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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根据事故类别的划分方法,考虑致害物、起因物及伤害方式,结合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专业划分习惯,阐述了大中型露天钼矿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区域。以便于大中型露天钼矿系统地辨识危险源、查找事故隐患,提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做到风险预控,以到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目的。
[关键词]大中型露天钼矿;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产生原因;风险预控
中图分类号:X9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161-02
1.引言
随工业的发展有色金属钼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各大钼矿先后投入生产,钼的产量到达顶峰,露天开采作为钼矿主要的生产形式,发生在露天钼矿的各类事故普遍增多。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4个方面。
2.露天钼矿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根据事故类别的划分方法,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结合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专业划分习惯,大中型露天钼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2.1 坍塌
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在露天钼矿主要表现为边坡失稳和破坏和采空区塌落。由于钼矿矿岩硬度较高,边坡稳定性较好,坍塌事故中采空区塌落事故最为严重。
坍塌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①采空区顶板厚度不够或受外部压力;②边坡角不合理;③地质因素;④岩体中的水流;⑤爆破震动;⑥人为因素;⑦风化作用;⑧地震;⑨强降雨等。
坍塌是露天矿山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发生事故的后果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特别是采空区塌落事故,一旦发生对生产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2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事故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或设备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
造成物体打击的主要原因有:①未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剥离工作;②台阶高度与铲装设备不匹配,台阶过高;③浮石、伞檐不及时清理或处理伞檐、浮石时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生撬小落大等现象;④工作场所狭小(如掏槽作业,铲装设备作业间距不够),铲装设备未与边坡预留缓冲沟,缺乏躲避空间;⑤上下同时作业或运输道路上部进行铲装作业;⑥没有排险工具、排险工具有缺陷或排险方案有误等;⑦工作时精力不集中,对出现的险情不能及时做出反应;⑧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不齐全;⑨缺少完善的滚石防护措施、设施;⑩传递工具物件方法不当。
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场所:铲装作业面、穿孔作业平台、装药爆破作业平台、装运场地、临近边坡运输道路、破碎场所等。
2.3 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事故指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坠落、挤压伤亡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①违章驾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和超载等;②疏忽大意:如情绪急躁、精神分散、心理烦乱、身体不适等;③车况不好:如安全装置不齐全、工作装置工作不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工作不可靠、车辆维护修理不及时、带“病”行驶等;④道路环境:如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行驶等;⑤管理因素:如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车辆维修不及时、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缺陷等。
2.4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原因有:①作业人员违规沿台阶边缘、碎矿站卸料口边缘等高处边缘行走;②在高大设备上部检修时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设置防护网;③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④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⑤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作业;⑥高处作业无专人负责指挥,安全管理不到位;⑦作业场所狭小,不符合安全要求。
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场所:剥离作业面、穿孔作业面、作业平台、采场边坡、破碎平台、排渣场排土作业区等作业面。
2.5 爆破
爆破伤害是指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露天钼矿剥岩、采矿都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并且目前露天钼矿爆破频率较高,因此,爆破事故在矿山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比例。
爆破伤害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爆破飞石伤人事故;②盲炮处理不当造成的事故,爆破中发生盲炮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潜在危险极大,往往因误触盲炮、打残眼或摩擦振动等引起盲炮爆炸,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③爆破时警戒不严、爆破警戒范围内的有无关人员未及时撤离造成的事故,特别是对于一些爆破条件不好的露天矿山,比如矿山附近有人员居住、存在其它厂矿、有重要道路经过等;④早爆、迟爆事故。
