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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3月份,一批规范网络使用新法规陆续实施。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规范网名使用行为。而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要求15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的,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