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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世纪以来,人类社会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危机,影响着人类的生存。道教在“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整体思想指导下,要求人与万物平等、和谐相处,顺应自然,无为而治,尊重生命,保护环境。道教生态观对于我们顺应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有利于重建一种新的生态观,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有利于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道教;生态思想;现代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3-022-02
道教生态思想对解决现代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引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甚至被视为指导人类克服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精神支柱。因此,对道教生态智慧进行系统的发掘和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道教生态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万物平等,和谐共处
道教认为“天人一体”,即宇宙是由人、生物和非生物共同构成的相互联系、协同进化的和谐整体,万物平等,不仅反对唯人独尊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且反对把自然仅仅当成是人类的征服和统治对象的态度,以及只为人类自己的需要而违反自然规律、掠夺自然、危害环境的行为,主张人物应和谐共处。
从宇宙的构成与万物的起源两个方面,道教论证了万物平等的思想。它认为,从宇宙的构成来看,人和万物一样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并无高于万物的特权,也没有不同于万物的特质。老子认为,人是由于禀赋了天地之灵而成为宇宙中之一“大”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并不比其它三“大”更高,因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提出:“天与人一也”。他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而且还认为人的身体、生命、禀赋、子孙等都是大自然给予的。既然人的一切都不为人类自身所拥有,而是大自然所给予,人既离不开天地也离不开万物。因此,人类应当尊重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应恃强凌弱,贵己贱物。《太平经》认为,天、地、人、财都是由同一种元气演化而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同体”,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由元气产生,因此人与万物是平等的。从“天地定位,阴阳气交,万物生化”这一基本前提出发,认为人的本性和其它一切自然事物是同一的,反对唯人独尊的思想,否定以人类为中心的自大狂妄态度,强调人类应该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万物,以慈悲的心情去善待生命,应该承认各种生物的生存权利,并把护养万物、维持生命的最佳状态作为人类的重要责任。
(二)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道教认为,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性,无不遵从一定的自然法则,“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庄子》认为天地、日月、星辰、禽兽、树木都有其内在的本性和规律,如果没有认识和掌握自然之道而轻举妄动,就会导致灾难,相反,如果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宇宙的运动规律,不仅可以“凡事无大无小,皆守道而行,故无凶”,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境界。如果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则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在人类改造自然时,只有“顺物自然”、“与物为春”,坚持“以天合天”,并遵循“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顺物自然”,就是老子所主张“无为而治”。顺应大道,顺应自然,达到“无不为”的目的,而“顺物自然”最理想的境界是达到“至德之世”。处于这种境界下的人们,“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人与万物无高下、贵贱之分”,并以“神农之世”为楷模,追求“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的理想生活。
(三)尊重生命,保护环境
道教以自然界的生命兴旺与物种多少作为人类财富多寡的评判标准。《太平经》中提出“富”这一概念,指出“富”不是指钱财之多寡,而是指万物备足,生命各尽其年和物种延续不绝。由于天地是人的父母,父母贫困,则其亦贫,结果天地人都为“虚空贫家”。治理天下的圣道,就是让小鸟飞得更高,野兽跑得更远,珠宝更加美丽,植物更加茁壮,圣人更加卓识。道教认为生命是重要的,生命具有不可逆性和一次性,因此,从事保护生命与善待万物的事业,不可轻视生命、暴殄天物。为此,道教制定戒律以禁止杀生,反对惊吓、虐待动物,甚至还呼吁积极救助动物。但是道教并不是无条件地反对杀生,而是主张在天地收藏之时取之,而且要有一个适度的范围,也认为天生天杀是天道之理,天地、万物和人之间的相互“盗用”只有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才能相安无事。如果片面地追求发展,扼杀其它生物,破坏了天人的统一,就会产生灾难。除了有保护动物的戒律外,道教中还有大量关于保护植物、土地及水资源的戒律。
道教总是站在人与自然的现实基础上,洋溢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积极地以其富裕生态智慧的义理来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在道教思想中,“道”是宇宙的本原和动力,先于其他一切事物而存在,道创造并养育天地万物,天、地与人都是由道所生、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尽管天、地、人和其它物的形体不同,但他们都是由道所生,因此,天、地、人三才应相互协调,彼此“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方能“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因此道教认为,人应顺从大道,减少人为对自然的干涉。同时万物相生相养,是依靠彼此间的紧密联系而共同存在的,就其要求保护动植物、保护自然环境这一点,是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某些要求一致的,对现代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 道教生态思想的现代意义
伴随着工业文明发展而导致的生态环境的恶化、自然资源锐减等一系列的问题,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如何克服这种危机、重建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这方面,道教的生态智慧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道教生态思想有利于重建一种新的生态观
