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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人名Charlemagne在翻译实践中常被误译为“查理曼大帝”为引子,分别对外文人名翻译和中文人名翻译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探讨了人名翻译的基本原则,叙述了中文人名音译史上曾出现的几种方案,还对近年来出版的人名翻译词典进行了简要回顾和评价。
关键词:查理曼,人名翻译,人名译名词典,译名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N04;H315,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78(2009)05-0039—07
引子:查理曼,还是查理曼大帝?
北京三联书店于2007年5月出版了一本译著《查理曼大帝的桌布:一部开胃的宴会史》。《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第3期刊登的《书到羊皮方恨贵》一文中说到:“加洛林王朝时期,欧洲大面积受灾,教皇号召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查理曼大帝只捐了两本书……”
上述两句话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笔者以为,无论是第一本书的书名中的“查理曼大帝”还是第二篇文章中的“查理曼大帝”,均在表述上有不恰当之处。
所谓的“查理曼大帝”译自法语Charlemague,指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的国王“查理曼”,生于公元742年4月2日,卒于814年1月28日。他于768年起继承王位,于800年12月25日受教皇利奥三世(Pope Leo III)加冕并被授予奥古斯都(Imperator Augustus)称号,被封为“罗马人皇帝”,同年建立查理曼帝国(Empire 0f Charlemagne)。
814年,查理曼去世,其子“虔诚者路易”(piousLouis)继位。840年“虔诚者路易”去世后,路易的长子洛泰尔(Lothair)即位。842年,他与次子“日耳曼人路易”(Louis the German)、三子“秃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三人签订了《凡尔登条约》(Treaty of Verdun),并将帝国分为三部分:洛泰尔的领地发展成意大利,路易的领地发展为德意志,查理领地发展为法兰西。近代的法国、德国及意大利由此从查理曼帝国中脱胎而来。
此外,查理曼在德语中拼为Karl der Grole,在英语中拼为Charles the Great,在拉丁语中拼为CarolusMagnus或者Karolus Magnus。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法语的magne、德语的der GroBe,还是拉丁语的magnus,都表示“伟大的、大的、重要的”的意思。举例来说,Magna Carta译为《大宪章》,指1215年英格兰国王约翰在封建领主迫使下签署的保障公民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宪法性文件;Curia magna译为“大法院”,指英格兰古法中在早期对议会的一种称呼。
此处讨论的“查理曼”显然是Charlemagne按照“音译”(transliteration)的结果。若按照“音意译法”的翻译策略,也可将Charlemagne翻译为“查理大帝”。而本文最初引用的两则例证误将Charlemagne译为了“查理曼大帝”,这无疑构成语意重复,相当于译成了“查理大帝大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译者没有弄清楚magne本身已含有“大帝”之意。总之,Charlemagne的正确的译法应为“查理曼”或“查理大帝”,而不应是“查理曼大帝”。
著名翻译家思果曾说过:“翻译有多难,由译人名地名等固有名词可以看出。没有一处可以掉以轻心,没有一处不需要学问。”
笔者在总结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拟结合翻译实践中人名误译的典型案例,对外国人名的翻译、汉语人名的翻译、人名词典的编纂现状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能对人名翻译的统一和规范化作出些许贡献,并希望能对人名翻译词典的编纂提供可借鉴之处。
一 外国人名的翻译
(一)外国人名翻译中经常出现几种问题
第一,胡译乱译的。比如把日本姓田端(Taba-ta)误为“塔巴塔”;把日本近世儒学家荻生徂徕(Ogyu Sorai)翻译为“大给空井”;把著名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译成“罗纳德·德沃科”;把大名鼎鼎的哈耶克(Friedrich Hayek)译成“弗瑞锥奇·海克”等等。即便是中国人名回译的,也有人曾错将Mencius翻译为“门修斯”(应为孟子),将Chiang Kai-shek翻译为“常凯申”(应为蒋介石)。
第二,另起炉灶的。例如,将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Jason)翻译为“贾森”;Leigton Stuart约定俗成译为司徒雷登,而有人将之翻译为“斯图尔特”;John K,Fairbank应翻译为费正清(曾任哈佛大学终身教授,美国最负盛名的中国问题观察家),而有人将之误译为“费尔班克”;有人把美国总统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译成“马丁·范·伯瑞”;把美国著名法学家、案例教学法创始人兰德尔(Langdell)翻译为“郎德尔”。凡此种种,不再列举。
