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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全面提升组织工作水平是我们目前大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核心。作为做好组织工作的前提要素,在新形势下,形成行之有效的选拔机制尤为重要。本文从“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意义、依据和实现路径三个方面阐述了对干部选拔机制改革的初步认识和见解。
关键词 组织工作 选拔 改革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阐释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其中,选准人是用好人的前提。
一、“不拘一格選人才”的重要意义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干部队伍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
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对于我们党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如何更多、更好的选拔人才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实践证明,多样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对于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扩大知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现实依据
自2002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各级党政机关不断完善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越来越多的显示出其弊端,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党员干部队伍的优化建设。
首先,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当前,我国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委任制、选拔制、聘任制、考任制等,每一种选拔方式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紧密联系的,都应遵循严格的权限和工作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形式主义现象常有发生。例如选举前通过打招呼、递条子确定候选人,选举之前结果已定,选举只是走走过场;对民主评议的组织不够严谨,或者不经过集体研究就下决定,“一言堂”,造成民主评议效果缺失,等等。这些形式主义的表现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健康发展。
其次,选拔标准不够科学。干部的选拔需要符合具体标准,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自身需要,从实际出发,在选拔干部应该提出具体的选人用人标准,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近些年选拔标准不切实际的现象也非常严重。一是身份限制过于苛刻,户籍、编制、职称等客观因素,导致许多优秀人才被压抑和埋没;二是年龄标准定得太死,有的省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要求40周岁以下甚至有的岗位35周岁以下;三是学历标准居高不下,有的行政工作部门要求硕士学位甚至博士学位;四是任职年限、基层工作经验要求过多或过少;五是在公务员招考中存在着某些“因人设岗”的现象,岗位要求为利益群体量身定制,造成“公考不公”。
最后,选拔工作呈“神秘化”。选拔的人选、时间、过程、结果都只为内部所知,而不为公众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权亟待落实。目前,在相当多的一些地方或机关单位,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往往是有名无实。
三、“不拘一格选人才”的主要路径
不拘一格选拔干部,是一种创新思维,既是对常规干部选拔方式的合理补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传统干部选拔方式的挑战。要讲究方式方法,从观念和机制等多方面入手,广纳贤才。
1、革新用人理念,杜绝论资排辈。让一切劳动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必须破除论资排辈的陈腐观念,把人才工作植根于各种不同资历的群体中,做到唯才是用,唯才是举。要形成一个科学化、常规化的人才上升途径,重视人的最佳成才期和贡献峰值期,从青年人中及早发现、重点扶持、跟踪培养,为青年人才茁壮成长、尽早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2、放宽准入机制,破除身份限制。彻底打破用人的户籍、学历、身份等歧视,营造良好用人环境,充分发掘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才。要以“德、能、勤、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惟学历,不惟年资,不惟身份、不惟阶层,坚决破除高学历的是人才,低学历或者是自学成才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破除年资高的人是人才,初出茅庐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破除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是人才,在非公有制经济等领域工作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破除在城镇工作的是人才,农民出身在农村工作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形成野无遗贤,群贤毕至的干部队伍建设新局面。
3、紧扣群众路线,实现选拔民主。古人云:“涉浅水者得鱼虾,入深水者得蛟龙。”要公道正派地选准人,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严格干部选拔的纪律。做到不弄虚作假、不走后门、不写条子、不影响和干扰干部选拔工作的正常进行,把民主选拔干部上升到制度层面;其次,干部选拔过程民主公开。依靠集体的决策选人用人,依靠群众的智慧选贤任能。需着力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让群众发表意见;再次,发扬实事求是、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到改革和发展第一线了解干部。既要了解干部人才在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八小时外的情况;既要了解上级的意见,还要了解下级和群众的口碑;既要了解多数人的意见,也要倾听少数人的看法,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最后,拓宽干部选拔“阳光化”的途径。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新兴的网络等媒体向社会传播信息,及时满足外界民众对于干部选拔的知情权,从而确保民众参与权的行使。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关键词 组织工作 选拔 改革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阐释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其中,选准人是用好人的前提。
一、“不拘一格選人才”的重要意义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干部队伍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
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对于我们党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如何更多、更好的选拔人才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实践证明,多样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对于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扩大知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现实依据
自2002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各级党政机关不断完善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越来越多的显示出其弊端,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党员干部队伍的优化建设。
首先,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当前,我国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委任制、选拔制、聘任制、考任制等,每一种选拔方式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紧密联系的,都应遵循严格的权限和工作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形式主义现象常有发生。例如选举前通过打招呼、递条子确定候选人,选举之前结果已定,选举只是走走过场;对民主评议的组织不够严谨,或者不经过集体研究就下决定,“一言堂”,造成民主评议效果缺失,等等。这些形式主义的表现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健康发展。
其次,选拔标准不够科学。干部的选拔需要符合具体标准,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自身需要,从实际出发,在选拔干部应该提出具体的选人用人标准,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近些年选拔标准不切实际的现象也非常严重。一是身份限制过于苛刻,户籍、编制、职称等客观因素,导致许多优秀人才被压抑和埋没;二是年龄标准定得太死,有的省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要求40周岁以下甚至有的岗位35周岁以下;三是学历标准居高不下,有的行政工作部门要求硕士学位甚至博士学位;四是任职年限、基层工作经验要求过多或过少;五是在公务员招考中存在着某些“因人设岗”的现象,岗位要求为利益群体量身定制,造成“公考不公”。
最后,选拔工作呈“神秘化”。选拔的人选、时间、过程、结果都只为内部所知,而不为公众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权亟待落实。目前,在相当多的一些地方或机关单位,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往往是有名无实。
三、“不拘一格选人才”的主要路径
不拘一格选拔干部,是一种创新思维,既是对常规干部选拔方式的合理补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传统干部选拔方式的挑战。要讲究方式方法,从观念和机制等多方面入手,广纳贤才。
1、革新用人理念,杜绝论资排辈。让一切劳动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必须破除论资排辈的陈腐观念,把人才工作植根于各种不同资历的群体中,做到唯才是用,唯才是举。要形成一个科学化、常规化的人才上升途径,重视人的最佳成才期和贡献峰值期,从青年人中及早发现、重点扶持、跟踪培养,为青年人才茁壮成长、尽早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2、放宽准入机制,破除身份限制。彻底打破用人的户籍、学历、身份等歧视,营造良好用人环境,充分发掘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才。要以“德、能、勤、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惟学历,不惟年资,不惟身份、不惟阶层,坚决破除高学历的是人才,低学历或者是自学成才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破除年资高的人是人才,初出茅庐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破除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是人才,在非公有制经济等领域工作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破除在城镇工作的是人才,农民出身在农村工作的就不是人才的观念,形成野无遗贤,群贤毕至的干部队伍建设新局面。
3、紧扣群众路线,实现选拔民主。古人云:“涉浅水者得鱼虾,入深水者得蛟龙。”要公道正派地选准人,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严格干部选拔的纪律。做到不弄虚作假、不走后门、不写条子、不影响和干扰干部选拔工作的正常进行,把民主选拔干部上升到制度层面;其次,干部选拔过程民主公开。依靠集体的决策选人用人,依靠群众的智慧选贤任能。需着力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让群众发表意见;再次,发扬实事求是、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到改革和发展第一线了解干部。既要了解干部人才在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八小时外的情况;既要了解上级的意见,还要了解下级和群众的口碑;既要了解多数人的意见,也要倾听少数人的看法,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最后,拓宽干部选拔“阳光化”的途径。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新兴的网络等媒体向社会传播信息,及时满足外界民众对于干部选拔的知情权,从而确保民众参与权的行使。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