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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对象与方法1.两轮实验对象均来自河南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实验班和对照班学生的基本情况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2.实验课程为普修推铅球技术课。实验班和对照班由同一个教师任教,且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和教学进度完全一致。对照班采用传统教学,实验班施加实验因素进行教学。3.实施考教分离,把技术评定和达标作为测试指标。所得数据通过计算机处理,并对结果实施均数差异显著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