第三,将实词误当为人名翻译的。以普罗菲特·穆罕默德为例,实际上这是“先知穆罕默德”的意思,英文prophet是指“先知”,这并非名字。
第四,姓名混用,将名用作姓的。在姓名的排列顺序上,中国人、朝鲜人、越南人及泰国人的姓名排列顺序是姓在先,名在后;而西方人的姓名则大多名在先,姓在后。此外,尽人皆知,当在尊称某人先生、女士或主席时,是要使用对方的“姓”而不是“名”的。
第五,把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中的姓名按照英语发音来翻译的。比如有人将Bolsheviks翻译为“博利舍维克斯”,若非译者把原文附上,谁能猜到这就是“布尔什维克”?还有“库斯科夫”是谁?若元原文Khrushchev,大概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是“赫鲁晓夫”。
顺便说一下,不少人把“van”和“yon”混淆。前者一般翻译为“范”,后者常是德语人名中的介词,翻译为“冯”。17世纪以前,yon只是用来连接某人的名字和他的出生地,表示“某地的某某”,以区别于其他同名人。到17世纪,它演变成了贵族出身的标志。现在,它已失去了其贵族含义,成了姓名的一个组成部分。称呼时,必须把von和其后的姓连在一起使用。
第六,前后不一致的。音译人名应当采取同名同译、同姓同译的原则。但翻译实践中,有不少人在同一著作或同一论文中将同一人名译成不同的汉语人名。 第七,写错别字的。有的译者甚至还写错别字,例如把卢梭写为“卢俊”;把里森亲王写成“黑森亲王”,等等。
(二)翻译外国人名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笔者认为,在翻译外国人名时,译者应主要遵循“名从主人”“约定俗成”“服从主科”和“尊重规范”等原则。
第一,所谓“名从主人”是指译者在翻译人名 时,遵循的是人所在国语言的发音。举例来说,译者应将东罗马帝国的皇帝Justinian译为优士丁尼而不译为“查士丁尼”;法国法学家Doneau应按照法语发音译为多诺,而不译为“德尼奥”“德纽”;法国比较法学家Rene David按照法语音译为勒内·达维德,而不译为“勒内·大卫”或者“勒内·戴卫”。Putin应译为普京而不译作“普丁”;Rasputin应译作拉斯普京而非“拉斯普丁”。
第二,所谓“约定俗成”是指译者在翻译人名时,要遵循习惯译法、专名通译的原则。举例说,Dumas译成仲马确实不准确,改成“杜马”好一点。’但《基度山伯爵》《三个火枪手》《铁面人》的作者大仲马,《茶花女》的作者小仲马,在中国知名度都非常高,如果改成大小“杜马”,恐不合适。再如ChrisPatten翻译为彭定康,不译为“克里斯·帕滕”;Edward Jenks译为爱德华·甄克思而不译为“爱德华·詹克斯”;再比如,查理大帝之子Pepin,应译为丕平而不翻译为“佩平”,等等。
第三,所谓“服从主科”是指当某一人名是某一学科的重要学术人物、已有通用译名的,别的学科则应当遵循该的译名。
第四,所谓“尊重规范”是指人名的翻译可主要参照现有的译名规范。商务印书馆《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第四版,2007)、《德语姓名译名手册》(修订本,1999)是十分有用的参考工具。此外,笔者认为,译者翻译人名时,最好能够“尊重规范”,在首次音译的人名后加上外文原名;而关于人名的外文标注,除阿拉伯人名、日本人名、朝鲜人名等外,其他人名均应由人物的所在国文字标出,不应一律“英文化”或“拉丁文化”,这也是“名从主人”的题中之意。
二 汉语人名的翻译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会经常遇到大量的人名问题,对于这些人名的翻译(包括外文人名与中文人名的互译及少数民族人名与中文人名的互译),译者虽然有“音译法”“音意译法”及“意译法”等翻译策略可供选择,但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在对待汉语人名的翻译,还是在对待外文人名的汉译上,译者主要采用的是音译法。
汉语人名的音译方法也被称为“中文罗马字母拼写”(Romanization of Chinese)。历史上曾出现过以下十余种注音方式。
第一,传教士方案(missionary systems)。明朝末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eei,1552—1610)、意大利传教士罗明坚(Michele Ruggiefi,1543—1607)和法国传教士金尼阁(NicolasTrigault,1577—1628)最早用拉丁字母拼写汉字。他们在1583—1588年间编纂出世界上第一部“欧汉字典”——《葡汉词典》(也称为《葡萄牙文—华文词典》)(Po~uguese-Chinese Dictionary),但这部字典的手稿直到1934年才在罗马的耶稣会士档案馆(Jesuit Archives in Rome)被发现。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这一字典后在2001年由意大利国家图书馆公开印刷出版。