爆破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爆破设计不合理,炸药量过大或充填不合理,导致飞石距离过大,损坏设备或造成人员伤害;②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或违规在夜间、大雾天气等时段进行爆破作业,起爆前未对警戒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进行彻底清理,有人员或设备在警戒范围之内;③爆破后没有达到规定时间,人员过早进入工作面;④操作方法失误或点火方法有误;⑤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⑥爆破人员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程序学习、培训、考核,爆破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⑦避炮设施未按要求建造;⑧未爆炸的火工品混入矿、渣内;⑨其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可能发生放炮事故的场所:装药爆破的工作面,爆破警戒范围内,装药爆破影响范围内的装运场地、破碎场所,爆破器材加工场所等。
爆破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死亡,或者对设备、设施等造成严重毁坏。
2.6 触电伤害
触电事故是指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亡事故)。大中型露天钼矿多种机械设备(如电铲、钻机等)使用高压电,且矿山内部架设6KV,甚至更高电压的输电线路,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将会有较大伤亡,对此,露天钼矿的触电伤害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触电伤害产生的主要原因:①人员、设备未与高压线路、高压设备保证安全距离;②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③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或安全措施失效;④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④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⑤非专业电工人员私自进行检修、接线等专业工作;⑥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⑦在规定地点没有使用安全电压;⑧违章指挥等。
可能存在的触电场所有: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动力设备,手持电动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触电伤害的后果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2.7 矿山火灾
矿山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
火灾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违规使用明火(包括明火烘烤设备、火柴点火、吸烟、电气焊、明火灯等);②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如使用取暖设备不合格,全暖设备烘烤或附近存放易燃物;③油料(润滑油、变压器油、液压设备用油、柴油设备用油、发电机所用汽油、维修设备用油等)保管、运输和使用不当;④电线、电动机、电瓶、电钻等电器设备绝缘损坏及性能不良产生的电弧、电火花、漏电、失爆、短路或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⑤保险丝(片)选用不当,使用铜丝、铝线代替保险丝;⑥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⑦机械作用(包括摩擦、震动冲击等)所引起。
矿山火灾可能发生在各种铲装及辅助设备、值班室、机修车间、综合材料库、变压器、食堂、职工宿舍等。
火灾事故的主要后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 火药爆炸
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雷管及其相关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火药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运输设备有缺陷;②爆破器材临时存放室不符合安全要求(如未设置避雷防爆装置,消防设施不规范等);③雷管、炸药在运输与临时储存时与火花接触,炸药受摩擦、冲击等;④运输与储存时未严格的管理制度;⑤运输、临时存放、加工过程中不了解爆破器材性能、违反操作规程;⑥爆破器材看管不严丢失、被盗。
可能发生火药爆炸事故的场所:炸药库及其附近;爆破材料的矿内运输、临时存放处(如炸药混装车);运送炸药的器具其它设备;爆破器材加工场所等。
火药爆炸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9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指挥人员违章指挥;②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防护装置失效等;③意外因素影响:如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别人随意启动,导致事故发生;④安全管理上存在不足;⑤场地及运输道路缺陷;⑥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场所:剥离过程、穿孔过程、排水过程、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检修场所、破碎过程、运输过程等。
机械伤害的主要后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其次是对物件的损坏。
2.10 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
容器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压力容器受到机械损伤;②压力容器遇到突然撞击或遇到高温,此外还有运输车辆爆胎引起的事故;③风包等压力容安全阀堵塞或失灵,压力表损坏指示错误;④未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⑤管理不善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进行操作。容器爆炸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11 淹溺
