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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结合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创造性地探索实践出了“农事村办”服务机制,转变了政府服务职能,开创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全新模式,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时代性,有力推动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农事村办;农村社会管理;政府职能转变;广西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9-10226-02
作者简介秦延春(1981- ),女,广西灵川人,农艺师,从事水稻遗传育种研究。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1]。广西结合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创造性地探索实践出了“农事村办”服务机制,转变了政府服务职能,开创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全新模式。在此,笔者对广西“农事村办”服务机制进行了研究,旨在为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供参考。
1“农事村办”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科学实践
1.1“农事村办”的内涵“农事村办”,就是在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比较远、群众往来办事不方便的村,或群众居住比较集中、但又远离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自然屯,采取单独建站、联合建站、分片建站等办法设立“农事村办”服务站(点),县、乡各职能部门定期集中到服务站与值班村干部一起办公,为群众提供服务。“农事村办”,核心是“农事”,特色是“村办”[2]。“农事”,就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事;“村办”,就是农民经常需要办、急切需要办、自己办不到的事,基本能在村里得到办理,即“农民办事不出村”。
1.2“农事村办”的产生背景当前,是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但同时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和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基层政府的传统职能逐步消失,而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跟不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农民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而政府有效服务较为缺位,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缺失与农业、农村、农民日益发展的需求的矛盾日益突显。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成为建成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课题。
广西结合少数民族自治区特点和自身发展实际,在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大胆创新,形成了“农事村办”服务机制。2007年,广西百色市开始探索推行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农事村办”工作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进一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2009年,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推广“农事村办”的经验做法,探索健全以“农事村办”为基础的“一办三中心”工作模式;2010年,“农事村办”荣获全国第一届基层党建创新论坛暨最佳和优秀基层党建创新案例评比活动最佳创新案例奖。
1.3广西推行“农事村办”的主要做法
1.3.1突出服务功能,建立五级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农事村办”服务中心、村“农事村办”服务站、屯“农事村办”服务点和服务户,科学构建县、乡、村、屯、户五级联动的纵向服务网络,优化整合政府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下乡进村入户。同时,以节约农民办事成本、方便管理服务为原则,采取一站管多村、一站服务多村等模式,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站点[2]。重点突出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建设,按照地域相邻、习俗相同、规模适度、便于服务、有发展潜力的原则,以节约农民办事成本、方便管理服务为出发点,一是在已被撤并的原乡(镇)所在地或实行社区化管理的行政村设置“农事村办”社区服务站;二是在地处几个村的中心地带、辐射5个村或5 000人口以上的中心村设置“农事村办”服务站;三是在人口聚居、自然形成圩集的行政村设置“农事村办”服务站;四是在离政府较远、群众办事来往不方便的行政村设置“农事村办”服务站。
1.3.2立足农村发展,开展六大基本服务。“农事村办”是服务农民群众、服务农村发展的创新工作机制,其结合实际需要,以便民服务网络为基础,开展六大服务,做到“六不出村”。一是开展生产服务,包括农资、农技、化肥、信息、市场、病虫害防治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实现农民的农资购买和农技推广不出村;二是开展政务服务,包括政府支农惠农的各项补贴、救济、救灾的钱物发放,身份证、牌照等手续办理,计生、建房审批等,实现一般审批事项办理不出村;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包括村里矛盾调解、权属纠纷、治安管理、诉讼受理、权益维护等,实现一般矛盾调解不出村;四是开展文化服务,包括看书读报、学文化、搞培训、看电影,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活动等,实现经常性文体活动不出村;五是开展医疗服务,包括小病医治、疾病防控、新农合参合以及卫生计生知识宣传等,实现看小病不出村;六是开展党员服务,包括以党员中心户、党员义工为骨干,为农村困难党员、群众代办各种事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实现一般“农事”代办不出村。截至2011年11月底,广西“农事村办”共投入经费1.38亿元,办理农事188万余件,服务群众1 080万余人次[3]。
