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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开放赌权后,澳门政府非常重视教育的发展,制定并实施了《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对教师的晋级、专业发展津贴、评核等进行了规定,以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但这些规定比较侧重外在鼓励,文章建议从引发教师的内在动机,以及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健全的专业组织、有活力的学习社群等方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关键词:澳门教育;中学教师;专业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文化模式。为了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教育也要顺应时代的变化而进行变革。各国或地区的教育改革根据不同情况,改革重点也会有所不同。本文旨在探讨澳门在全球化及博彩业开放背景下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一、背景介绍
澳门继2003年开放赌权后,经济高速增长。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数据显示,2015年11月澳门入境旅客为2589451人次,人均消费为1540澳门币,政府博彩税收收入为164.25亿澳门币。当前,澳门有约30间娱乐场(赌场),提供了大量工作机会和优渥的薪水福利,而且没有学历限制,吸引了不少本地居民。
在澳门,教师这一职业并不十分受欢迎,当然也不是一份轻松的工作。澳门回归祖国以前,澳葡政府不重视教育,公立学校只有寥寥几所。澳门华人为了子女的前途,纷纷成立私立学校。因此,澳门基础教育至今仍以私立学校办学为主体。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5年度实施正规教育和回归教育的中学共有52所,其中有4所公立中学,48所私立中学(占全澳中学的96%)。长期以来,澳门各校的管理不一,教师的工作量、薪金、福利等没有统一标准。相比之下,政府部门和博彩企业能提供优厚薪酬的职位,导致在赌权开放初期出现教师流失潮。2007年,教师以游行方式向政府表达诉求,希望政府关注教育问题,投入更多资源发展教育。[1]
随着社会对教育的重新重视,2012年2月,澳门特区政府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保障教育的持续发展,制定并公布了《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以下简称《私框》),将教师分为六个等级,规定教学人员的上班时间与授课节数,保障教学人员的报酬及福利。另外,《私框》明确将教学人员的“专业发展”“服务时间”和“工作表现评核”作为职级晋升的三大要素,将教师专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这是澳门教育改革的里程碑,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首次明确提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二、澳门教师专业发展现况
根據霍普金斯(Hopkins, D)的研究结果,要想学生在学习成效上有高水平的表现,缩小高成就与低成就学生之间的落差,不仅需要个别学校的努力,更重要的是进行全系统的改革。而对于学校系统改革,外部改变固然重要,但更应该重视系统内部的改变[2]。教师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其所具备的专业能力被视为影响教育革新的关键因素。因此,教师专业发展对其自身、政府来说,都是重要的课题。教师必须不断成长、自我提升,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对此,《私框》强调建立教师评核机制,重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一方面,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发展津贴”;另一方面,规定专业发展时数为“晋级”的要素之一,而且学校会在每学年结束前对教师进行工作表现评核,专业发展时数为参考标准之一。就外部驱力和内在动机两者来看,《私框》似乎较重视以外部的驱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下文就此加以说明。
(一)晋级
《私框》在第五章第一节对教学人员的晋级条件进行了规定,具体见表1。
如表1所示,教师若想晋级,必须满足三方面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参加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私框》中第九章第四十六条对于专业发展活动的审核以数量表述,即规定教师平均每年的专业发展时数要达到30个小时。此外,《私框》第八章第四十条之二对每一级教学人员的薪水进行了规定,即教学人员应获得与其职级相符的基本工资,学校须保证任教同一教育阶段不同职级教学人员的每月基本工资保持适当差幅。第四十条之三指出,第一级教学人员与第六级教学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之间应有30%或以上的差距。