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淹溺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集水坑安全管理不到位;②人员违规在集水坑游泳、洗澡;③排水设施设计不合理;④防汛管理不到位。
淹溺事故产生的主要区域:①集水坑,内部职工及外部人员(特别是临近村庄儿童)进入集水坑游泳、洗澡;②降雨过后的积水坑,不能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隔离设施,不熟悉情况的人员、车辆误入;③露天矿山最下部台阶,强降雨后凹陷型露天矿山极易造成淹坑,防汛管理不到易造成下部台阶淹没,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2.12 中毒和窒息
(1)中毒,露天钼矿周边一般森林茂密,植物繁多,员工不加注意盲目食用野果、野菜也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2)窒息,各大露天钼矿普遍存在采空区,人员进入采空区测量或其他人员进入采空区盗矿等进入采空区的行为,造成人员窒息的事故。另外,各大露天钼矿普遍有油罐、水罐等密闭容器,清洗、检修油罐(水罐)措施不当造成人员窒息。
2.13 其它伤害
(1)雨天、冰冻天作业、行走区域潮湿等可能引起人员滑倒、摔伤、扭伤等。
(2)咬伤,露天钼矿一般建在深山之中,野生动物较多,作业范围大,有时员工会单独开展工作或休息,如缺乏自我保护,可能会被动物以及有毒昆虫咬伤。
(3)中毒,露天钼矿周边一般森林茂密,植物繁多,员工不加注意盲目食用野果、野菜也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4)高温低温。露天矿山有天气影响较大,夏季炎热,且暴露在炎阳下作业,极易中暑;冬季寒冷,且多数露天钼矿在高寒区域,极易发生冻伤。
2.14 职业危害因素
(1)粉尘。粉尘危害是露天矿山最大职业病危害。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或岩石粉尘。矿岩装卸、穿孔、爆破、特别是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
粉尘相对集中于以下作业环节:车辆运输过程、装卸、穿孔作业过程、爆破作业过程。粉尘存在的主要场所:运输道路、采掘工作面、转载点、装载及卸载点。
作业人员长期吸人大量的粉尘后,可得尘肺病,严重者可使肺部失去功能导致死亡。
(2)噪声与振动。噪声指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矿山噪声具有强度大、声级高、噪声源多、于扰时间长以及连续噪声多等特点。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和由风管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
产生噪声与振动的设备和场所:机械破碎设备(锤机);空压机;水泵房;穿孔设备和穿孔工作面;铲装设备;爆破施工。
3.结语
根据本人在大中型露天钼矿多年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阐述了大中型露天钼矿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区域。以便露天钼矿系统地辨识危险源、查找事故隐患,提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做到风险预控,降低事故率、减少损失,以到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目的。
参考文献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第3版)[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2]《采矿手册》编辑委员会.采矿手册[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9.
[3] 王卸云.非煤露天矿山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露天采矿技术,2007.
[4] 陈高才.露天矿山安全手册.航空工业出版社,2006.
[关键词]大中型露天钼矿;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产生原因;风险预控
中图分类号:X9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161-02
1.引言
随工业的发展有色金属钼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各大钼矿先后投入生产,钼的产量到达顶峰,露天开采作为钼矿主要的生产形式,发生在露天钼矿的各类事故普遍增多。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4个方面。
2.露天钼矿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根据事故类别的划分方法,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结合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专业划分习惯,大中型露天钼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2.1 坍塌
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在露天钼矿主要表现为边坡失稳和破坏和采空区塌落。由于钼矿矿岩硬度较高,边坡稳定性较好,坍塌事故中采空区塌落事故最为严重。
坍塌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①采空区顶板厚度不够或受外部压力;②边坡角不合理;③地质因素;④岩体中的水流;⑤爆破震动;⑥人为因素;⑦风化作用;⑧地震;⑨强降雨等。
坍塌是露天矿山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发生事故的后果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特别是采空区塌落事故,一旦发生对生产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2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事故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或设备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
造成物体打击的主要原因有:①未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剥离工作;②台阶高度与铲装设备不匹配,台阶过高;③浮石、伞檐不及时清理或处理伞檐、浮石时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生撬小落大等现象;④工作场所狭小(如掏槽作业,铲装设备作业间距不够),铲装设备未与边坡预留缓冲沟,缺乏躲避空间;⑤上下同时作业或运输道路上部进行铲装作业;⑥没有排险工具、排险工具有缺陷或排险方案有误等;⑦工作时精力不集中,对出现的险情不能及时做出反应;⑧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不齐全;⑨缺少完善的滚石防护措施、设施;⑩传递工具物件方法不当。