1.3.3坚持便民基础,打造“农事村办”直通车。“农事村办”是政务服务在农村基层第一线的延伸,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广大农民中间的窗口。广西坚持“农事村办”这一服务基础,结合“窗口式服务”、“代办式服务”、“预约式服务”、“上门式服务”的“四位一体”服务模式,选聘2~5人作为村级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从县、乡两级中选派优秀干部参与管理,并采取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定期定点到村屯集中受理、派员在村屯固定设点代办、经常性业务设专门场所办理、定期流动巡回办理等方式办理“农事”,构建“农事村办”便民服务直通车,使农民群众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截至2011年11月底,广西已有1 039个乡镇推行了“农事村办”;建立6 794个村级服务站和2.7万个屯级服务点,建立村级“农事村办”网络办公平台2 692个;共有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专兼职工作人员32 410人;各县平均下放乡村“农事村办”服务中心、服务站行政审批事项18项[4]。 2“农事村办”服务机制探析
2.1“农事村办”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理论补充一方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变了“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管理体制,基层党委政府的职能和工作方式发生变化,直接面对群众办理的事项少了。干部到村屯为群众服务相应也少了。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部分乡镇撤并后,乡镇机构和干部减少但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区域却反而扩大,更加速了基层政府在农村管理服务职能上的缺失和服务能力的削弱。政府服务的疏远淡化,又使得干部不知道群众需要什么,群众不知道去哪办事、找干部难、办事也难,阻碍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乡镇一级作为政府服务的末端,而大部分“农事”又集中在村屯一级,农民要办事需要到乡镇去,即费时费事又增加了经济成本,政府与群众不能紧密相连,服务与“农事”不能有效衔接。基层政府、基层组织的职能设置和服务方式亟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农事村办”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机制,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找准了矛盾的核心,找到了农村改革发展的着力点,立足于“农事”集合的关键部位,通过建立完善五级服务网络,很好地充当了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连接点,有效补充了乡镇撤并后乡镇政府的服务职能,畅通了民情村情渠道,成为了为民应急排忧解难办实事的切实途径,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2“农事村办”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创新举措过去农民找政府办事,经常会遇到要么干部不在没人受理、要么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或找错部门办理的情况,事没办成还花了很多的冤枉时间和办事成本。“农事村办”服务机制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开创了政府上门去为群众办事的全新模式,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创新举措。“农事村办”整合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将服务站点直接设在村屯里,在中心农户中建设服务户,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户,并将服务职能拓宽到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扩大了政府对服务盲点的辐射覆盖,使政府服务职能真正深入到农民群众之中。同时,在村屯中集中为农民群众办理“农事”,有效解决了“集中、高效”与“便民”的关系,健全了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2.3“农事村办”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农事村办”面向农村、扎根基层、上下联动,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也是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创新举措。“农事村办”把服务和办事机构延伸到村里,让边远群众不出村就享受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政策的温暖;把乡镇工作人员派到村里主动为群众办“农事”、送服务,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工作落实,节约了群众进城办事的成本;把工作重心放到村里,使基层政府和干部从“等、靠、要”变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逐步形成“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党员干部在“农事村办”工作中更多的与农村农民直接接触,加深了对农村现状的了解、对农村发展的思考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了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有效破解了以往许多基层组织和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缺乏主动干事热情、缺乏破解难题能力、在困难面前办法不多的不利局面,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2.4推进“农事村办”模式亟待破解的难题“农事村办”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中也必然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创新提升。一是与之相配套的具体政策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确保“农事村办”新机制的科学实施和不断完善。二是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相对不足,业务能力需要加强。在村级服务站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大多数是由村干部兼任,不少村干又是上了一定年纪的中老年人,科学文化水平相对不高,很多时候已不能适应“农事村办”快速发展的要求。三是工作经费相对紧张,不利于“农事村办”职能的更好发挥。开展“农事村办”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乡镇行政成本,而乡镇本身不是一级财政,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农事村办”的开展。四是部门协调、力量整合和监督考评需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农事村办”服务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工作人员,各部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差异较大,领导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需要健全完善才能始终确保较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深化“农事村办”服务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事村办;农村社会管理;政府职能转变;广西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9-10226-02
