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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三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外贸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可以说,我们达到了有利有弊,利大于弊的预期。
一、 “入世”后过渡期面临的新问题
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已进入“入世”后过渡期。我国各个产业所承担的开放义务,将开始或逐渐地兑现。2004年,我国256个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关税税率税目中,已有232个税目实行了零关税,实行零关税的税目已占到全部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关税税目的90.6%,其余信息技术产品也在2005年1月1日后全部实行零关税。随着这个过渡期的来临,信息产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加深,进一步暴露出来。
(一)信息产业内部矛盾越来越突出
1、 集成电路、软件等战备性基础产业落后。虽然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软件等基础性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相对国内其他行业如消费电子、计算机产业来说还比较落后。随着“入世”后过渡期的到来,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集成电路、软件等战略性基础产业落后,越来越不适应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矛盾越来越突出。
2、 关键技术落后。由于我国依赖技术引进,大大削弱了国内自身创新能力,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很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国内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完全依赖于进口。随着零关税的实施,国内进口将会更多,企业会失去更多的国内市场,大大削弱我国企业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从而严重影响信息产业的发展。
3、 国营企业效率低下。我国信息产业国营企业领导管理效率低、职工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能力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慢。“入世”后过渡期的到来,使国营企业失去了关税和配额保护,产品竞争能力下降,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更加突出,企业生存面临更加严重的威胁。
4、 失业压力增大。由于国营企业效率低,经济效益差,造成了高水平的职工大量外流,一些高技术难度的工种缺乏人才,而低技术工种人员积压,产品技术水平下降,竞争能力越来越低,最终造成企业倒闭、破产,大量职工失业。
(二)外贸方面面临以下新问题
1、出口量的迅速增长,引起了国外的恐慌。近几年,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平均年增长率达到40%以上,引起了一些国家的不满,甚至恐慌,贸易磨擦增多。除了先进工业国家外,一些过去与我国关系很好的国家也联合起来对付我国,这将使我国电子产品出口困难增加。
2、 面临越来越多的所谓贸易救济措施的威胁。“入世”后一些国家还保有针对中国的特殊条款,比如反倾销条款,还有具体产品的保障条款以及专门针对纺织品的限制措施等,都成为我们通向国际市场道路上难以跨越的障碍。
3、 面临新的市场开放压力。世贸组织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多边谈判,我国正面临着一个新的市场开放的压力。一方面要履行世贸组织的承诺,另一方面被要求与其他成员国一道进一步开放市场,参加自由化的贸易,遵守新的市场规则。
4、 市场国际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2005年后,我国信息技术产品逐步实现零关税,电信和集成电路等幼稚产业的保护已进入倒计时,进口产品将会增多,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提高,竞争无疑将会更加激烈。
二、“入世”后过渡期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后过渡期必须主动对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使其促进我国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生存和发展。例如,我国至今还没有《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既是我们自身的需要,也是维护我们适应世贸组织环境、限制跨国公司不公平竞争的需要。
要用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在法律面前,国内外企业平等,为此应取消对国外企业的优惠政策,享受国民待遇,为国内电子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2005年要加快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立法进程,出台市场信息监管相关办法,加强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税控收款机、手机等重点产品的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体制,做好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管理。继续推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电子信息市场竞争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人才的培训和准备
在后过渡期内我国面临的是更高层次的更广泛的竞争,需要把过去那种急风暴雨式的大范围的人才培训转向专业人才培训。目前我国很多出口企业遇到反倾销仲裁,国内能够接这类案件的法律事务所不到200家,而这200家里真正能够使用外语工作,到别国的法院去诉讼、写诉状、调查的,只有20人!因此,我国对WTO的实务人才奇缺,必须加紧培养。
如果一个企业不了解国际贸易政策层面上的事,不积极去参与,它一定是个失败的企业。企业发展需要更广泛的视野,更清晰的发展战略。如果没有一批熟悉了解WTO谈判和规则的人才,那么在后过渡期的较量中一定要吃亏。为此,必须做好后过渡期的人才培训和准备工作。
(三)完善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提高技术和业务创新能力是实现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的中心环节。集成电路、关键元器件、软件等是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基础,而且关系着我国科技、经济、国防实力,关系国家大局。要举全国之力,在这些关键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带动整体科研开发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要围绕这个大局,加强与各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从投资、研发、人才等方面,组织和引导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集中投入,重点扶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加大攻关力度,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资”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一是加强行业科研发展和攻关项目的统筹规划,加大政府科研投入,发挥政府投资、社会资金和资本市场的作用,引导各方面投资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有利环境。二是加快建设软件和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技术开发中心、关键技术测试平台和共用工具库,支持建立不同形式的技术联盟,为企业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三是通过政府投资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四是加快发展一批高水平的专业科技中介组织。要抓紧制定信息产业“十一五”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完善技术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创新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