西方社会的自然观和发展观继承了西方的人文传统,将主客对立起来,立足于主客二分和人类中心论的世界观之上,夸大了人的主体性,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主宰者,从而割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人们大规模无节制地向自然开战,虽取得的了人类历史上的辉煌成就,创造了近现代的工业文明。然而,过分的掠夺和污染,使自然严重受创,把人类推向了文明的边缘,使人类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这种西方文化显著的特征缺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底蕴,而这种文化底蕴恰恰能在中国古代道教思想中找到根源。在作为群体的人类与宇宙自然的关系上,老子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和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主张人应顺应自然规律进而利用自然,顺之以天理,应之以自然,但反对掠夺自然。庄子也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同时也认为无论人们喜欢与不喜欢,天人总是合一的,只有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总之,道教生态思想坚持了人类与自然、宇宙的和谐整体统一,把个人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的一部分,把个人置于与他物平等相处的地位的前提下来确认自我,规范自我。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吸取教训,摒弃西方的那种以“征服自然”为中心的主客二分的旧的生态观,推崇以道教思想为基础的“天人合一,和谐相处”的新生态观。
(二)道教生态思想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
道教视人、社会、自然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对于强化后代人的生态整体意识有很大的意义,所以一旦生态平衡失调,就会危害到生物圈中所有生命物种的整体利益,到头来也会危害人类自己生存的利益。在工业文明的快速发展带来经济增长的时候,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完善和健康,打破了自然界原有的生态平衡。“道教从‘道’本体出发,认为宇宙间天地万物、飞禽走兽、草木昆虫等一切存在物都是道气化生的,由于他们所禀赋的道气不同,便形成了丰富多样的世界。而且《太平经》认为,自然界的和谐与生态系统的平衡能使自然界万物生长和发展,即所谓“中和气得,万物滋生”。
(三)道教生态思想有利于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基础条件,在不同时期或区域始终都影响人类的生活方式、政府的决策和运行、政策法规制定以及社会某些制度的形成,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它甚至还起决定性作用。因为不同的生态环境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分布状况和发展水平。我们应努力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尽可能解决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片面与全面发展之间的矛盾,克服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全面进步、忽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短视行为,要时刻注重在利用生态环境资源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在改变生态环境中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就是变生态环境物为社会财富的过程,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实质上就是解决人类需要增长与生态环境有限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当前,尤其要提高对生态环境价值及其资源有限性的熟悉,并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配套的政策措施与法律法规,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尽快摆脱高投入、高开发、高消耗、高污染生产模式诱发的生态环境危机。
综上所述,从现代生态保护的角度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解决当今生生态问题的主要途径,而道教思想中的有关生态保护的思想精华对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要努力开发道教文化的精华,在现代化进程中以东方文明的智慧来弥补西方观念的缺陷,达到东西文化的结合,使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王明.太平经[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唐晓峰等.宗教之和和之宗教[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关键词:道教;生态思想;现代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3-022-02
道教生态思想对解决现代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引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甚至被视为指导人类克服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精神支柱。因此,对道教生态智慧进行系统的发掘和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道教生态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万物平等,和谐共处
道教认为“天人一体”,即宇宙是由人、生物和非生物共同构成的相互联系、协同进化的和谐整体,万物平等,不仅反对唯人独尊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且反对把自然仅仅当成是人类的征服和统治对象的态度,以及只为人类自己的需要而违反自然规律、掠夺自然、危害环境的行为,主张人物应和谐共处。
从宇宙的构成与万物的起源两个方面,道教论证了万物平等的思想。它认为,从宇宙的构成来看,人和万物一样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并无高于万物的特权,也没有不同于万物的特质。老子认为,人是由于禀赋了天地之灵而成为宇宙中之一“大”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并不比其它三“大”更高,因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提出:“天与人一也”。他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而且还认为人的身体、生命、禀赋、子孙等都是大自然给予的。既然人的一切都不为人类自身所拥有,而是大自然所给予,人既离不开天地也离不开万物。因此,人类应当尊重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应恃强凌弱,贵己贱物。《太平经》认为,天、地、人、财都是由同一种元气演化而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同体”,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由元气产生,因此人与万物是平等的。从“天地定位,阴阳气交,万物生化”这一基本前提出发,认为人的本性和其它一切自然事物是同一的,反对唯人独尊的思想,否定以人类为中心的自大狂妄态度,强调人类应该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万物,以慈悲的心情去善待生命,应该承认各种生物的生存权利,并把护养万物、维持生命的最佳状态作为人类的重要责任。
(二)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道教认为,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性,无不遵从一定的自然法则,“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庄子》认为天地、日月、星辰、禽兽、树木都有其内在的本性和规律,如果没有认识和掌握自然之道而轻举妄动,就会导致灾难,相反,如果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宇宙的运动规律,不仅可以“凡事无大无小,皆守道而行,故无凶”,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境界。如果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则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在人类改造自然时,只有“顺物自然”、“与物为春”,坚持“以天合天”,并遵循“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顺物自然”,就是老子所主张“无为而治”。顺应大道,顺应自然,达到“无不为”的目的,而“顺物自然”最理想的境界是达到“至德之世”。处于这种境界下的人们,“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人与万物无高下、贵贱之分”,并以“神农之世”为楷模,追求“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的理想生活。