作者简介秦延春(1981- ),女,广西灵川人,农艺师,从事水稻遗传育种研究。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1]。广西结合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创造性地探索实践出了“农事村办”服务机制,转变了政府服务职能,开创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全新模式。在此,笔者对广西“农事村办”服务机制进行了研究,旨在为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供参考。
1“农事村办”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科学实践
1.1“农事村办”的内涵“农事村办”,就是在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比较远、群众往来办事不方便的村,或群众居住比较集中、但又远离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自然屯,采取单独建站、联合建站、分片建站等办法设立“农事村办”服务站(点),县、乡各职能部门定期集中到服务站与值班村干部一起办公,为群众提供服务。“农事村办”,核心是“农事”,特色是“村办”[2]。“农事”,就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事;“村办”,就是农民经常需要办、急切需要办、自己办不到的事,基本能在村里得到办理,即“农民办事不出村”。
1.2“农事村办”的产生背景当前,是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但同时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和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基层政府的传统职能逐步消失,而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跟不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农民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而政府有效服务较为缺位,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缺失与农业、农村、农民日益发展的需求的矛盾日益突显。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成为建成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课题。
广西结合少数民族自治区特点和自身发展实际,在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大胆创新,形成了“农事村办”服务机制。2007年,广西百色市开始探索推行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农事村办”工作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进一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2009年,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推广“农事村办”的经验做法,探索健全以“农事村办”为基础的“一办三中心”工作模式;2010年,“农事村办”荣获全国第一届基层党建创新论坛暨最佳和优秀基层党建创新案例评比活动最佳创新案例奖。
1.3广西推行“农事村办”的主要做法
1.3.1突出服务功能,建立五级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农事村办”服务中心、村“农事村办”服务站、屯“农事村办”服务点和服务户,科学构建县、乡、村、屯、户五级联动的纵向服务网络,优化整合政府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下乡进村入户。同时,以节约农民办事成本、方便管理服务为原则,采取一站管多村、一站服务多村等模式,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站点[2]。重点突出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建设,按照地域相邻、习俗相同、规模适度、便于服务、有发展潜力的原则,以节约农民办事成本、方便管理服务为出发点,一是在已被撤并的原乡(镇)所在地或实行社区化管理的行政村设置“农事村办”社区服务站;二是在地处几个村的中心地带、辐射5个村或5 000人口以上的中心村设置“农事村办”服务站;三是在人口聚居、自然形成圩集的行政村设置“农事村办”服务站;四是在离政府较远、群众办事来往不方便的行政村设置“农事村办”服务站。
1.3.2立足农村发展,开展六大基本服务。“农事村办”是服务农民群众、服务农村发展的创新工作机制,其结合实际需要,以便民服务网络为基础,开展六大服务,做到“六不出村”。一是开展生产服务,包括农资、农技、化肥、信息、市场、病虫害防治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实现农民的农资购买和农技推广不出村;二是开展政务服务,包括政府支农惠农的各项补贴、救济、救灾的钱物发放,身份证、牌照等手续办理,计生、建房审批等,实现一般审批事项办理不出村;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包括村里矛盾调解、权属纠纷、治安管理、诉讼受理、权益维护等,实现一般矛盾调解不出村;四是开展文化服务,包括看书读报、学文化、搞培训、看电影,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活动等,实现经常性文体活动不出村;五是开展医疗服务,包括小病医治、疾病防控、新农合参合以及卫生计生知识宣传等,实现看小病不出村;六是开展党员服务,包括以党员中心户、党员义工为骨干,为农村困难党员、群众代办各种事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实现一般“农事”代办不出村。截至2011年11月底,广西“农事村办”共投入经费1.38亿元,办理农事188万余件,服务群众1 080万余人次[3]。
1.3.3坚持便民基础,打造“农事村办”直通车。“农事村办”是政务服务在农村基层第一线的延伸,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广大农民中间的窗口。广西坚持“农事村办”这一服务基础,结合“窗口式服务”、“代办式服务”、“预约式服务”、“上门式服务”的“四位一体”服务模式,选聘2~5人作为村级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从县、乡两级中选派优秀干部参与管理,并采取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定期定点到村屯集中受理、派员在村屯固定设点代办、经常性业务设专门场所办理、定期流动巡回办理等方式办理“农事”,构建“农事村办”便民服务直通车,使农民群众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截至2011年11月底,广西已有1 039个乡镇推行了“农事村办”;建立6 794个村级服务站和2.7万个屯级服务点,建立村级“农事村办”网络办公平台2 692个;共有村级“农事村办”服务站专兼职工作人员32 410人;各县平均下放乡村“农事村办”服务中心、服务站行政审批事项18项[4]。 2“农事村办”服务机制探析