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场所:铲装作业面、穿孔作业平台、装药爆破作业平台、装运场地、临近边坡运输道路、破碎场所等。
2.3 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事故指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坠落、挤压伤亡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①违章驾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和超载等;②疏忽大意:如情绪急躁、精神分散、心理烦乱、身体不适等;③车况不好:如安全装置不齐全、工作装置工作不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工作不可靠、车辆维护修理不及时、带“病”行驶等;④道路环境:如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行驶等;⑤管理因素:如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车辆维修不及时、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缺陷等。
2.4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原因有:①作业人员违规沿台阶边缘、碎矿站卸料口边缘等高处边缘行走;②在高大设备上部检修时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设置防护网;③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④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⑤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作业;⑥高处作业无专人负责指挥,安全管理不到位;⑦作业场所狭小,不符合安全要求。
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场所:剥离作业面、穿孔作业面、作业平台、采场边坡、破碎平台、排渣场排土作业区等作业面。
2.5 爆破
爆破伤害是指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露天钼矿剥岩、采矿都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并且目前露天钼矿爆破频率较高,因此,爆破事故在矿山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比例。
爆破伤害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爆破飞石伤人事故;②盲炮处理不当造成的事故,爆破中发生盲炮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潜在危险极大,往往因误触盲炮、打残眼或摩擦振动等引起盲炮爆炸,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③爆破时警戒不严、爆破警戒范围内的有无关人员未及时撤离造成的事故,特别是对于一些爆破条件不好的露天矿山,比如矿山附近有人员居住、存在其它厂矿、有重要道路经过等;④早爆、迟爆事故。
爆破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爆破设计不合理,炸药量过大或充填不合理,导致飞石距离过大,损坏设备或造成人员伤害;②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或违规在夜间、大雾天气等时段进行爆破作业,起爆前未对警戒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进行彻底清理,有人员或设备在警戒范围之内;③爆破后没有达到规定时间,人员过早进入工作面;④操作方法失误或点火方法有误;⑤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⑥爆破人员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程序学习、培训、考核,爆破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⑦避炮设施未按要求建造;⑧未爆炸的火工品混入矿、渣内;⑨其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可能发生放炮事故的场所:装药爆破的工作面,爆破警戒范围内,装药爆破影响范围内的装运场地、破碎场所,爆破器材加工场所等。
爆破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死亡,或者对设备、设施等造成严重毁坏。
2.6 触电伤害
触电事故是指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亡事故)。大中型露天钼矿多种机械设备(如电铲、钻机等)使用高压电,且矿山内部架设6KV,甚至更高电压的输电线路,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将会有较大伤亡,对此,露天钼矿的触电伤害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触电伤害产生的主要原因:①人员、设备未与高压线路、高压设备保证安全距离;②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③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或安全措施失效;④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④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⑤非专业电工人员私自进行检修、接线等专业工作;⑥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⑦在规定地点没有使用安全电压;⑧违章指挥等。
可能存在的触电场所有: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动力设备,手持电动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触电伤害的后果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2.7 矿山火灾
矿山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
火灾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违规使用明火(包括明火烘烤设备、火柴点火、吸烟、电气焊、明火灯等);②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如使用取暖设备不合格,全暖设备烘烤或附近存放易燃物;③油料(润滑油、变压器油、液压设备用油、柴油设备用油、发电机所用汽油、维修设备用油等)保管、运输和使用不当;④电线、电动机、电瓶、电钻等电器设备绝缘损坏及性能不良产生的电弧、电火花、漏电、失爆、短路或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⑤保险丝(片)选用不当,使用铜丝、铝线代替保险丝;⑥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⑦机械作用(包括摩擦、震动冲击等)所引起。