(三)尊重生命,保护环境
道教以自然界的生命兴旺与物种多少作为人类财富多寡的评判标准。《太平经》中提出“富”这一概念,指出“富”不是指钱财之多寡,而是指万物备足,生命各尽其年和物种延续不绝。由于天地是人的父母,父母贫困,则其亦贫,结果天地人都为“虚空贫家”。治理天下的圣道,就是让小鸟飞得更高,野兽跑得更远,珠宝更加美丽,植物更加茁壮,圣人更加卓识。道教认为生命是重要的,生命具有不可逆性和一次性,因此,从事保护生命与善待万物的事业,不可轻视生命、暴殄天物。为此,道教制定戒律以禁止杀生,反对惊吓、虐待动物,甚至还呼吁积极救助动物。但是道教并不是无条件地反对杀生,而是主张在天地收藏之时取之,而且要有一个适度的范围,也认为天生天杀是天道之理,天地、万物和人之间的相互“盗用”只有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才能相安无事。如果片面地追求发展,扼杀其它生物,破坏了天人的统一,就会产生灾难。除了有保护动物的戒律外,道教中还有大量关于保护植物、土地及水资源的戒律。
道教总是站在人与自然的现实基础上,洋溢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积极地以其富裕生态智慧的义理来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在道教思想中,“道”是宇宙的本原和动力,先于其他一切事物而存在,道创造并养育天地万物,天、地与人都是由道所生、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尽管天、地、人和其它物的形体不同,但他们都是由道所生,因此,天、地、人三才应相互协调,彼此“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方能“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因此道教认为,人应顺从大道,减少人为对自然的干涉。同时万物相生相养,是依靠彼此间的紧密联系而共同存在的,就其要求保护动植物、保护自然环境这一点,是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某些要求一致的,对现代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 道教生态思想的现代意义
伴随着工业文明发展而导致的生态环境的恶化、自然资源锐减等一系列的问题,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如何克服这种危机、重建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这方面,道教的生态智慧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道教生态思想有利于重建一种新的生态观
西方社会的自然观和发展观继承了西方的人文传统,将主客对立起来,立足于主客二分和人类中心论的世界观之上,夸大了人的主体性,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主宰者,从而割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人们大规模无节制地向自然开战,虽取得的了人类历史上的辉煌成就,创造了近现代的工业文明。然而,过分的掠夺和污染,使自然严重受创,把人类推向了文明的边缘,使人类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这种西方文化显著的特征缺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底蕴,而这种文化底蕴恰恰能在中国古代道教思想中找到根源。在作为群体的人类与宇宙自然的关系上,老子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和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主张人应顺应自然规律进而利用自然,顺之以天理,应之以自然,但反对掠夺自然。庄子也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同时也认为无论人们喜欢与不喜欢,天人总是合一的,只有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总之,道教生态思想坚持了人类与自然、宇宙的和谐整体统一,把个人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的一部分,把个人置于与他物平等相处的地位的前提下来确认自我,规范自我。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吸取教训,摒弃西方的那种以“征服自然”为中心的主客二分的旧的生态观,推崇以道教思想为基础的“天人合一,和谐相处”的新生态观。
(二)道教生态思想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
道教视人、社会、自然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对于强化后代人的生态整体意识有很大的意义,所以一旦生态平衡失调,就会危害到生物圈中所有生命物种的整体利益,到头来也会危害人类自己生存的利益。在工业文明的快速发展带来经济增长的时候,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完善和健康,打破了自然界原有的生态平衡。“道教从‘道’本体出发,认为宇宙间天地万物、飞禽走兽、草木昆虫等一切存在物都是道气化生的,由于他们所禀赋的道气不同,便形成了丰富多样的世界。而且《太平经》认为,自然界的和谐与生态系统的平衡能使自然界万物生长和发展,即所谓“中和气得,万物滋生”。
(三)道教生态思想有利于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基础条件,在不同时期或区域始终都影响人类的生活方式、政府的决策和运行、政策法规制定以及社会某些制度的形成,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它甚至还起决定性作用。因为不同的生态环境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分布状况和发展水平。我们应努力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尽可能解决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片面与全面发展之间的矛盾,克服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全面进步、忽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短视行为,要时刻注重在利用生态环境资源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在改变生态环境中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就是变生态环境物为社会财富的过程,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实质上就是解决人类需要增长与生态环境有限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当前,尤其要提高对生态环境价值及其资源有限性的熟悉,并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配套的政策措施与法律法规,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尽快摆脱高投入、高开发、高消耗、高污染生产模式诱发的生态环境危机。
综上所述,从现代生态保护的角度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解决当今生生态问题的主要途径,而道教思想中的有关生态保护的思想精华对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要努力开发道教文化的精华,在现代化进程中以东方文明的智慧来弥补西方观念的缺陷,达到东西文化的结合,使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王明.太平经[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唐晓峰等.宗教之和和之宗教[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