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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年审时检不了啦,帮我查查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天,丽江市交警支队城市大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窗口来了一位王姓车主,经查这位王师傅的车因为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被丽江城区内的“电子眼”和交通监控设备抓拍了8次交通违章记录,包括2次违反交通信号灯,6次超速行驶(其中2次超过了规定限速50%以上),累计罚款金额达到2200元,并被记30分。
王师傅一听傻了眼,他的车是一辆营运客车,一直出租给别人开,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已经换了好几个驾驶员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在这笔罚款就只能由车主王师傅自己来承担了。
近几年随着丽江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形成的影像记录,对一些类型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定,不但可以克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证据转瞬即逝、不易收集的问题,而且可以将违法事实长久保存。
而王师傅的遭遇源于他没能及时接到通知,不知道自己的车在出租给他人驾驶过程中已经违法了。交警部门表示,目前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虽然很大,但交管部门还是安排专人在查获该违法行为后,三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全国机动车信息库查询车主的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后,采取电话通知、邮寄违章通知书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
由于有超过50%的人在车管所登记车辆时,使用的地址已经不是现在的住址,电话也已经停机或更换新号码,按照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根本找不到人。
交警提示
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备案,导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告知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不按规定申请车辆变更登记的,可以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有车族,如果你的车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备案,可别像王师傅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天,丽江市交警支队城市大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窗口来了一位王姓车主,经查这位王师傅的车因为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被丽江城区内的“电子眼”和交通监控设备抓拍了8次交通违章记录,包括2次违反交通信号灯,6次超速行驶(其中2次超过了规定限速50%以上),累计罚款金额达到2200元,并被记30分。
王师傅一听傻了眼,他的车是一辆营运客车,一直出租给别人开,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已经换了好几个驾驶员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在这笔罚款就只能由车主王师傅自己来承担了。
近几年随着丽江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形成的影像记录,对一些类型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定,不但可以克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证据转瞬即逝、不易收集的问题,而且可以将违法事实长久保存。
而王师傅的遭遇源于他没能及时接到通知,不知道自己的车在出租给他人驾驶过程中已经违法了。交警部门表示,目前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虽然很大,但交管部门还是安排专人在查获该违法行为后,三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全国机动车信息库查询车主的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后,采取电话通知、邮寄违章通知书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
由于有超过50%的人在车管所登记车辆时,使用的地址已经不是现在的住址,电话也已经停机或更换新号码,按照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根本找不到人。
交警提示
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备案,导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告知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不按规定申请车辆变更登记的,可以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有车族,如果你的车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备案,可别像王师傅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