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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1994年颁发的《全国中等卫生学校十二个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专护理(三年制)教学已普遍使用第三轮卫生部规划教材(以下简称新教材)。在护理临床学科中,大多数教材按“护理程序”进行编写,但由于护理诊断的名称未取得统一的看法,导致教材在护理诊断的命名上不够规范,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教材作为课堂教学的一种基本依据,使用的专业辞语应该相对规范。为此,我们在教学时对教材中的护理诊断部分作了某些修改。1 资料来源 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内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