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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许宏伟(1986— ),男,山西太原人,西北大学文学院2009级宗教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佛教理论。
摘 要: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寺院为解决其首领的继承而采取的一种制度,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佛教自传入藏区以来一直是该地区的主要宗教,在藏地历史上有着深刻影响。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却长期不为外人所了解,学术界和内地的佛教界也对此缺乏深入的研究。本文简要介绍了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具体内容,并对其存在的社会历史意义进行探讨。
关键词:活佛转世;内容;历史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1-029-02
活佛转世是指“活佛圆寂后为了继续完成普渡众生的善缘,不昧本性,寄胎转生,进而通过一定的宗教程式承袭其前身之名号、地位等的一种宗教行为”。①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中一种基本的宗教形式和极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在藏传佛教的发展与传播上更是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中蕴含着浓厚的神秘气息和地域文化特性,使得这一现象不容易为外人所理解。本文将简要介绍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和具体内容,并对其存在的社会历史意义作一粗浅探讨。
一、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及历史背景
(一)佛教在藏地的传播
佛教在藏族地区传播的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五世纪,藏王拉托托日娘赞就开始接触佛教。但佛教正式传入西藏的时间一般被认为是在公元七世纪,以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为标志。两位公主分别建造佛寺供养佛像,佛教开始从印度和汉地两个方向流入西藏。此后松赞干布送人去印度学习佛法和梵文,造出藏文字母,翻译佛经,正式建立度量衡,并颁布佛教法规二十条。
松赞干布的重孙赤德祖丹于710年迎娶唐朝金城公主,他们的儿子赤德松赞是正式发展佛教的一位藏王。他从印度请来大师希巴错和密教作法降魔者斑马萨姆巴瓦,建筑了第一座寺院桑耶寺(762—766年),剃度吐蕃贵族子弟出家,第一批藏族喇嘛共七名在此受戒。
公元九世纪藏王赤热巴坚被杀,其弟朗达玛取得政权。朗达玛积极推行禁佛政策,烧毁佛寺,迫害僧侣,毁灭佛像和佛经,使佛教在藏族地区遭到巨大的破坏和打击。以后的佛教是由逃到安多的西藏喇嘛与当地汉族和尚合作,后又与印度学者协作,才在西藏得以复兴。朗达玛以前的佛教在藏族史上称“早期翻译”或“宁玛”,朗达玛以后传入的佛教叫“后期翻译”。“后期翻译”又逐渐分化出萨迦、噶举、格鲁等三个教派,藏传佛教开始进入宗派发展时期。
(二)活佛转世制度的产生
十三世纪上半叶,藏传佛教有了巨大的发展,但同时各教派之间争斗激烈,屡起纷争。随着蒙古帝国的出现,各教派纷纷与外部政治势力建立联系。如,止贡噶举派与蒙哥、蔡巴噶举派与忽必烈、帕木竹巴噶举与旭烈兀、萨迦派与阔端等。他们都想凭借外部的力量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教派,以战胜其他教派。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首先保证教派内部的团结、统一和稳定,因此噶举派根据自身的需要,首先采用教派首领转世的方法。在这种社会历史背景下,于1284年出现了第一个活佛转世灵童——噶玛巴•让迥多吉。此后,藏传佛教的其他一些教派(如宁玛派、格鲁派等)也开始纷纷效仿,通过活佛转世来解决各自发痛传承问题。
到十五世纪初,宗喀巴创立了格鲁派,创建噶丹寺并自任第一噶丹池巴(法台)。在他即将圆寂时,把衣帽传给了其弟子达玛仁青,即贾曹杰。于是,贾曹杰接替宗喀巴的地位,继任第二噶丹池巴。1430年,宗喀巴的另一个重要弟子克珠杰又继任了第三任噶丹池巴,此人就是后被格鲁派追认的第一世班禅。1546年,宗喀巴的大弟子根登珠巴的继承人根登嘉措圆寂后,根据宗喀巴的遗嘱,根登嘉措得以转世,形成了达赖活佛的转世系统。根登珠巴追认为第一世达赖喇嘛,根登嘉措为第二世达赖喇嘛。从此,格鲁派中产生了以达赖和班禅为主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
(三)活佛转世制度的理论依据