另外,标准和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引导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提高竞争力的手段。要努力把市场潜力和技术研发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加强重点领域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在比较优势领域不断增加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支持自主标准的开发,以企业为主导推进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
(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电子产品出口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要引导企业在保持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抓好数字电视、新型显示器件、新一代视听产品、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一批高附加值、量大面广的信息终端和产品,培育和发展新的增长点;要加强薄弱环节,促进集成电路、专用仪器、设备与材料等基础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等应用电子产品,抓好电子标签产品的开发应用。大力开拓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兴市场,为国家外贸出口做出新的贡献。最近,国家对集成电路等重点产品出口退税率作了调整,企业要以此为契机,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优化出口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要进一步规范出口市场秩序,避免不正当竞争,引导企业按照通行规则开展经贸活动。大力支持国内企业及行业协会做好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的水平。
(五) 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的迫切需要。要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产品出口、资本运作、投资建厂、服务贸易为重点,全面实施信息产业“走出去”战略。
要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研究制定“走出去”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与商务部等部门的部际长效工作机制,将信息产业“走出去”纳入外经贸战略和政策框架,推动信贷、信用保险、国际结算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出台,为“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走出去”形式要多样化。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在中东、拉美、非洲市场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我国与东盟、中亚国家电信领域合作,加快大湄公河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推进我国与中亚国家电信运营业务代理人合作,继续做好东盟国家中高级电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今年要组织好双边、多边的各项重大活动,加强对国际惯例的研究,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进一步发挥我国在相关国际组织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我国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国际地位。
(六) 企业应从履行WTO义务转向利用WTO规则
享有拥有的权利,应对得如何是关键。例如印度,他们很多中小企业其实对WTO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们有一些应对的工业协会和专家,代表着中小企业的利益。我们政府部门应该做的,就是尽量听取企业的意见,但是企业意见水准、质量,决定了谈判代表在WTO中的表现。因此,我国企业应该学会利用WTO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 “入世”后过渡期面临的新问题
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已进入“入世”后过渡期。我国各个产业所承担的开放义务,将开始或逐渐地兑现。2004年,我国256个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关税税率税目中,已有232个税目实行了零关税,实行零关税的税目已占到全部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关税税目的90.6%,其余信息技术产品也在2005年1月1日后全部实行零关税。随着这个过渡期的来临,信息产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加深,进一步暴露出来。
(一)信息产业内部矛盾越来越突出
1、 集成电路、软件等战备性基础产业落后。虽然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软件等基础性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相对国内其他行业如消费电子、计算机产业来说还比较落后。随着“入世”后过渡期的到来,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集成电路、软件等战略性基础产业落后,越来越不适应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矛盾越来越突出。
2、 关键技术落后。由于我国依赖技术引进,大大削弱了国内自身创新能力,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很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国内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完全依赖于进口。随着零关税的实施,国内进口将会更多,企业会失去更多的国内市场,大大削弱我国企业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从而严重影响信息产业的发展。
3、 国营企业效率低下。我国信息产业国营企业领导管理效率低、职工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能力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慢。“入世”后过渡期的到来,使国营企业失去了关税和配额保护,产品竞争能力下降,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更加突出,企业生存面临更加严重的威胁。
4、 失业压力增大。由于国营企业效率低,经济效益差,造成了高水平的职工大量外流,一些高技术难度的工种缺乏人才,而低技术工种人员积压,产品技术水平下降,竞争能力越来越低,最终造成企业倒闭、破产,大量职工失业。
(二)外贸方面面临以下新问题
1、出口量的迅速增长,引起了国外的恐慌。近几年,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平均年增长率达到40%以上,引起了一些国家的不满,甚至恐慌,贸易磨擦增多。除了先进工业国家外,一些过去与我国关系很好的国家也联合起来对付我国,这将使我国电子产品出口困难增加。
2、 面临越来越多的所谓贸易救济措施的威胁。“入世”后一些国家还保有针对中国的特殊条款,比如反倾销条款,还有具体产品的保障条款以及专门针对纺织品的限制措施等,都成为我们通向国际市场道路上难以跨越的障碍。
3、 面临新的市场开放压力。世贸组织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多边谈判,我国正面临着一个新的市场开放的压力。一方面要履行世贸组织的承诺,另一方面被要求与其他成员国一道进一步开放市场,参加自由化的贸易,遵守新的市场规则。
4、 市场国际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2005年后,我国信息技术产品逐步实现零关税,电信和集成电路等幼稚产业的保护已进入倒计时,进口产品将会增多,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提高,竞争无疑将会更加激烈。
