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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疆呼图壁县为153名公安民警设立了廉洁从警工作档案。廉政档案由个人奖惩、廉政承诺、廉政登记、廉政调查、廉政询问、廉政谈话等八部分内容组成。该县将廉政档案作为公安民警推荐提拔、交流使用、评优评先的依据。每季度由公安民警填写一次《廉政登记表》,重大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登记表须由本人亲自填写,民警所在科、所、队进行检查、盖章,公安局纪检委负责审查、核实、归档。如发现公安民警在填写廉政档案过程中隐瞒或弄虚作假,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做出检查、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