此外,利玛窦于1605年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迹》,其中有4篇汉字文章加了拉丁字母的注音,他使用的是一套包括26个声母和44个韵母的拼音方案,这是最早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出版物。如今《西字奇迹》原书已遗失。1626年,金尼阁在杭州出版了《西儒耳目资》(Aid to the Eyes and Earsof Western Literati)一书,这是一本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字汇。因此传教士方案是已知最早汉字音译方案。
第二,威妥玛一翟理斯式拼音方案(wade,Giles system)。这一注音方案又称为威妥玛式拼音、韦氏拼音以及韦式拼法等。威妥玛(Sir ThomasFrancis Wade,1818—1895)曾任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英国驻华公使等职务,是1858年《天津条约》的主要谈判代表。他在《北京音节》(The PekingSyllabary,1859)和教科书《语言自迩集》(Yu-yentzu-erh chi:a progressive course designed to assist thestudent of colloquial Chinese,1867)两部书中,根据北京读音制订了中文的拉丁字母拼音方案。后来剑桥大学第二任汉学教授、英国驻华外交官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对威妥玛注音法进行了改进,因此这一方案被合称为“威妥玛一翟理斯式拼音”。
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汉语拼音方案的广泛推广,威妥玛拼法在中国大陆地区被停止使用,但在台湾地区,这一方案仍被广泛使用,但在2003年之后又开始推行以通用拼音为主的统一译音政策,开始在一些证件上使用通用拼音来翻译姓名。威妥玛拼法除用于汉字人名的读音标注外,还用于中国地名的翻译。
第三,法国远东学院拼音方案(Ecole frangaised'ExtrSme-Orient system,简称EFEO)。EFEO方案是1902年由顾赛芬神父(S6raphin Couvreur)创造的。法国远东学院历史悠久,是世界上较有影响力的东亚研究机构,尤其是在佛学方面。EFEO拼法在创造出后,曾在许多法语国家的法语学术著作与期刊中使用,不过现已逐渐被汉语拼音方案所取代。
另外,世界上最早的《汉法词典》是在1626年由法国传教士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编写的。而最著名的《法汉词典》则是在1884年由顾赛芬神父编写的,词典名为《法汉辞典:汉语最常用的惯用语》(Dictionnaire frangais-chinois contenant les expressions les plus asitees de la langue mandanne),全书共1026页。
第四,耶鲁拼音方案(Yale Romanization system)。耶鲁拼音方案是耶鲁大学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创造的,主要目的在于方便美中军队间的交流。耶鲁式拼音在美国的汉语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地,受政治气候的影响,人们在学习汉语时需在汉语拼音和国语罗马字(Gwoyeu Romatzyh)两大体系中做出一个选择,而耶鲁式拼音则在这一时期充当了一种中立者的角色,因而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
除上述几种由外国人创造的译音方案@外,历史上还有若干种由中国人创造的译音方案。比如说切音新字方案(Qieyin Xinzi)、注音符号方案(Bopomofo symbols)、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Gwoyeu Romatzyh)、拉丁化新文字(Latinxua Sin wenz)、八思巴字方案(Phagspa script)、韩文拼音符号(Hangul)以及今日使用的、已经过国际标准组织认可的现代汉语拼音方案。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早在1974年5月就已发布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国务院在1978年9月也批转了《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确立了现代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人名音译的标准,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各种混乱现象。
在经济全球化和两岸四地交流纵深化的背景下,中文人名译名的差异势必会给中外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交流带来困难和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交易成本,也不利于翻译研究。因此,统一译名研究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 人名翻译词典编纂现状概述
建国以来,中国已经陆续推出多种有影响的人名翻译词典类书籍,笔者在大量检索的基础上,主要总结出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人名翻译词典的编纂主要是“外—汉”方向的,笔者尚未见到“汉—外”方向的人名翻译词典。