藏传佛教认为“大喇嘛和活佛生时修佛已断除妄惑业困,证得菩提心体,生死之后,能不昧本性,不随业而自在转生,复按其前生之职位”。②佛教与大多数宗教一样,主张人的肉体可以消灭,但灵魂可以得到永生,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六道轮回学说。活佛转世制度就是从佛教的轮回转世理论中衍生出来的。此外,藏族地区原有的万物有灵等原始宗教崇拜和天人相通的理论正好与佛教的轮回转世理论相契合,这也使活佛转世制度在藏族地区的实行更加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可以说,佛教的轮回转世学说和藏族地区原有宗教中万物有灵、天人相通理论共同构成了活佛转世制度的思想基础。
二、活佛转世制度的内容
就整个活佛转世工作而言,其程序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寻访阶段和认定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一般认为历史上的准备阶段分为祈祷、降神、观湖、占卜四个步骤。大凡活佛圆寂后,僧侣们先要进行各种追荐祈祷活动,企盼活佛的灵魂早日投胎,重返人间。至于祈祷活动的规模大小、时间长短,则往往因活佛地位的高低、权势的大小等而有所差异。当祈祷追荐活动结束后,由专门的降神师进行降神,以确定灵童是否出生、出生的方位及其属相等一系列间题。降神之后还要进行“观湖”,即察看拉莫拉措湖的景象。拉莫拉措湖,位于西藏塔布地区加查宗境内。藏族认为,该湖是神湖,能预测祸福,且十分灵验。因此,遇到重大事情,都到湖边察看,以测吉凶。最后进行占卜,即在寻访灵童之前,僧侣诵经祈祷,由著名高僧打卦,卜算灵童转世的时间、方位等,然后根据卦示进行寻访。
(二)寻访阶段
寻访是整个活佛转世的关键环节。它不仅是一个寻找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选择过程。寻访班子根据活佛生前的预示或降神、观湖、占卜等宗教预测显示的方位、范围等开始灵童的寻访。由于活佛转世往往涉及一定的地位、权势以及经济利益,因此,整个寻访活动都是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否则不仅难以了解到真实情况,有时还会影响寻访工作的顺利完成。导访人员每到一处,对每一位在推算出活佛灵童降生时辰内出生的幼童逐一进行登记,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询问、观察和宿通。其中宿通是主要的方式,被广泛运用于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和认定之中。所谓“宿通”,是指通过辩认活佛生前熟悉的物品、经文和人物,以此鉴别幼童是否为真正的转世灵童。藏传佛教认为,灵童作为活沸的转世,灵魂是相同的。因此,他必然了解活佛生前的生活、熟悉活佛生前身边的人物。
(三)认定阶段
这是活沸转世的最后一个阶段。大凡寻找的幼童,都要进行认定,才能成为转世灵童。1792年清廷设置“金瓶挚签”制度之前主要有抓阄、降神、高僧和世俗统治者的指定等几种方法。但“金瓶挚签”制度产生之后一般都采用这种方法。认定之后,转世灵童就作为继任的活佛受到佛教徒和政府的正式承认。
三、活佛转世制度的历史作用及现实意义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所独创,是以西藏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为动因所造成的佛教领导体制变化的产物,达赖、班禅等大活佛转世方法的不断完善和制度化,是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不断强化的结果。自元代以来,历代中央政府都十分重视对活佛转世的管理。转世活佛在教派中地位崇高、权势极大,在藏族地区有广大的群众基础,对中央政府直接管理西藏,巩固边防,处理宗教与社会事务,使藏蒙地区长治久安起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2007年7月1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在不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了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参照了历史上关于活佛转世的定例和当今藏传佛教的实际,规定了上至达赖、班禅等大活佛,下至一般小活佛转世的办法。转世灵童的认定方面继续实行金瓶挚签制度,并颁发相关批文及证书,由政府对活佛的认定进行有效监控。这一制度的颁布实施对我国中央政府在西藏行使主权有着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星全成.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研究[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
②丁汉儒,温华,唐景福.喇嘛教形成的特点问题[J].世界宗教研究,1981,(2).
参考文献:
[1]蔡志纯,黄颗著.活佛转世[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0.
