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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对我市生产、销售的固体饮料、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如下:
固体饮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固体饮料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检验依据为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包括水分、糖精钠、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七项。本次共抽查我市4家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的5种产品,全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0%。
冷冻饮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冷冻饮品包括以饮用水、乳品、甜味料、果品、豆品、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香料、着色剂、稳定剂、乳化剂等,经配料、灭菌、凝冻、包装等工序制成的产品。检验依据为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和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糖精钠、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本次共抽查12家商场、超市销售的29种冷冻饮品,合格26种,抽样合格率为89.7%。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乳蛋白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雪糕、奶冰等)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5000cfu/mL,含淀粉或果类冷冻饮品不得超过3000cfu/mL。
淀粉及其制品抽查情况
原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等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各类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豆类淀粉和其它类食用淀粉。粉丝、粉条、粉皮等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等为原料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预包装产品。淀粉检验依据为GB14935-1994《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GB4810-1994《食品中砷限量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铅、砷、二氧化硫残留量;淀粉制品检验依据GB2713-200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本次共抽查我市9家淀粉制品生产企业的11种产品,全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0%;抽查10家淀粉生产企业的10种产品,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为8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淀粉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北京市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双旗杆商店经销的“奥士凯”牌精制食用淀粉(4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04年8月19日,标注生产单位名称为北京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053g/kg;在北京市东华茂淀粉厂抽查的绿豆淀粉(40千克/袋,生产日期未标注,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北京鑫华茂淀粉厂),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042g/kg。这两种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均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今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狠抓源头,为广大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固体饮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固体饮料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检验依据为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包括水分、糖精钠、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七项。本次共抽查我市4家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的5种产品,全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0%。
冷冻饮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冷冻饮品包括以饮用水、乳品、甜味料、果品、豆品、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香料、着色剂、稳定剂、乳化剂等,经配料、灭菌、凝冻、包装等工序制成的产品。检验依据为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和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糖精钠、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本次共抽查12家商场、超市销售的29种冷冻饮品,合格26种,抽样合格率为89.7%。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乳蛋白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雪糕、奶冰等)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5000cfu/mL,含淀粉或果类冷冻饮品不得超过3000cfu/mL。
淀粉及其制品抽查情况
原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等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各类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豆类淀粉和其它类食用淀粉。粉丝、粉条、粉皮等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等为原料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预包装产品。淀粉检验依据为GB14935-1994《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GB4810-1994《食品中砷限量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铅、砷、二氧化硫残留量;淀粉制品检验依据GB2713-200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本次共抽查我市9家淀粉制品生产企业的11种产品,全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0%;抽查10家淀粉生产企业的10种产品,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为8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淀粉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北京市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双旗杆商店经销的“奥士凯”牌精制食用淀粉(4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04年8月19日,标注生产单位名称为北京奥士凯商贸连锁经营公司),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053g/kg;在北京市东华茂淀粉厂抽查的绿豆淀粉(40千克/袋,生产日期未标注,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北京鑫华茂淀粉厂),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042g/kg。这两种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均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今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狠抓源头,为广大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