第二,在现有的外国人名词典中,最有声誉的当是“新华通讯社译名室”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各国“姓名译名手册”。笔者按照时间顺序,对全部“译名手册”做了简要归纳和说明(见表1)。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译名手册”的著作权人有的署名为“新华通讯社译名室”,还有一些署名为“辛华”,后者显然是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的“笔名”。
在主要国家“姓名译名手册”中,商务印书馆唯独缺乏《日语姓名译名手册》。经笔者检索,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国外科技编辑部曾于1978编写出版过一部《日本姓名译名手册:罗马字一汉字对照》,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新华通讯社译名室除同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主要国家“姓名译名手册”外,还与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出版有《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上下册卷),也是一部广为认可的、值得参考的辞书。
有人曾将新华通讯社译名室比作外国人名进入中国的“海关”。如今的翻译实践中,人们基本上遵循“凡外国的国名、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等译名,均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的原则。这大概是缘于上世纪60年代周总理曾经发布的“外国人名译名以新华社为准”的指示。
第三,除新华通讯社译名室“以集体之名”编纂了部分人名译名词典外,还有不少学者“以个人名义”组织编写了不少这方面的词典。例如:史群的《日本姓名词典》(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和1982年版);淮鲁的《英语姓名知识手册》(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高宣扬、许敦煌的《英文姓名宝鉴》(台北书林出版有限公司1992年版);李成滋,刘敏主编的《俄英汉英美姓名译名词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赵福堂的《日英汉对译日本人名地名词典》(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高东明、马涛的《常用英语姓名手册》(石油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高玉华、李慎廉、高东明等的《英语姓名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宋兰臣等的《常用英美人名词典》(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王健的《日语世界姓名译名词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以及彭曦的《日本常用姓名地名译名辞典》(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
第四,人名翻译词典可分为“名录型人名翻译词典”和“传记型人名翻译词典”,也可分为“综合性人名翻译词典”和“专科性人名翻译词典”,还可分为“大型人名翻译词典”“中型人名翻译词典”及“小型人名翻译词典”。不仅如此,还可以有“应用型人名翻译词典”和“研究型人名翻译词典”。比如说,刘星华的《俄语姓名用法详解》(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朱晓刚编著的《英语姓名简史》(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都有较强的学术性,呈现出明显的研究性特征。
关于“专科性人名翻译词典”,笔者了解到王瑞的《莎剧中称谓的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是国内第一部有关莎剧称谓翻译的专著。陈玉书的《日本造船界姓名译名手册》(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1982年版)、白云晓的《圣经人名词典》(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均极具特色。
在中国,译名统一与规范化研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陈独秀早在1916年《新青年》就发表了《西文译音私议》,他总结西方主要语言(英、法、德、俄等)读音规律,并给出相应的汉字音译,意在统一译名。经过近百年的沉淀,译名统一化和规范化研究(包括人名译名的统一和规范化),呈现出较为繁荣的局面,仅从中国学术期刊网检索来看,这方面的文章也已有数十篇之多。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如有不当之处,还望方家指正。
关键词:查理曼,人名翻译,人名译名词典,译名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N04;H315,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78(2009)05-0039—07
引子:查理曼,还是查理曼大帝?