矿山火灾可能发生在各种铲装及辅助设备、值班室、机修车间、综合材料库、变压器、食堂、职工宿舍等。
火灾事故的主要后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 火药爆炸
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雷管及其相关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火药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运输设备有缺陷;②爆破器材临时存放室不符合安全要求(如未设置避雷防爆装置,消防设施不规范等);③雷管、炸药在运输与临时储存时与火花接触,炸药受摩擦、冲击等;④运输与储存时未严格的管理制度;⑤运输、临时存放、加工过程中不了解爆破器材性能、违反操作规程;⑥爆破器材看管不严丢失、被盗。
可能发生火药爆炸事故的场所:炸药库及其附近;爆破材料的矿内运输、临时存放处(如炸药混装车);运送炸药的器具其它设备;爆破器材加工场所等。
火药爆炸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9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指挥人员违章指挥;②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防护装置失效等;③意外因素影响:如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别人随意启动,导致事故发生;④安全管理上存在不足;⑤场地及运输道路缺陷;⑥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场所:剥离过程、穿孔过程、排水过程、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检修场所、破碎过程、运输过程等。
机械伤害的主要后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其次是对物件的损坏。
2.10 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
容器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压力容器受到机械损伤;②压力容器遇到突然撞击或遇到高温,此外还有运输车辆爆胎引起的事故;③风包等压力容安全阀堵塞或失灵,压力表损坏指示错误;④未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⑤管理不善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进行操作。容器爆炸的后果是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11 淹溺
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淹溺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①集水坑安全管理不到位;②人员违规在集水坑游泳、洗澡;③排水设施设计不合理;④防汛管理不到位。
淹溺事故产生的主要区域:①集水坑,内部职工及外部人员(特别是临近村庄儿童)进入集水坑游泳、洗澡;②降雨过后的积水坑,不能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隔离设施,不熟悉情况的人员、车辆误入;③露天矿山最下部台阶,强降雨后凹陷型露天矿山极易造成淹坑,防汛管理不到易造成下部台阶淹没,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2.12 中毒和窒息
(1)中毒,露天钼矿周边一般森林茂密,植物繁多,员工不加注意盲目食用野果、野菜也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2)窒息,各大露天钼矿普遍存在采空区,人员进入采空区测量或其他人员进入采空区盗矿等进入采空区的行为,造成人员窒息的事故。另外,各大露天钼矿普遍有油罐、水罐等密闭容器,清洗、检修油罐(水罐)措施不当造成人员窒息。
2.13 其它伤害
(1)雨天、冰冻天作业、行走区域潮湿等可能引起人员滑倒、摔伤、扭伤等。
(2)咬伤,露天钼矿一般建在深山之中,野生动物较多,作业范围大,有时员工会单独开展工作或休息,如缺乏自我保护,可能会被动物以及有毒昆虫咬伤。
(3)中毒,露天钼矿周边一般森林茂密,植物繁多,员工不加注意盲目食用野果、野菜也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4)高温低温。露天矿山有天气影响较大,夏季炎热,且暴露在炎阳下作业,极易中暑;冬季寒冷,且多数露天钼矿在高寒区域,极易发生冻伤。
2.14 职业危害因素
(1)粉尘。粉尘危害是露天矿山最大职业病危害。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或岩石粉尘。矿岩装卸、穿孔、爆破、特别是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
粉尘相对集中于以下作业环节:车辆运输过程、装卸、穿孔作业过程、爆破作业过程。粉尘存在的主要场所:运输道路、采掘工作面、转载点、装载及卸载点。
作业人员长期吸人大量的粉尘后,可得尘肺病,严重者可使肺部失去功能导致死亡。
(2)噪声与振动。噪声指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矿山噪声具有强度大、声级高、噪声源多、于扰时间长以及连续噪声多等特点。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和由风管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
产生噪声与振动的设备和场所:机械破碎设备(锤机);空压机;水泵房;穿孔设备和穿孔工作面;铲装设备;爆破施工。
3.结语
根据本人在大中型露天钼矿多年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阐述了大中型露天钼矿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区域。以便露天钼矿系统地辨识危险源、查找事故隐患,提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做到风险预控,降低事故率、减少损失,以到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目的。
参考文献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第3版)[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2]《采矿手册》编辑委员会.采矿手册[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9.
[3] 王卸云.非煤露天矿山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露天采矿技术,2007.
[4] 陈高才.露天矿山安全手册.航空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