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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上台以来,一直图谋通过“宪政改造”实现“法理台独”,先后提出了“公投制宪”、“催生新宪法”、“第二阶段宪改”等主张,其目的是彻底去除台湾法律体系中的“法理一中”架构。但是陈水扁为了掩人耳目,在“宪政改造”的具体内容中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新闻自由”、“18岁公民权”等;在政治手段上则强调自下而上,并与选举动员相结合。然而,没有国民党的支持,没有民意的支持,陈水扁推动的“新宪公投”不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