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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发展,网络舆情作为网络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网络舆情发生时,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处理结果,俨然成为了衡量地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舆情处理能力的改善对政府形象维护及人民利益的保障上有着重大意义。在线下的实际生活中制约因素較多,地方政府没能及时对网络舆情事件做出反应,舆情处置缓慢、丧失时机,应对方式單一、没有成效, 以及地方官员对舆情的忽视等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本文以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原则和策略为研究对象,以独特的角度来观察网络舆情的形成与发展,提出加强舆情检测,及时发布信息,把握时机、及时处置以及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合法权益等相应措施,提升政府应对的舆情的能力。
关键词: 公安管理;地方政府;网络舆情
【中图分类号】D035.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5-0054-01
近几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也成为了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网络自身的多重特性使得网络舆情具有正、负两面效应,地方政府如果采取了正确、科学的方法调息了网络舆情的发生,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推动网络的健康发展。从现有的机制来说,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的应对方面依旧还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例如:地方政府在透明机制上还存在不足之处,对于许多关键的热点性信息公布时间之后,民众了解的渠道也相对局限,有的甚至处于一种闭塞的状态,如此就很容易造成误解,推动网络舆情的形成。另外一方面,当网络舆情发生之后,地方官员反应迟缓,不能主动出击, 只能被动应对,往往错失了舆情处置的最佳时机,而且,在舆情应对方式上,许多地方政府受到条件的制约,设施比较单一、落后,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网站通讯来告知大众,很难有所成效,效果反映缓慢。总体看来,地方政府官员没有摆正自己的地位,对网络舆情予以一种忽视的态度,不愿意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测,忽视网络环境的发展,导致舆情的发生并产生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影响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损害政府了形象。
一、信息公布滞后、渠道闭塞
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发生之初,就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化。 然而现代的许多政府都不能很好的做到信息的真正公开、透明,在事件发生时,地方政府往往急于应对和压制,而忽视了最新的信息情况更新,发布存在滞后,大多数网民在得不到最新的消息时,就会依据自己的猜想,编造出许多歪曲事实并带有自己情绪化的观点,误导了众多群众。而且,在许多地方政府机构中,没有给与群众一个良好的信息反馈渠道,实施“一言堂”,拉开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长此以往,民众想要处理的事情不能向上传达,反馈渠道闭塞,众人积聚的情绪无处爆发,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就会借助这一缺口,通过网络平台尽情宣泄,最终推动了网络舆情的发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效应。
二、舆情处置缓慢、错失时机
网络舆情虽然有突发性的特征,但也有一个处理的黄金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如果能够将事件有效处置,并积极引导好网络舆情的发展方向,就能得到一个理想的结果并发挥出它的良好效益。但就目前来说,地方政府行政效率不高,在网络舆情的处理上面依旧拖沓,难以把握住最佳时机,信息发布时间滞后,让许多网民得不到真实信息,产生臆想和误解,造成了对真相的掩盖。同时,政府也行动迟缓,没有与民众及时进行一个良好的沟通,错失了大好时机,达不到一个最佳的结果。
三、应对方式单一、难有成效
网络的多元性特征使得网络舆情没有一个单一的形式,所以在舆情处理时,地方政府应该综合各种手段,科学处理,而不是向如今的许多政府机构一样,当有网络舆情发生时,就简单的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散发一些信息,或者通过一些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消息及结果,这种处理的方式太过单一,在紧急的时刻很难有大的成效。而且一些官方人员在面对大众媒体时,说话慌乱,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片面的言论在经过一些网络传播渲染之后,转变了其本身的意思,造成曲解,给舆情处置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另外,一些人害怕舆论的扩大化,希望删除事件的记录,结果适得其反,造成更多的舆论风波,所以,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的处置方面还需加强,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模式,难有成效。
对于网络舆情的定位,不能仅仅局限于网民的本身,因为它的背后是整个社会的缩影,所以不能将它单纯的和“普通民意”相互分离开来。尽管地方政府在处理网络舆情上还存在一些弊端,对网络的管理制度也不完善,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始终要抓住他有利的一面,扬长避短, 让地方政府加强重视,积极参与其中,努力扮演好监管者的角色, 坚持相应的舆情应对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出网络舆情的积极效应。网络舆情作为社会民意的一种表达方式,总是向政府传达最新的民众信息,因此,没有网络舆情的平息就不能带动现实民众情绪的平息,没有网络社会的安定,就难以促进现实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同时,转变传统的应对方式,通过建立权威性的政府平台,及时发布有效信息;借助新型技术手段,增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能力;并依据社会的发展趋势,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地方政府在应对能力的提升之际,拉近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共同协作, 推动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该论文的研究得到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JXJG-15-19-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GJJ151193)、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4TQ05)、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2016JGZB008)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 刘毅. 内容分析法在网络舆情信息分析中的应用[J].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7): 308-310.
[2] 曾润喜. 网络舆情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 情报杂志. 2009(8): 187-191.
