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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背景下生育与就业两种不同生产之间的冲突,导致职业女性难以在二者间平衡。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陷于“节约用人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与“避免招聘性别歧视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的两难境地。新增出生人口和生育意愿逐年降低,意味我们需要重审生育保障存在的诸如对象范围窄、性别意识缺、抚育支持措施少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亟待法律制度规范。生育—就业正相关的理论假设为考察生育保障相关法律规定及实施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新思路,进而构建以平衡就业与生育为目标的家庭友好型生育保障法律制度。其关键在于突破职工福利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