[2]王森著.西藏佛教发展史略[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
[3]李安宅著.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摘 要: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寺院为解决其首领的继承而采取的一种制度,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佛教自传入藏区以来一直是该地区的主要宗教,在藏地历史上有着深刻影响。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却长期不为外人所了解,学术界和内地的佛教界也对此缺乏深入的研究。本文简要介绍了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具体内容,并对其存在的社会历史意义进行探讨。
关键词:活佛转世;内容;历史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1-029-02
活佛转世是指“活佛圆寂后为了继续完成普渡众生的善缘,不昧本性,寄胎转生,进而通过一定的宗教程式承袭其前身之名号、地位等的一种宗教行为”。①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中一种基本的宗教形式和极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在藏传佛教的发展与传播上更是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中蕴含着浓厚的神秘气息和地域文化特性,使得这一现象不容易为外人所理解。本文将简要介绍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和具体内容,并对其存在的社会历史意义作一粗浅探讨。
一、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及历史背景
(一)佛教在藏地的传播
佛教在藏族地区传播的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五世纪,藏王拉托托日娘赞就开始接触佛教。但佛教正式传入西藏的时间一般被认为是在公元七世纪,以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为标志。两位公主分别建造佛寺供养佛像,佛教开始从印度和汉地两个方向流入西藏。此后松赞干布送人去印度学习佛法和梵文,造出藏文字母,翻译佛经,正式建立度量衡,并颁布佛教法规二十条。
松赞干布的重孙赤德祖丹于710年迎娶唐朝金城公主,他们的儿子赤德松赞是正式发展佛教的一位藏王。他从印度请来大师希巴错和密教作法降魔者斑马萨姆巴瓦,建筑了第一座寺院桑耶寺(762—766年),剃度吐蕃贵族子弟出家,第一批藏族喇嘛共七名在此受戒。
公元九世纪藏王赤热巴坚被杀,其弟朗达玛取得政权。朗达玛积极推行禁佛政策,烧毁佛寺,迫害僧侣,毁灭佛像和佛经,使佛教在藏族地区遭到巨大的破坏和打击。以后的佛教是由逃到安多的西藏喇嘛与当地汉族和尚合作,后又与印度学者协作,才在西藏得以复兴。朗达玛以前的佛教在藏族史上称“早期翻译”或“宁玛”,朗达玛以后传入的佛教叫“后期翻译”。“后期翻译”又逐渐分化出萨迦、噶举、格鲁等三个教派,藏传佛教开始进入宗派发展时期。
(二)活佛转世制度的产生
十三世纪上半叶,藏传佛教有了巨大的发展,但同时各教派之间争斗激烈,屡起纷争。随着蒙古帝国的出现,各教派纷纷与外部政治势力建立联系。如,止贡噶举派与蒙哥、蔡巴噶举派与忽必烈、帕木竹巴噶举与旭烈兀、萨迦派与阔端等。他们都想凭借外部的力量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教派,以战胜其他教派。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首先保证教派内部的团结、统一和稳定,因此噶举派根据自身的需要,首先采用教派首领转世的方法。在这种社会历史背景下,于1284年出现了第一个活佛转世灵童——噶玛巴•让迥多吉。此后,藏传佛教的其他一些教派(如宁玛派、格鲁派等)也开始纷纷效仿,通过活佛转世来解决各自发痛传承问题。
到十五世纪初,宗喀巴创立了格鲁派,创建噶丹寺并自任第一噶丹池巴(法台)。在他即将圆寂时,把衣帽传给了其弟子达玛仁青,即贾曹杰。于是,贾曹杰接替宗喀巴的地位,继任第二噶丹池巴。1430年,宗喀巴的另一个重要弟子克珠杰又继任了第三任噶丹池巴,此人就是后被格鲁派追认的第一世班禅。1546年,宗喀巴的大弟子根登珠巴的继承人根登嘉措圆寂后,根据宗喀巴的遗嘱,根登嘉措得以转世,形成了达赖活佛的转世系统。根登珠巴追认为第一世达赖喇嘛,根登嘉措为第二世达赖喇嘛。从此,格鲁派中产生了以达赖和班禅为主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
(三)活佛转世制度的理论依据