2.1“农事村办”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理论补充一方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变了“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管理体制,基层党委政府的职能和工作方式发生变化,直接面对群众办理的事项少了。干部到村屯为群众服务相应也少了。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部分乡镇撤并后,乡镇机构和干部减少但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区域却反而扩大,更加速了基层政府在农村管理服务职能上的缺失和服务能力的削弱。政府服务的疏远淡化,又使得干部不知道群众需要什么,群众不知道去哪办事、找干部难、办事也难,阻碍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乡镇一级作为政府服务的末端,而大部分“农事”又集中在村屯一级,农民要办事需要到乡镇去,即费时费事又增加了经济成本,政府与群众不能紧密相连,服务与“农事”不能有效衔接。基层政府、基层组织的职能设置和服务方式亟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农事村办”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机制,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找准了矛盾的核心,找到了农村改革发展的着力点,立足于“农事”集合的关键部位,通过建立完善五级服务网络,很好地充当了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连接点,有效补充了乡镇撤并后乡镇政府的服务职能,畅通了民情村情渠道,成为了为民应急排忧解难办实事的切实途径,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2“农事村办”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创新举措过去农民找政府办事,经常会遇到要么干部不在没人受理、要么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或找错部门办理的情况,事没办成还花了很多的冤枉时间和办事成本。“农事村办”服务机制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开创了政府上门去为群众办事的全新模式,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创新举措。“农事村办”整合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将服务站点直接设在村屯里,在中心农户中建设服务户,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户,并将服务职能拓宽到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扩大了政府对服务盲点的辐射覆盖,使政府服务职能真正深入到农民群众之中。同时,在村屯中集中为农民群众办理“农事”,有效解决了“集中、高效”与“便民”的关系,健全了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2.3“农事村办”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农事村办”面向农村、扎根基层、上下联动,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也是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创新举措。“农事村办”把服务和办事机构延伸到村里,让边远群众不出村就享受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政策的温暖;把乡镇工作人员派到村里主动为群众办“农事”、送服务,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工作落实,节约了群众进城办事的成本;把工作重心放到村里,使基层政府和干部从“等、靠、要”变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逐步形成“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党员干部在“农事村办”工作中更多的与农村农民直接接触,加深了对农村现状的了解、对农村发展的思考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了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有效破解了以往许多基层组织和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缺乏主动干事热情、缺乏破解难题能力、在困难面前办法不多的不利局面,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2.4推进“农事村办”模式亟待破解的难题“农事村办”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中也必然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创新提升。一是与之相配套的具体政策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确保“农事村办”新机制的科学实施和不断完善。二是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相对不足,业务能力需要加强。在村级服务站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大多数是由村干部兼任,不少村干又是上了一定年纪的中老年人,科学文化水平相对不高,很多时候已不能适应“农事村办”快速发展的要求。三是工作经费相对紧张,不利于“农事村办”职能的更好发挥。开展“农事村办”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乡镇行政成本,而乡镇本身不是一级财政,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农事村办”的开展。四是部门协调、力量整合和监督考评需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农事村办”服务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工作人员,各部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差异较大,领导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需要健全完善才能始终确保较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深化“农事村办”服务机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