城的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受影响最大。作为重点群体的高校毕业生,因招聘人数减少、经济不景气等原因,也变成求职难。每年的3、4月“金三银四”都是求职应聘的“旺季”。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搁置、招聘需求萎缩,更有不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显得异常困难。
产生新的就业机会 在疫情对就业产生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倒逼产业进行优化和调整,产生新的就业机会。“新冠”肺炎导致居民和医护人员对口罩、医疗用品、医疗器械需求骤增,居民对电商、游戏需求也会增加,短期内医药、电商、游戏等行业用工数量会暴增,产生新的就业机会。疫情过后,随着经济社会步入正常后,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就业结构也将随着调整,部分行业如康养、医疗照护、清洗保洁、卫生消毒、电商等将快速发展,人工智能、远程办公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从而产生新的就业机会。
建议
实行“键对键”,减少“面对面”,开展“云”就业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面前,应该在确保事件“可管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云”就业,推动网上在线办理就业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建立企业微信群,及时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技能劳动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应聘等专门服务。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应暂停线下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对网络直播授课等新方式的运用,及时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进行更新,保证课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大部分企业停产停工。这种背景下,稳定的就业岗位显得尤为重要。应该通过政策杠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稳定就业岗位。在税收方面,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需要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受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甚至更长。在社保费缴纳方面,可以对企业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金政策,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返还稳岗补贴;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于吸纳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在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应该尽可能的提高补贴金额,调动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积极性。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 在稳定现有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应该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政府机关可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鼓励企业用足用好现有的就业岗位同时,扩大就业岗位。对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的用工需求。对于当地难以满足需要的,协助企业跨区域定向招聘,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和补助。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特别支持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联的新产业、新业态,鼓励人工智能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创造新岗位,实现高质量就业。
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前,各个地区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确定的响应级别也不同。在响应级别较低的地区,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方便群众从事短期、本小、利薄的创业。在响应级别中等地区,支持劳动者依托APP平台等实现新形态就业。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从事种养殖业、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旅游产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要通过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等吸纳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暴露出了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及重点行业、特别是受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影响较大的传统行业,建立就业跟踪制度,加强对重点群体失业状况跟踪调查。支持和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時间等方式稳定岗位。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关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指导企业规范裁员,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稳定企业和劳动者心理预期,维持劳动关系稳定。客观认识事件对就业的影响,防止系统性风险发生。做好短期失业和回流农民工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对于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领域,加快做好提振就业信心的工作,调整心理预期,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就业工作的影响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收到了阶段性效果,但疫情对公共就业工作的影响已经表现出来。
短期内就业增量减少 疫情期间,很多企业处于停业停产的状态,导致用人量急剧减少,这给就业市场带来极大影响。许多企业选择退出招聘市场,等待时机。作为招聘“半壁江山”的中小企业在用工方面往往比大企业的需求还要大。但今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生存问题,而不是企业通过招聘实现扩张。大型企业,除非应对突发公用事件而生产应急用品的,一般也停产停业。作为招聘市场两大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都在这场疫情中受到重大打击,招聘数量规模也急剧下滑,这对招聘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对服务业等行业有影响较重 由于旅游业、社会服务业、商贸业、餐饮业、客货运输业等服务行业大多属于流动性行业,既服务于流动人群,本身又多由流动的劳动者来从事。由于疫情防治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管控需要,减少跨区域流动是必须采取的措施,控制交叉扩散,部分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居民对文化娱乐、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物流运输等消费需求大幅下降,这些行业从业者的流动主观意愿和客观流动率已经降低,消费需求急剧下降,服务行业就业岗位受到较大冲击。
对重点群体就业影响比较大 在处理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过程中,由于服务业的关停,导致从事服务行业的主力军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丧失工作机会;再加上害怕传染,进城的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受影响最大。作为重点群体的高校毕业生,因招聘人数减少、经济不景气等原因,也变成求职难。每年的3、4月“金三银四”都是求职应聘的“旺季”。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搁置、招聘需求萎缩,更有不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显得异常困难。
产生新的就业机会 在疫情对就业产生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倒逼产业进行优化和调整,产生新的就业机会。“新冠”肺炎导致居民和医护人员对口罩、医疗用品、医疗器械需求骤增,居民对电商、游戏需求也会增加,短期内医药、电商、游戏等行业用工数量会暴增,产生新的就业机会。疫情过后,随着经济社会步入正常后,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就业结构也将随着调整,部分行业如康养、医疗照护、清洗保洁、卫生消毒、电商等将快速发展,人工智能、远程办公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从而产生新的就业机会。
建议
实行“键对键”,减少“面对面”,开展“云”就业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面前,应该在确保事件“可管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云”就业,推动网上在线办理就业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建立企业微信群,及时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技能劳动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应聘等专门服务。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应暂停线下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对网络直播授课等新方式的运用,及时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进行更新,保证课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大部分企业停产停工。这种背景下,稳定的就业岗位显得尤为重要。应该通过政策杠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稳定就业岗位。在税收方面,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需要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受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甚至更长。在社保费缴纳方面,可以对企业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金政策,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返还稳岗补贴;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于吸纳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在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应该尽可能的提高补贴金额,调动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积极性。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 在稳定现有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应该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政府机关可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鼓励企业用足用好现有的就业岗位同时,扩大就业岗位。对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的用工需求。对于当地难以满足需要的,协助企业跨区域定向招聘,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和补助。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特别支持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联的新产业、新业态,鼓励人工智能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创造新岗位,实现高质量就业。
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前,各个地区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确定的响应级别也不同。在响应级别较低的地区,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方便群众从事短期、本小、利薄的创业。在响应级别中等地区,支持劳动者依托APP平台等实现新形态就业。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从事种养殖业、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旅游产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要通过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等吸纳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暴露出了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及重点行业、特别是受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影响较大的传统行业,建立就业跟踪制度,加强对重点群体失业状况跟踪调查。支持和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時间等方式稳定岗位。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关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指导企业规范裁员,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稳定企业和劳动者心理预期,维持劳动关系稳定。客观认识事件对就业的影响,防止系统性风险发生。做好短期失业和回流农民工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对于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领域,加快做好提振就业信心的工作,调整心理预期,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