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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供应商群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长期处于“配角”地位,是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中的弱势一族。虽然其生存发展之路充满艰辛,但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却是不容忽视的。国务院提出“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决议,令人深信中小企业的未来必将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