北京三联书店于2007年5月出版了一本译著《查理曼大帝的桌布:一部开胃的宴会史》。《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第3期刊登的《书到羊皮方恨贵》一文中说到:“加洛林王朝时期,欧洲大面积受灾,教皇号召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查理曼大帝只捐了两本书……”
上述两句话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笔者以为,无论是第一本书的书名中的“查理曼大帝”还是第二篇文章中的“查理曼大帝”,均在表述上有不恰当之处。
所谓的“查理曼大帝”译自法语Charlemague,指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的国王“查理曼”,生于公元742年4月2日,卒于814年1月28日。他于768年起继承王位,于800年12月25日受教皇利奥三世(Pope Leo III)加冕并被授予奥古斯都(Imperator Augustus)称号,被封为“罗马人皇帝”,同年建立查理曼帝国(Empire 0f Charlemagne)。
814年,查理曼去世,其子“虔诚者路易”(piousLouis)继位。840年“虔诚者路易”去世后,路易的长子洛泰尔(Lothair)即位。842年,他与次子“日耳曼人路易”(Louis the German)、三子“秃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三人签订了《凡尔登条约》(Treaty of Verdun),并将帝国分为三部分:洛泰尔的领地发展成意大利,路易的领地发展为德意志,查理领地发展为法兰西。近代的法国、德国及意大利由此从查理曼帝国中脱胎而来。
此外,查理曼在德语中拼为Karl der Grole,在英语中拼为Charles the Great,在拉丁语中拼为CarolusMagnus或者Karolus Magnus。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法语的magne、德语的der GroBe,还是拉丁语的magnus,都表示“伟大的、大的、重要的”的意思。举例来说,Magna Carta译为《大宪章》,指1215年英格兰国王约翰在封建领主迫使下签署的保障公民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宪法性文件;Curia magna译为“大法院”,指英格兰古法中在早期对议会的一种称呼。
此处讨论的“查理曼”显然是Charlemagne按照“音译”(transliteration)的结果。若按照“音意译法”的翻译策略,也可将Charlemagne翻译为“查理大帝”。而本文最初引用的两则例证误将Charlemagne译为了“查理曼大帝”,这无疑构成语意重复,相当于译成了“查理大帝大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译者没有弄清楚magne本身已含有“大帝”之意。总之,Charlemagne的正确的译法应为“查理曼”或“查理大帝”,而不应是“查理曼大帝”。
著名翻译家思果曾说过:“翻译有多难,由译人名地名等固有名词可以看出。没有一处可以掉以轻心,没有一处不需要学问。”
笔者在总结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拟结合翻译实践中人名误译的典型案例,对外国人名的翻译、汉语人名的翻译、人名词典的编纂现状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能对人名翻译的统一和规范化作出些许贡献,并希望能对人名翻译词典的编纂提供可借鉴之处。
一 外国人名的翻译
(一)外国人名翻译中经常出现几种问题
第一,胡译乱译的。比如把日本姓田端(Taba-ta)误为“塔巴塔”;把日本近世儒学家荻生徂徕(Ogyu Sorai)翻译为“大给空井”;把著名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译成“罗纳德·德沃科”;把大名鼎鼎的哈耶克(Friedrich Hayek)译成“弗瑞锥奇·海克”等等。即便是中国人名回译的,也有人曾错将Mencius翻译为“门修斯”(应为孟子),将Chiang Kai-shek翻译为“常凯申”(应为蒋介石)。
第二,另起炉灶的。例如,将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Jason)翻译为“贾森”;Leigton Stuart约定俗成译为司徒雷登,而有人将之翻译为“斯图尔特”;John K,Fairbank应翻译为费正清(曾任哈佛大学终身教授,美国最负盛名的中国问题观察家),而有人将之误译为“费尔班克”;有人把美国总统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译成“马丁·范·伯瑞”;把美国著名法学家、案例教学法创始人兰德尔(Langdell)翻译为“郎德尔”。凡此种种,不再列举。
第三,将实词误当为人名翻译的。以普罗菲特·穆罕默德为例,实际上这是“先知穆罕默德”的意思,英文prophet是指“先知”,这并非名字。
第四,姓名混用,将名用作姓的。在姓名的排列顺序上,中国人、朝鲜人、越南人及泰国人的姓名排列顺序是姓在先,名在后;而西方人的姓名则大多名在先,姓在后。此外,尽人皆知,当在尊称某人先生、女士或主席时,是要使用对方的“姓”而不是“名”的。