(二)专业发展津贴
《私框》第九章第四十七条之一规定,为教学人员的专业发展提供财政上的支持,教育暨青年局向不牟利的本地学制私立学校的教学人员发放专业发展津贴。津贴的金额会视澳门特区政府的税收而进行修改。截至2015-2016学年,津贴金额每年都有一定升幅。第四十七条之二也指出,教学人员的专业发展津贴额度根据学历的不同及是否具备相应的师范培训订定,并按不同的职级发放。而津贴金额、相邻职级间的级差及其调整,由文化社会司司长以批示订定。以2012-2013学年为例,第一级与第六级教学人员的津贴差幅为1.8倍,以第六级为基准1计算,第五级是1.1倍,第四级为1.2倍,第三级为1.4倍,第二级为1.6倍,第一级为1.8倍。该学年,第六级教师的津贴额为 4800澳门币,第一级教师津贴额则为其1.8倍,即8640澳门币。
(三)评核
澳门私立学校的教师聘任至今仍实行“一年一聘”制。就是说,每学年结束以前,若校长同意续约,就代表教师下学年仍可在原校任教;若未收到续约聘书,则意味着失去教席。这种做法对于教师而言,可以说是一种选择,亦是一种“威胁”。以市场的角度来看,学校和教师可以互相选择适合对方的场域与人才。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制度让教师的工作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只要校方按照“《澳门劳工法》”做出补偿,就可以随时解雇教师。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让教师全心全意地付出?《私框》的推出使这种情况不仅未得到改善,反而加入教师评核的部分,规定学校要在每学年度结束前对教师进行工作表现及专业发展情况评核,作为续约与否的参考。
为了在评核中得到“满意”的评语,以便继续取得教席、将来升到更高的职位,获得更好的薪酬福利,不少教师会在课余时间参与专业发展活动。这些活动大多由教育暨青年局举办,上课时间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晚上六点半至九点半(或十点)和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培训课程以自愿报名的形式进行,但很多教师只在意报到和离开时的签名,且会把学生的作业、学校的行政报告、备课的数据带到培训课程中进行处理,甚至有些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玩手机游戏,或利用通讯软件聊天。对此,笔者认为,教师的专业发展仅将“参加时数”作为标准容易导致很多教师将参加培训课程视为“评核”和“晋级”的垫脚石。如上文所述,教师必须追求不断成长、自我提升,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让学生的学习表现得到提升,培养人才,进而促进社会发展。对于当前澳门教师专业发展相关举措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试着提出相关改善建议,以促进澳门教师专业发展。
关键词:澳门教育;中学教师;专业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文化模式。为了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教育也要顺应时代的变化而进行变革。各国或地区的教育改革根据不同情况,改革重点也会有所不同。本文旨在探讨澳门在全球化及博彩业开放背景下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一、背景介绍
澳门继2003年开放赌权后,经济高速增长。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数据显示,2015年11月澳门入境旅客为2589451人次,人均消费为1540澳门币,政府博彩税收收入为164.25亿澳门币。当前,澳门有约30间娱乐场(赌场),提供了大量工作机会和优渥的薪水福利,而且没有学历限制,吸引了不少本地居民。
在澳门,教师这一职业并不十分受欢迎,当然也不是一份轻松的工作。澳门回归祖国以前,澳葡政府不重视教育,公立学校只有寥寥几所。澳门华人为了子女的前途,纷纷成立私立学校。因此,澳门基础教育至今仍以私立学校办学为主体。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5年度实施正规教育和回归教育的中学共有52所,其中有4所公立中学,48所私立中学(占全澳中学的96%)。长期以来,澳门各校的管理不一,教师的工作量、薪金、福利等没有统一标准。相比之下,政府部门和博彩企业能提供优厚薪酬的职位,导致在赌权开放初期出现教师流失潮。2007年,教师以游行方式向政府表达诉求,希望政府关注教育问题,投入更多资源发展教育。[1]
随着社会对教育的重新重视,2012年2月,澳门特区政府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保障教育的持续发展,制定并公布了《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以下简称《私框》),将教师分为六个等级,规定教学人员的上班时间与授课节数,保障教学人员的报酬及福利。另外,《私框》明确将教学人员的“专业发展”“服务时间”和“工作表现评核”作为职级晋升的三大要素,将教师专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这是澳门教育改革的里程碑,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首次明确提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二、澳门教师专业发展现况
