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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章"第一审程序"中规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这一程序的增加进一步细化了刑事诉讼的庭前准备程序,这对于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简化审判环节有重要作用,进而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经济。但是我们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到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刚刚起步,虽有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出台,但是这些解释却仍有很多不足之处,这就需要我们对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析,在不违背立法原意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