第五,把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中的姓名按照英语发音来翻译的。比如有人将Bolsheviks翻译为“博利舍维克斯”,若非译者把原文附上,谁能猜到这就是“布尔什维克”?还有“库斯科夫”是谁?若元原文Khrushchev,大概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是“赫鲁晓夫”。
顺便说一下,不少人把“van”和“yon”混淆。前者一般翻译为“范”,后者常是德语人名中的介词,翻译为“冯”。17世纪以前,yon只是用来连接某人的名字和他的出生地,表示“某地的某某”,以区别于其他同名人。到17世纪,它演变成了贵族出身的标志。现在,它已失去了其贵族含义,成了姓名的一个组成部分。称呼时,必须把von和其后的姓连在一起使用。
第六,前后不一致的。音译人名应当采取同名同译、同姓同译的原则。但翻译实践中,有不少人在同一著作或同一论文中将同一人名译成不同的汉语人名。 第七,写错别字的。有的译者甚至还写错别字,例如把卢梭写为“卢俊”;把里森亲王写成“黑森亲王”,等等。
(二)翻译外国人名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笔者认为,在翻译外国人名时,译者应主要遵循“名从主人”“约定俗成”“服从主科”和“尊重规范”等原则。
第一,所谓“名从主人”是指译者在翻译人名 时,遵循的是人所在国语言的发音。举例来说,译者应将东罗马帝国的皇帝Justinian译为优士丁尼而不译为“查士丁尼”;法国法学家Doneau应按照法语发音译为多诺,而不译为“德尼奥”“德纽”;法国比较法学家Rene David按照法语音译为勒内·达维德,而不译为“勒内·大卫”或者“勒内·戴卫”。Putin应译为普京而不译作“普丁”;Rasputin应译作拉斯普京而非“拉斯普丁”。
第二,所谓“约定俗成”是指译者在翻译人名时,要遵循习惯译法、专名通译的原则。举例说,Dumas译成仲马确实不准确,改成“杜马”好一点。’但《基度山伯爵》《三个火枪手》《铁面人》的作者大仲马,《茶花女》的作者小仲马,在中国知名度都非常高,如果改成大小“杜马”,恐不合适。再如ChrisPatten翻译为彭定康,不译为“克里斯·帕滕”;Edward Jenks译为爱德华·甄克思而不译为“爱德华·詹克斯”;再比如,查理大帝之子Pepin,应译为丕平而不翻译为“佩平”,等等。
第三,所谓“服从主科”是指当某一人名是某一学科的重要学术人物、已有通用译名的,别的学科则应当遵循该的译名。
第四,所谓“尊重规范”是指人名的翻译可主要参照现有的译名规范。商务印书馆《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第四版,2007)、《德语姓名译名手册》(修订本,1999)是十分有用的参考工具。此外,笔者认为,译者翻译人名时,最好能够“尊重规范”,在首次音译的人名后加上外文原名;而关于人名的外文标注,除阿拉伯人名、日本人名、朝鲜人名等外,其他人名均应由人物的所在国文字标出,不应一律“英文化”或“拉丁文化”,这也是“名从主人”的题中之意。
二 汉语人名的翻译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会经常遇到大量的人名问题,对于这些人名的翻译(包括外文人名与中文人名的互译及少数民族人名与中文人名的互译),译者虽然有“音译法”“音意译法”及“意译法”等翻译策略可供选择,但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在对待汉语人名的翻译,还是在对待外文人名的汉译上,译者主要采用的是音译法。
汉语人名的音译方法也被称为“中文罗马字母拼写”(Romanization of Chinese)。历史上曾出现过以下十余种注音方式。
第一,传教士方案(missionary systems)。明朝末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eei,1552—1610)、意大利传教士罗明坚(Michele Ruggiefi,1543—1607)和法国传教士金尼阁(NicolasTrigault,1577—1628)最早用拉丁字母拼写汉字。他们在1583—1588年间编纂出世界上第一部“欧汉字典”——《葡汉词典》(也称为《葡萄牙文—华文词典》)(Po~uguese-Chinese Dictionary),但这部字典的手稿直到1934年才在罗马的耶稣会士档案馆(Jesuit Archives in Rome)被发现。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这一字典后在2001年由意大利国家图书馆公开印刷出版。
此外,利玛窦于1605年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迹》,其中有4篇汉字文章加了拉丁字母的注音,他使用的是一套包括26个声母和44个韵母的拼音方案,这是最早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出版物。如今《西字奇迹》原书已遗失。1626年,金尼阁在杭州出版了《西儒耳目资》(Aid to the Eyes and Earsof Western Literati)一书,这是一本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字汇。因此传教士方案是已知最早汉字音译方案。
