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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不再进行药品大降价
国家发改委从5月15日起对260种西药进行限价的消息后,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这次药品降价首次公开表态。据悉这260种药品降价后,所有1500种国家定价药品价格已全部调整到位。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发改委药品“大降价”时代的终结,今后国家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将由集中大规模降价转变为定期微调。
这次调整的药品涉及消化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抗寄生虫病、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麻醉用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专科用药等十个系统的药物,共1245个剂型规格,降价金额约50亿元。这260种药品中有70%的品种价格有所下调,平均降价幅度19%,最大降幅62%;有30%左右廉价药品维持原价;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18种药品,国家发改委在调价时适当提高了最高零售价格。新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之后,省物价局及各地价格管理部门将这批药品销售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一旦发现相关降价药的销售量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将对医疗机构进行追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4月6日公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生猪屠宰实行许可制度,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七个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冷藏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经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四)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五)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六)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生猪屠宰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
进入07年立法计划
搁置两年后,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下称“草案”)再次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
“这部法的立法宗旨应该是矫治犯罪边缘化行为,进行全面的社会防卫,更好地维护人权。”前不久,就草案列入立法计划事宜及其与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室主任、中国劳动教养学会理事屈学武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屈学武认为,一直以来,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拥有可以对劳教对象实施为期4年关押的权力,“这是不合理的,甚至也不合法”。所以,她认为,通过立法来取代传统的劳教制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法院审决,另一方面使"劳教"有正式的法律做依托,从而可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鉴于草案文本并未对社会公开,屈学武对将要初审的草案提出了自己的希望,首先,该法最好能够将裁决权交给法庭;其次,处分期限不能太长;还有,建议将“劳教人员”这一用语代以更人性化和接近法律层面的语汇。
“公摊”消失
武汉居民告别“高价水”
从今年5月起,武汉居民将彻底告别“高价水”,今后,不管是否属于“一户一表”的用户,将统一按照抄见水量和物价局公布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缴水费。业内人士称,此举意味着,以后交水费时,“公摊”一说将彻底消失。
4月28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即日起,尚未直抄到户的住宅小区,应对住宅小区的供水管理单位(比如物业公司)按总表实行“批发价”,“批发价"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降低8%。少收的这8%用于弥补总表到分表的合理损耗。今后,住宅小区供水管理单位(比如物业公司),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最终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须在两年之内完成改造、移交,由城市供水企业直抄到户。
药品注册新规出台
药品注册新规2007年5月出台,一类、二类化学药及5类中药可定为新药。明年5月起,曾经出现的每年1万多种新药拥挤注册的“盛况”将不复存在。
又悉,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5月份出台。届时,“新药”概念被重新界定,其中被界定为“新药”的中药有5类,而化学药方仅有一类和二类。
今年有望出台社保信息披露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的《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称,今年将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部强调,今年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在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方面,将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劳动保障部还称,将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07年将出台《循环经济法》
等三部法规
07年我国将出台《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国务院建筑节能管理条约》这三个重要的法律法规。
这是从建设部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据介绍,中国把建筑节能作为三大节能战略之一。三大节能战略包括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要在“十一五”期间,节约亿吨标准煤以上。到2020年建筑节能将达到3.35亿标准煤,建筑节能还可以节电,争取在高峰时节电8000亿千瓦。
国家发改委从5月15日起对260种西药进行限价的消息后,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这次药品降价首次公开表态。据悉这260种药品降价后,所有1500种国家定价药品价格已全部调整到位。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发改委药品“大降价”时代的终结,今后国家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将由集中大规模降价转变为定期微调。
这次调整的药品涉及消化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抗寄生虫病、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麻醉用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专科用药等十个系统的药物,共1245个剂型规格,降价金额约50亿元。这260种药品中有70%的品种价格有所下调,平均降价幅度19%,最大降幅62%;有30%左右廉价药品维持原价;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18种药品,国家发改委在调价时适当提高了最高零售价格。新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之后,省物价局及各地价格管理部门将这批药品销售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一旦发现相关降价药的销售量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将对医疗机构进行追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4月6日公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生猪屠宰实行许可制度,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七个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冷藏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经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四)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五)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六)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生猪屠宰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
进入07年立法计划
搁置两年后,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下称“草案”)再次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
“这部法的立法宗旨应该是矫治犯罪边缘化行为,进行全面的社会防卫,更好地维护人权。”前不久,就草案列入立法计划事宜及其与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室主任、中国劳动教养学会理事屈学武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屈学武认为,一直以来,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拥有可以对劳教对象实施为期4年关押的权力,“这是不合理的,甚至也不合法”。所以,她认为,通过立法来取代传统的劳教制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法院审决,另一方面使"劳教"有正式的法律做依托,从而可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鉴于草案文本并未对社会公开,屈学武对将要初审的草案提出了自己的希望,首先,该法最好能够将裁决权交给法庭;其次,处分期限不能太长;还有,建议将“劳教人员”这一用语代以更人性化和接近法律层面的语汇。
“公摊”消失
武汉居民告别“高价水”
从今年5月起,武汉居民将彻底告别“高价水”,今后,不管是否属于“一户一表”的用户,将统一按照抄见水量和物价局公布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缴水费。业内人士称,此举意味着,以后交水费时,“公摊”一说将彻底消失。
4月28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即日起,尚未直抄到户的住宅小区,应对住宅小区的供水管理单位(比如物业公司)按总表实行“批发价”,“批发价"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降低8%。少收的这8%用于弥补总表到分表的合理损耗。今后,住宅小区供水管理单位(比如物业公司),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最终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须在两年之内完成改造、移交,由城市供水企业直抄到户。
药品注册新规出台
药品注册新规2007年5月出台,一类、二类化学药及5类中药可定为新药。明年5月起,曾经出现的每年1万多种新药拥挤注册的“盛况”将不复存在。
又悉,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5月份出台。届时,“新药”概念被重新界定,其中被界定为“新药”的中药有5类,而化学药方仅有一类和二类。
今年有望出台社保信息披露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的《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称,今年将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部强调,今年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在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方面,将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劳动保障部还称,将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07年将出台《循环经济法》
等三部法规
07年我国将出台《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国务院建筑节能管理条约》这三个重要的法律法规。
这是从建设部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据介绍,中国把建筑节能作为三大节能战略之一。三大节能战略包括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要在“十一五”期间,节约亿吨标准煤以上。到2020年建筑节能将达到3.35亿标准煤,建筑节能还可以节电,争取在高峰时节电8000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