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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事业的不断发展,环境教育立法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我国目前环境教育滞后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环境教育立法亟待完善。日本在《环境教育推进法》等相关立法中,为唤起国民对环保活动价值正当性的自觉、认同与实践的意欲,在立法中确立了关于"社会参与"的激励原则,对构建可持续发展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与意义,值得我国在今后的环境教育立法中加以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