第二,威妥玛一翟理斯式拼音方案(wade,Giles system)。这一注音方案又称为威妥玛式拼音、韦氏拼音以及韦式拼法等。威妥玛(Sir ThomasFrancis Wade,1818—1895)曾任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英国驻华公使等职务,是1858年《天津条约》的主要谈判代表。他在《北京音节》(The PekingSyllabary,1859)和教科书《语言自迩集》(Yu-yentzu-erh chi:a progressive course designed to assist thestudent of colloquial Chinese,1867)两部书中,根据北京读音制订了中文的拉丁字母拼音方案。后来剑桥大学第二任汉学教授、英国驻华外交官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对威妥玛注音法进行了改进,因此这一方案被合称为“威妥玛一翟理斯式拼音”。
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汉语拼音方案的广泛推广,威妥玛拼法在中国大陆地区被停止使用,但在台湾地区,这一方案仍被广泛使用,但在2003年之后又开始推行以通用拼音为主的统一译音政策,开始在一些证件上使用通用拼音来翻译姓名。威妥玛拼法除用于汉字人名的读音标注外,还用于中国地名的翻译。
第三,法国远东学院拼音方案(Ecole frangaised'ExtrSme-Orient system,简称EFEO)。EFEO方案是1902年由顾赛芬神父(S6raphin Couvreur)创造的。法国远东学院历史悠久,是世界上较有影响力的东亚研究机构,尤其是在佛学方面。EFEO拼法在创造出后,曾在许多法语国家的法语学术著作与期刊中使用,不过现已逐渐被汉语拼音方案所取代。
另外,世界上最早的《汉法词典》是在1626年由法国传教士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编写的。而最著名的《法汉词典》则是在1884年由顾赛芬神父编写的,词典名为《法汉辞典:汉语最常用的惯用语》(Dictionnaire frangais-chinois contenant les expressions les plus asitees de la langue mandanne),全书共1026页。
第四,耶鲁拼音方案(Yale Romanization system)。耶鲁拼音方案是耶鲁大学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创造的,主要目的在于方便美中军队间的交流。耶鲁式拼音在美国的汉语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地,受政治气候的影响,人们在学习汉语时需在汉语拼音和国语罗马字(Gwoyeu Romatzyh)两大体系中做出一个选择,而耶鲁式拼音则在这一时期充当了一种中立者的角色,因而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
除上述几种由外国人创造的译音方案@外,历史上还有若干种由中国人创造的译音方案。比如说切音新字方案(Qieyin Xinzi)、注音符号方案(Bopomofo symbols)、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Gwoyeu Romatzyh)、拉丁化新文字(Latinxua Sin wenz)、八思巴字方案(Phagspa script)、韩文拼音符号(Hangul)以及今日使用的、已经过国际标准组织认可的现代汉语拼音方案。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早在1974年5月就已发布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国务院在1978年9月也批转了《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确立了现代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人名音译的标准,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各种混乱现象。
在经济全球化和两岸四地交流纵深化的背景下,中文人名译名的差异势必会给中外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交流带来困难和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交易成本,也不利于翻译研究。因此,统一译名研究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 人名翻译词典编纂现状概述
建国以来,中国已经陆续推出多种有影响的人名翻译词典类书籍,笔者在大量检索的基础上,主要总结出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人名翻译词典的编纂主要是“外—汉”方向的,笔者尚未见到“汉—外”方向的人名翻译词典。