根據霍普金斯(Hopkins, D)的研究结果,要想学生在学习成效上有高水平的表现,缩小高成就与低成就学生之间的落差,不仅需要个别学校的努力,更重要的是进行全系统的改革。而对于学校系统改革,外部改变固然重要,但更应该重视系统内部的改变[2]。教师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其所具备的专业能力被视为影响教育革新的关键因素。因此,教师专业发展对其自身、政府来说,都是重要的课题。教师必须不断成长、自我提升,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对此,《私框》强调建立教师评核机制,重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一方面,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发展津贴”;另一方面,规定专业发展时数为“晋级”的要素之一,而且学校会在每学年结束前对教师进行工作表现评核,专业发展时数为参考标准之一。就外部驱力和内在动机两者来看,《私框》似乎较重视以外部的驱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下文就此加以说明。
(一)晋级
《私框》在第五章第一节对教学人员的晋级条件进行了规定,具体见表1。
如表1所示,教师若想晋级,必须满足三方面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参加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私框》中第九章第四十六条对于专业发展活动的审核以数量表述,即规定教师平均每年的专业发展时数要达到30个小时。此外,《私框》第八章第四十条之二对每一级教学人员的薪水进行了规定,即教学人员应获得与其职级相符的基本工资,学校须保证任教同一教育阶段不同职级教学人员的每月基本工资保持适当差幅。第四十条之三指出,第一级教学人员与第六级教学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之间应有30%或以上的差距。
(二)专业发展津贴
《私框》第九章第四十七条之一规定,为教学人员的专业发展提供财政上的支持,教育暨青年局向不牟利的本地学制私立学校的教学人员发放专业发展津贴。津贴的金额会视澳门特区政府的税收而进行修改。截至2015-2016学年,津贴金额每年都有一定升幅。第四十七条之二也指出,教学人员的专业发展津贴额度根据学历的不同及是否具备相应的师范培训订定,并按不同的职级发放。而津贴金额、相邻职级间的级差及其调整,由文化社会司司长以批示订定。以2012-2013学年为例,第一级与第六级教学人员的津贴差幅为1.8倍,以第六级为基准1计算,第五级是1.1倍,第四级为1.2倍,第三级为1.4倍,第二级为1.6倍,第一级为1.8倍。该学年,第六级教师的津贴额为 4800澳门币,第一级教师津贴额则为其1.8倍,即8640澳门币。
(三)评核
澳门私立学校的教师聘任至今仍实行“一年一聘”制。就是说,每学年结束以前,若校长同意续约,就代表教师下学年仍可在原校任教;若未收到续约聘书,则意味着失去教席。这种做法对于教师而言,可以说是一种选择,亦是一种“威胁”。以市场的角度来看,学校和教师可以互相选择适合对方的场域与人才。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制度让教师的工作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只要校方按照“《澳门劳工法》”做出补偿,就可以随时解雇教师。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让教师全心全意地付出?《私框》的推出使这种情况不仅未得到改善,反而加入教师评核的部分,规定学校要在每学年度结束前对教师进行工作表现及专业发展情况评核,作为续约与否的参考。
为了在评核中得到“满意”的评语,以便继续取得教席、将来升到更高的职位,获得更好的薪酬福利,不少教师会在课余时间参与专业发展活动。这些活动大多由教育暨青年局举办,上课时间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晚上六点半至九点半(或十点)和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培训课程以自愿报名的形式进行,但很多教师只在意报到和离开时的签名,且会把学生的作业、学校的行政报告、备课的数据带到培训课程中进行处理,甚至有些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玩手机游戏,或利用通讯软件聊天。对此,笔者认为,教师的专业发展仅将“参加时数”作为标准容易导致很多教师将参加培训课程视为“评核”和“晋级”的垫脚石。如上文所述,教师必须追求不断成长、自我提升,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让学生的学习表现得到提升,培养人才,进而促进社会发展。对于当前澳门教师专业发展相关举措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试着提出相关改善建议,以促进澳门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