藏传佛教认为“大喇嘛和活佛生时修佛已断除妄惑业困,证得菩提心体,生死之后,能不昧本性,不随业而自在转生,复按其前生之职位”。②佛教与大多数宗教一样,主张人的肉体可以消灭,但灵魂可以得到永生,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六道轮回学说。活佛转世制度就是从佛教的轮回转世理论中衍生出来的。此外,藏族地区原有的万物有灵等原始宗教崇拜和天人相通的理论正好与佛教的轮回转世理论相契合,这也使活佛转世制度在藏族地区的实行更加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可以说,佛教的轮回转世学说和藏族地区原有宗教中万物有灵、天人相通理论共同构成了活佛转世制度的思想基础。
二、活佛转世制度的内容
就整个活佛转世工作而言,其程序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寻访阶段和认定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一般认为历史上的准备阶段分为祈祷、降神、观湖、占卜四个步骤。大凡活佛圆寂后,僧侣们先要进行各种追荐祈祷活动,企盼活佛的灵魂早日投胎,重返人间。至于祈祷活动的规模大小、时间长短,则往往因活佛地位的高低、权势的大小等而有所差异。当祈祷追荐活动结束后,由专门的降神师进行降神,以确定灵童是否出生、出生的方位及其属相等一系列间题。降神之后还要进行“观湖”,即察看拉莫拉措湖的景象。拉莫拉措湖,位于西藏塔布地区加查宗境内。藏族认为,该湖是神湖,能预测祸福,且十分灵验。因此,遇到重大事情,都到湖边察看,以测吉凶。最后进行占卜,即在寻访灵童之前,僧侣诵经祈祷,由著名高僧打卦,卜算灵童转世的时间、方位等,然后根据卦示进行寻访。
(二)寻访阶段
寻访是整个活佛转世的关键环节。它不仅是一个寻找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选择过程。寻访班子根据活佛生前的预示或降神、观湖、占卜等宗教预测显示的方位、范围等开始灵童的寻访。由于活佛转世往往涉及一定的地位、权势以及经济利益,因此,整个寻访活动都是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否则不仅难以了解到真实情况,有时还会影响寻访工作的顺利完成。导访人员每到一处,对每一位在推算出活佛灵童降生时辰内出生的幼童逐一进行登记,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询问、观察和宿通。其中宿通是主要的方式,被广泛运用于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和认定之中。所谓“宿通”,是指通过辩认活佛生前熟悉的物品、经文和人物,以此鉴别幼童是否为真正的转世灵童。藏传佛教认为,灵童作为活沸的转世,灵魂是相同的。因此,他必然了解活佛生前的生活、熟悉活佛生前身边的人物。
(三)认定阶段
这是活沸转世的最后一个阶段。大凡寻找的幼童,都要进行认定,才能成为转世灵童。1792年清廷设置“金瓶挚签”制度之前主要有抓阄、降神、高僧和世俗统治者的指定等几种方法。但“金瓶挚签”制度产生之后一般都采用这种方法。认定之后,转世灵童就作为继任的活佛受到佛教徒和政府的正式承认。
三、活佛转世制度的历史作用及现实意义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所独创,是以西藏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为动因所造成的佛教领导体制变化的产物,达赖、班禅等大活佛转世方法的不断完善和制度化,是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不断强化的结果。自元代以来,历代中央政府都十分重视对活佛转世的管理。转世活佛在教派中地位崇高、权势极大,在藏族地区有广大的群众基础,对中央政府直接管理西藏,巩固边防,处理宗教与社会事务,使藏蒙地区长治久安起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2007年7月1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在不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了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参照了历史上关于活佛转世的定例和当今藏传佛教的实际,规定了上至达赖、班禅等大活佛,下至一般小活佛转世的办法。转世灵童的认定方面继续实行金瓶挚签制度,并颁发相关批文及证书,由政府对活佛的认定进行有效监控。这一制度的颁布实施对我国中央政府在西藏行使主权有着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星全成.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研究[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
②丁汉儒,温华,唐景福.喇嘛教形成的特点问题[J].世界宗教研究,1981,(2).
参考文献:
[1]蔡志纯,黄颗著.活佛转世[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0.
[2]王森著.西藏佛教发展史略[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
[3]李安宅著.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