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交易成本角度考量,票据本身就是节约交易成本而产生的制度创新。在不发达商品经济条件下,通过票据有因性保护交易安全就是节约了交易成本。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节约交易成本,润滑交易,促进票据流通,迫切需要以票据无因性为基础建立票据制度。我国《票据法》采有因性倾向规定,是不同部门、行业的利益集团立法博弈的结果,这种立法选择,阻碍了票据事业的发展,必须确立票据无因性的基础性地位,增强票据效力的确定性,尽可能降低票据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