二、“入世”后过渡期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后过渡期必须主动对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使其促进我国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生存和发展。例如,我国至今还没有《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既是我们自身的需要,也是维护我们适应世贸组织环境、限制跨国公司不公平竞争的需要。
要用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在法律面前,国内外企业平等,为此应取消对国外企业的优惠政策,享受国民待遇,为国内电子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2005年要加快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立法进程,出台市场信息监管相关办法,加强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税控收款机、手机等重点产品的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体制,做好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管理。继续推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电子信息市场竞争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人才的培训和准备
在后过渡期内我国面临的是更高层次的更广泛的竞争,需要把过去那种急风暴雨式的大范围的人才培训转向专业人才培训。目前我国很多出口企业遇到反倾销仲裁,国内能够接这类案件的法律事务所不到200家,而这200家里真正能够使用外语工作,到别国的法院去诉讼、写诉状、调查的,只有20人!因此,我国对WTO的实务人才奇缺,必须加紧培养。
如果一个企业不了解国际贸易政策层面上的事,不积极去参与,它一定是个失败的企业。企业发展需要更广泛的视野,更清晰的发展战略。如果没有一批熟悉了解WTO谈判和规则的人才,那么在后过渡期的较量中一定要吃亏。为此,必须做好后过渡期的人才培训和准备工作。
(三)完善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提高技术和业务创新能力是实现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的中心环节。集成电路、关键元器件、软件等是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基础,而且关系着我国科技、经济、国防实力,关系国家大局。要举全国之力,在这些关键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带动整体科研开发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要围绕这个大局,加强与各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从投资、研发、人才等方面,组织和引导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集中投入,重点扶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加大攻关力度,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资”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一是加强行业科研发展和攻关项目的统筹规划,加大政府科研投入,发挥政府投资、社会资金和资本市场的作用,引导各方面投资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有利环境。二是加快建设软件和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技术开发中心、关键技术测试平台和共用工具库,支持建立不同形式的技术联盟,为企业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三是通过政府投资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四是加快发展一批高水平的专业科技中介组织。要抓紧制定信息产业“十一五”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完善技术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创新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
另外,标准和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引导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提高竞争力的手段。要努力把市场潜力和技术研发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加强重点领域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在比较优势领域不断增加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支持自主标准的开发,以企业为主导推进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
(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电子产品出口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要引导企业在保持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抓好数字电视、新型显示器件、新一代视听产品、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一批高附加值、量大面广的信息终端和产品,培育和发展新的增长点;要加强薄弱环节,促进集成电路、专用仪器、设备与材料等基础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等应用电子产品,抓好电子标签产品的开发应用。大力开拓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兴市场,为国家外贸出口做出新的贡献。最近,国家对集成电路等重点产品出口退税率作了调整,企业要以此为契机,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优化出口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要进一步规范出口市场秩序,避免不正当竞争,引导企业按照通行规则开展经贸活动。大力支持国内企业及行业协会做好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的水平。
(五) 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的迫切需要。要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产品出口、资本运作、投资建厂、服务贸易为重点,全面实施信息产业“走出去”战略。
要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研究制定“走出去”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与商务部等部门的部际长效工作机制,将信息产业“走出去”纳入外经贸战略和政策框架,推动信贷、信用保险、国际结算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出台,为“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走出去”形式要多样化。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在中东、拉美、非洲市场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我国与东盟、中亚国家电信领域合作,加快大湄公河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推进我国与中亚国家电信运营业务代理人合作,继续做好东盟国家中高级电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今年要组织好双边、多边的各项重大活动,加强对国际惯例的研究,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进一步发挥我国在相关国际组织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我国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国际地位。
(六) 企业应从履行WTO义务转向利用WTO规则
享有拥有的权利,应对得如何是关键。例如印度,他们很多中小企业其实对WTO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们有一些应对的工业协会和专家,代表着中小企业的利益。我们政府部门应该做的,就是尽量听取企业的意见,但是企业意见水准、质量,决定了谈判代表在WTO中的表现。因此,我国企业应该学会利用WTO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