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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院审委会刑事案件裁判权运行状况的统计表明,审委会裁判刑事案件的比率与刑事司法裁判的政治信任度相关。基层法院审委会裁判权与刑事审判庭裁判权存在悖论关系。废除审委会集体决定案件裁判结果,强化审委会成员个体关于个案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意见对庭审法官裁判的重要参考价值,加强审委会审判经验总结和指导案例选择功能,应是基层法院审委会刑事裁判制度变革的合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