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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性就业权平等保护制度的特点是轻女性就业机会的平等保护、重女性就业权益的特别保护。该特点形成的根源是我国曾经实行的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劳动力按计划配置制度、妇女运动自上而下的特点以及平等理论中反歧视内容的缺失。完善女性就业权平等保护制度,一方面是充实女性就业机会平等保护方面的规范,另一个方面是重新评估和改革对就业女性的特别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