第二,在现有的外国人名词典中,最有声誉的当是“新华通讯社译名室”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各国“姓名译名手册”。笔者按照时间顺序,对全部“译名手册”做了简要归纳和说明(见表1)。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译名手册”的著作权人有的署名为“新华通讯社译名室”,还有一些署名为“辛华”,后者显然是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的“笔名”。
在主要国家“姓名译名手册”中,商务印书馆唯独缺乏《日语姓名译名手册》。经笔者检索,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国外科技编辑部曾于1978编写出版过一部《日本姓名译名手册:罗马字一汉字对照》,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新华通讯社译名室除同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主要国家“姓名译名手册”外,还与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出版有《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上下册卷),也是一部广为认可的、值得参考的辞书。
有人曾将新华通讯社译名室比作外国人名进入中国的“海关”。如今的翻译实践中,人们基本上遵循“凡外国的国名、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等译名,均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的原则。这大概是缘于上世纪60年代周总理曾经发布的“外国人名译名以新华社为准”的指示。
第三,除新华通讯社译名室“以集体之名”编纂了部分人名译名词典外,还有不少学者“以个人名义”组织编写了不少这方面的词典。例如:史群的《日本姓名词典》(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和1982年版);淮鲁的《英语姓名知识手册》(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高宣扬、许敦煌的《英文姓名宝鉴》(台北书林出版有限公司1992年版);李成滋,刘敏主编的《俄英汉英美姓名译名词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赵福堂的《日英汉对译日本人名地名词典》(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高东明、马涛的《常用英语姓名手册》(石油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高玉华、李慎廉、高东明等的《英语姓名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宋兰臣等的《常用英美人名词典》(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王健的《日语世界姓名译名词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以及彭曦的《日本常用姓名地名译名辞典》(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
第四,人名翻译词典可分为“名录型人名翻译词典”和“传记型人名翻译词典”,也可分为“综合性人名翻译词典”和“专科性人名翻译词典”,还可分为“大型人名翻译词典”“中型人名翻译词典”及“小型人名翻译词典”。不仅如此,还可以有“应用型人名翻译词典”和“研究型人名翻译词典”。比如说,刘星华的《俄语姓名用法详解》(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朱晓刚编著的《英语姓名简史》(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都有较强的学术性,呈现出明显的研究性特征。
关于“专科性人名翻译词典”,笔者了解到王瑞的《莎剧中称谓的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是国内第一部有关莎剧称谓翻译的专著。陈玉书的《日本造船界姓名译名手册》(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1982年版)、白云晓的《圣经人名词典》(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均极具特色。
在中国,译名统一与规范化研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陈独秀早在1916年《新青年》就发表了《西文译音私议》,他总结西方主要语言(英、法、德、俄等)读音规律,并给出相应的汉字音译,意在统一译名。经过近百年的沉淀,译名统一化和规范化研究(包括人名译名的统一和规范化),呈现出较为繁荣的局面,仅从中国学术期刊网检索来看,这方面的文章也已有数十篇之多。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如有不当之处,还望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