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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通过研究“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现实与理想,探寻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途径和目标。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注点从是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培养人民群众的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说,两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科学关注和人文关怀、历史意识和道德规范,都寓于“以人为本”之中,两者本质的价值取向都是“以人为本”。
一、人性的关切:在异化问题态度和原则上的一致性
对人的异化的批评
马克思认为,异化是一种历史现象,它的产生也是有历史背景的。19世纪30~40年代,工业革命相继在西欧国家完成,两大对立阶级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也越演越烈。大马克思后来进一步揭示了劳动异化的社会根源,指出私有财产是一切异化包括劳动异化的基础和原因,同时又是劳动异化的结果,只有扬弃私有财产才能结束异化劳动,克服异化才会消除产生私有财产的条件。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与异化理论的关系,,看待人的发展问题不能止于单纯的发展目的,必须着手理清社会历史因素和经济文化关系,把人的发展置于社会发展之中,一方面汇聚人的发展力量推动社会向着更适合人类生活和发展的高级阶段发展,另一方面让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充实的条件。
对社会异化的批判
马克思对异化理论的研究,談论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问题,那么社会主义是否有异化问题,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有异化现象?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异化的根源在于私有制,所以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如果要把异化限制在最小的程度内,必须牢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私有制的存在,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一方面支持私有制的适当程度发展,另一方面在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部门仍需要坚持国家主导和人民主体性的原则,在以后发展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适当放宽进入条件。允许私有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带来的问题,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在全社会,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坚定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立足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风尚,恪守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人文的关怀:在价值目标追求与践行上的一致性
个人价值
在18世纪到19世纪期间,资本主义得到快速的发展,当时马克思已经充分意识到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工业生产的分工,更加加深了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与压榨,使得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工人们没有自由,没有生活,更没有所谓的人的价值。因此,马克思认为,要消灭这种剥削与压迫,不仅需要消灭资本主义的分工,更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人的自身的价值。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时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十八大提出了“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让个人价值自我发掘、个人品格自我完善、个人素质自我提高、个人能力自我培养、个人理想自我追求、个人自由自我实现和个人发展自我获取。这七个方面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个人价值的个体作为。
社会价值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的核心思想有两个方面,即“人”是什么和“人”的本质是什么。首先,学术界对“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见解,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即“一般的人的全面发展说”、“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说”和“个人——类的全面发展说”。我国大多数学者持第一种观点,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一般人”、“一切人”的发展,而不是指“个体的人”“每个人”。第二种观点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的个体性、单一性,也就是强调个人发展的完成,而不是群体发展的完成。第三种观点显然是站在社会发展的宏观立场上,从广义上理解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全面发展是指类和个体各方面都得到发展”。由此可以进一步发现,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内核有两种表现形式:从人的存在形态来看,它是紧密围绕在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矛盾运动之中,人既是维持自身生存的个体,也是维系整个群体的成员,每个人的双重特征具有必然性;从人的存在目的或者发展诉求来看,实现个体的存在和个体发展的完成,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实现人类的存在和人类的持续发展,这是更高层面上的“人”,“人”不单单是现实性的个体集合,也是推动理想和价值实现的主体。
不论是一般意义上的“人”还是更高层面上的“人”,在存在和发展的进程中,必然会形成能够代表区域或群体的文化风俗和价值思想等人文现象,这些人文现象常态化地进一步发展就会凝炼出核心的思想观念体系,即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是指能够集中反映处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某种社会形态中的人们普遍认同并遵守的基本价值观念凝结的人文价值体系。中国提出并明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孕育而生的,对国内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两者寓于以人为本
综上所述,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通过研究“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现实与理想,探寻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途径和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注点从一开始就是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培养人民群众的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说,两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科学关注和人文关怀、历史意识和道德规范,都寓于“以人为本”之中,两者本质的价值取向都是“以人为本”。
一、人性的关切:在异化问题态度和原则上的一致性
对人的异化的批评
马克思认为,异化是一种历史现象,它的产生也是有历史背景的。19世纪30~40年代,工业革命相继在西欧国家完成,两大对立阶级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也越演越烈。大马克思后来进一步揭示了劳动异化的社会根源,指出私有财产是一切异化包括劳动异化的基础和原因,同时又是劳动异化的结果,只有扬弃私有财产才能结束异化劳动,克服异化才会消除产生私有财产的条件。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与异化理论的关系,,看待人的发展问题不能止于单纯的发展目的,必须着手理清社会历史因素和经济文化关系,把人的发展置于社会发展之中,一方面汇聚人的发展力量推动社会向着更适合人类生活和发展的高级阶段发展,另一方面让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充实的条件。
对社会异化的批判
马克思对异化理论的研究,談论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问题,那么社会主义是否有异化问题,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有异化现象?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异化的根源在于私有制,所以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如果要把异化限制在最小的程度内,必须牢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私有制的存在,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一方面支持私有制的适当程度发展,另一方面在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部门仍需要坚持国家主导和人民主体性的原则,在以后发展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适当放宽进入条件。允许私有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带来的问题,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在全社会,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坚定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立足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风尚,恪守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人文的关怀:在价值目标追求与践行上的一致性
个人价值
在18世纪到19世纪期间,资本主义得到快速的发展,当时马克思已经充分意识到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工业生产的分工,更加加深了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与压榨,使得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工人们没有自由,没有生活,更没有所谓的人的价值。因此,马克思认为,要消灭这种剥削与压迫,不仅需要消灭资本主义的分工,更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人的自身的价值。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时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十八大提出了“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让个人价值自我发掘、个人品格自我完善、个人素质自我提高、个人能力自我培养、个人理想自我追求、个人自由自我实现和个人发展自我获取。这七个方面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个人价值的个体作为。
社会价值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的核心思想有两个方面,即“人”是什么和“人”的本质是什么。首先,学术界对“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见解,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即“一般的人的全面发展说”、“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说”和“个人——类的全面发展说”。我国大多数学者持第一种观点,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一般人”、“一切人”的发展,而不是指“个体的人”“每个人”。第二种观点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的个体性、单一性,也就是强调个人发展的完成,而不是群体发展的完成。第三种观点显然是站在社会发展的宏观立场上,从广义上理解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全面发展是指类和个体各方面都得到发展”。由此可以进一步发现,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内核有两种表现形式:从人的存在形态来看,它是紧密围绕在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矛盾运动之中,人既是维持自身生存的个体,也是维系整个群体的成员,每个人的双重特征具有必然性;从人的存在目的或者发展诉求来看,实现个体的存在和个体发展的完成,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实现人类的存在和人类的持续发展,这是更高层面上的“人”,“人”不单单是现实性的个体集合,也是推动理想和价值实现的主体。
不论是一般意义上的“人”还是更高层面上的“人”,在存在和发展的进程中,必然会形成能够代表区域或群体的文化风俗和价值思想等人文现象,这些人文现象常态化地进一步发展就会凝炼出核心的思想观念体系,即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是指能够集中反映处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某种社会形态中的人们普遍认同并遵守的基本价值观念凝结的人文价值体系。中国提出并明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孕育而生的,对国内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两者寓于以人为本
综上所述,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通过研究“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现实与理想,探寻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途径和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注点从一开始就是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培养人民群众的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说,两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科学关注和人文关怀、历史意识和道德规范,都寓于“以人为本”之中,两者本质的价值取向都是“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