[3] 于淼,李远. 网络舆情的关键技术与系统构架研究[J]. 信息网络安全. 2011(1): 21-22, 45.
[4] 谢金林. 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及其公共治理[J]. 公共管理学报. 2011(1): 35-43.2007(5): 270-274.
[5] 彭知辉. 论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J].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1): 46-50.
关键词: 公安管理;地方政府;网络舆情
【中图分类号】D035.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5-0054-01
近几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也成为了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网络自身的多重特性使得网络舆情具有正、负两面效应,地方政府如果采取了正确、科学的方法调息了网络舆情的发生,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推动网络的健康发展。从现有的机制来说,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的应对方面依旧还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例如:地方政府在透明机制上还存在不足之处,对于许多关键的热点性信息公布时间之后,民众了解的渠道也相对局限,有的甚至处于一种闭塞的状态,如此就很容易造成误解,推动网络舆情的形成。另外一方面,当网络舆情发生之后,地方官员反应迟缓,不能主动出击, 只能被动应对,往往错失了舆情处置的最佳时机,而且,在舆情应对方式上,许多地方政府受到条件的制约,设施比较单一、落后,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网站通讯来告知大众,很难有所成效,效果反映缓慢。总体看来,地方政府官员没有摆正自己的地位,对网络舆情予以一种忽视的态度,不愿意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测,忽视网络环境的发展,导致舆情的发生并产生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影响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损害政府了形象。
一、信息公布滞后、渠道闭塞
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发生之初,就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化。 然而现代的许多政府都不能很好的做到信息的真正公开、透明,在事件发生时,地方政府往往急于应对和压制,而忽视了最新的信息情况更新,发布存在滞后,大多数网民在得不到最新的消息时,就会依据自己的猜想,编造出许多歪曲事实并带有自己情绪化的观点,误导了众多群众。而且,在许多地方政府机构中,没有给与群众一个良好的信息反馈渠道,实施“一言堂”,拉开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长此以往,民众想要处理的事情不能向上传达,反馈渠道闭塞,众人积聚的情绪无处爆发,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就会借助这一缺口,通过网络平台尽情宣泄,最终推动了网络舆情的发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效应。
二、舆情处置缓慢、错失时机
网络舆情虽然有突发性的特征,但也有一个处理的黄金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如果能够将事件有效处置,并积极引导好网络舆情的发展方向,就能得到一个理想的结果并发挥出它的良好效益。但就目前来说,地方政府行政效率不高,在网络舆情的处理上面依旧拖沓,难以把握住最佳时机,信息发布时间滞后,让许多网民得不到真实信息,产生臆想和误解,造成了对真相的掩盖。同时,政府也行动迟缓,没有与民众及时进行一个良好的沟通,错失了大好时机,达不到一个最佳的结果。
三、应对方式单一、难有成效
网络的多元性特征使得网络舆情没有一个单一的形式,所以在舆情处理时,地方政府应该综合各种手段,科学处理,而不是向如今的许多政府机构一样,当有网络舆情发生时,就简单的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散发一些信息,或者通过一些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消息及结果,这种处理的方式太过单一,在紧急的时刻很难有大的成效。而且一些官方人员在面对大众媒体时,说话慌乱,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片面的言论在经过一些网络传播渲染之后,转变了其本身的意思,造成曲解,给舆情处置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另外,一些人害怕舆论的扩大化,希望删除事件的记录,结果适得其反,造成更多的舆论风波,所以,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的处置方面还需加强,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模式,难有成效。
对于网络舆情的定位,不能仅仅局限于网民的本身,因为它的背后是整个社会的缩影,所以不能将它单纯的和“普通民意”相互分离开来。尽管地方政府在处理网络舆情上还存在一些弊端,对网络的管理制度也不完善,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始终要抓住他有利的一面,扬长避短, 让地方政府加强重视,积极参与其中,努力扮演好监管者的角色, 坚持相应的舆情应对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出网络舆情的积极效应。网络舆情作为社会民意的一种表达方式,总是向政府传达最新的民众信息,因此,没有网络舆情的平息就不能带动现实民众情绪的平息,没有网络社会的安定,就难以促进现实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同时,转变传统的应对方式,通过建立权威性的政府平台,及时发布有效信息;借助新型技术手段,增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能力;并依据社会的发展趋势,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地方政府在应对能力的提升之际,拉近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共同协作, 推动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该论文的研究得到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JXJG-15-19-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GJJ151193)、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4TQ05)、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2016JGZB008)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 刘毅. 内容分析法在网络舆情信息分析中的应用[J].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7): 308-310.
[2] 曾润喜. 网络舆情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 情报杂志. 2009(8): 187-191.
[3] 于淼,李远. 网络舆情的关键技术与系统构架研究[J]. 信息网络安全. 2011(1): 21-22, 45.
[4] 谢金林. 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及其公共治理[J]. 公共管理学报. 2011(1): 35-43.2007(5): 270-274.
[5] 彭知辉. 论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J].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1): 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