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企业由于转让部分股份,对被投资单位不再拥有控制权,影响程度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相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此时投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分录采用追溯调整法编制,对剩余股份视为原取得该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如果投资企业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报表中是否应该抑或应如何进一步编制调整分录,对初学者来说往往难以理解。本文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