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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有一个基本的共识:风险管理的效果取决于最为薄弱的一环,而操作风险是银行风险管理链条中最脆弱的一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对完善内控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前瞻性意义。对于银行来说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互关联。在我国当前的商业经营环境中,如果能有效地规避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几乎很难转化为实质性的风险损失,几乎找不到没有操作风险而使得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转化为损失的例子。而国际上很多银行是因商业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而酿成大祸。因此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对完善内控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1、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尚未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有的认为操作风险就是操作性风险或操作中的风险。而实际上操作性风险仅包括人员因素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有的把操作风险等同于金融犯罪。而实际上金融犯罪不包括那些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和系统漏洞以及外部事件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有的认为操作风险无法计量,因而不能为其分配资本。而事实上把操作风险事件放在很长一段时间和同类型的大量数据中来看,操作风险往往以某种稳定的概率发生。有的认为各种操作风险事件之间是孤立的。
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与管理手段不完善。第一,没有统一全面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一方面缺乏统一的业务流程控制和管理标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都没有全行统一的业务流程控制和全面而标准的管理规则,且目前的规则有的也未很好落实。第二,未能对内部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人员操作失误与人员的违法行为带来的操作风险是首位的。有的是因职员的职业素质过低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有的是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或不当导致银行职员滥用职权和怠用职权导致操作风险。第三,缺少技术层面的有效保障。由于现代银行对技术的依赖,使得IT外包现象的存在、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和信息安全管理隐藏着巨大的操作风险。第四,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准备不足。正是由于认识的片面与错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与管理手段不完善。
3、银行信息披露力度不够。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一体化操作风险管理模式的保证,而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力度不够。
4、外部审计力量以及风险管理机构未得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制尚末建立,同时,我国金融市场还没有独立于银行体系的风险管理公司或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对策
1、提高操作风险意识,树立全面的风险观,培育良好的执行文化。我国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欠缺,很大程度归因于长期以来没有很好地认识到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没有全面的认识操作风险。因此,提高认识是我们当前要做的首要工作,银行系统内各个机构、部门要做好针对不同职能部门和职务的操作风险管理的培训工作,使操作风险意识贯彻整个系统,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遵守统一。
2、建立商业银行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首先,构建责权明晰的风险管理架构。其中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支持;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对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各部门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对所在的业务中事件负责。其次,统一全面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制定详尽的操作手册,并列示所有潜在的风险点,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引发操作风险的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整合商業银行IT平台,清晰界定操作权以防职员滥用职权和怠用职权。最后,从道德、知识和业务方面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商业银行内部和外部形成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流动机制。
3、建立商业银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的模型和内部程序,完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定量评定操作风险,提取相应的资本准备,坚持科学发展和理性经营。
4、加快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市场经营的步伐,加大银行信息披露力度。只有向社会公众和信息的使用者披露必要的信息,才能主动争取到来自银行外部的监督,才能从真正意义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包括管理模式和审计、监督)置于整个市场之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管理。
5、鼓励和扶持外部审计力量以及风险管理机构的发展,适时地引进外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积极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进行审计,因外部审计机构具有比较强的独立性,便于审计力度的发挥。鼓励和扶持风险管理机构的发展,把风险管理职能剥离于银行系统,由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公司负责。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1、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尚未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有的认为操作风险就是操作性风险或操作中的风险。而实际上操作性风险仅包括人员因素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有的把操作风险等同于金融犯罪。而实际上金融犯罪不包括那些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和系统漏洞以及外部事件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有的认为操作风险无法计量,因而不能为其分配资本。而事实上把操作风险事件放在很长一段时间和同类型的大量数据中来看,操作风险往往以某种稳定的概率发生。有的认为各种操作风险事件之间是孤立的。
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与管理手段不完善。第一,没有统一全面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一方面缺乏统一的业务流程控制和管理标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都没有全行统一的业务流程控制和全面而标准的管理规则,且目前的规则有的也未很好落实。第二,未能对内部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人员操作失误与人员的违法行为带来的操作风险是首位的。有的是因职员的职业素质过低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有的是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或不当导致银行职员滥用职权和怠用职权导致操作风险。第三,缺少技术层面的有效保障。由于现代银行对技术的依赖,使得IT外包现象的存在、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和信息安全管理隐藏着巨大的操作风险。第四,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准备不足。正是由于认识的片面与错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与管理手段不完善。
3、银行信息披露力度不够。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一体化操作风险管理模式的保证,而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力度不够。
4、外部审计力量以及风险管理机构未得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制尚末建立,同时,我国金融市场还没有独立于银行体系的风险管理公司或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对策
1、提高操作风险意识,树立全面的风险观,培育良好的执行文化。我国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欠缺,很大程度归因于长期以来没有很好地认识到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没有全面的认识操作风险。因此,提高认识是我们当前要做的首要工作,银行系统内各个机构、部门要做好针对不同职能部门和职务的操作风险管理的培训工作,使操作风险意识贯彻整个系统,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遵守统一。
2、建立商业银行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首先,构建责权明晰的风险管理架构。其中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支持;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对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各部门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对所在的业务中事件负责。其次,统一全面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制定详尽的操作手册,并列示所有潜在的风险点,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引发操作风险的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整合商業银行IT平台,清晰界定操作权以防职员滥用职权和怠用职权。最后,从道德、知识和业务方面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商业银行内部和外部形成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流动机制。
3、建立商业银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的模型和内部程序,完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定量评定操作风险,提取相应的资本准备,坚持科学发展和理性经营。
4、加快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市场经营的步伐,加大银行信息披露力度。只有向社会公众和信息的使用者披露必要的信息,才能主动争取到来自银行外部的监督,才能从真正意义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包括管理模式和审计、监督)置于整个市场之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管理。
5、鼓励和扶持外部审计力量以及风险管理机构的发展,适时地引进外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积极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进行审计,因外部审计机构具有比较强的独立性,便于审计力度的发挥。鼓励和扶持风险管理机构的发展,把风险管理职能剥离于银行系统,由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公司负责。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