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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的夏天》是在中国院线很难看到的电影,因为这是一个关于普通人—而非超级英雄—在真实的社会结构中寻求正义的故事。没有大动作大场面,只有辩论、争吵、黯然神伤、各怀心事、无言以对。
教授办公室里的性侵
故事在一层层的伦理困境中展开:崇拜李教授的研究生白慧华被教授强暴了,但是,她没有举报声张,并且继续与他发生性关系,直到她无意识地、血淋淋地自残,被学校心理辅导的陈老师和精神科医生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陈找来帮忙的公益律师朋友,却正好是李教授的妻子林律师。在林拂袖而去之后,陈决定找回自己绝交多年的女子高中手帕交—成功而多少有些市侩的方律师,让她帮助白在法律上讨还公道—起诉教授性侵。这是一个看起来没有受害者也缺乏证据的案子,白处在复杂而危险的心理状态中,她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告他?”“我不知道是不是爱上李教授了……”
事情那么快就发生了。白试图脱离控制狂母亲,她的新校园生活刚刚展开。在成为李教授指导的学校乐团黑管乐手之后,她去应聘他办公室的助理。他先是一如既往地严肃,责备她迟到了对应聘不利,白怯生生地点点头;可是之后他邀请她共进午餐,尽管他的另一个助理,白的师姐,在乐团一心希望鹤立鸡群的利亚,似乎在跟他闹一点小别扭,气氛有些奇怪,可是跟老师单独交流显然也是白慧华期待中的事。
这是白第一次有机会与教授独处。那一段长镜头里,交响乐在播放—作为乐团的指挥和指导老师,李教授指导学生的环境理当如此。前面白还像所有不那么熟悉又对老师好奇,还希望跟他套套近乎的学生一样,在谈论书架上镜框里老师的家人;老师一边若无其事像与客寒暄一般地回答,一边微微地在向她靠近。镜头精确地窥视着他们—白感觉到社交距离的逾越,她尽量往书架上挤,缩小自己的占据的空间;不过—很快,老师开始亲吻她。之后,是凌乱事发之时。
加害人和被害人的诡异共生
是的,白慧华从未想过举报李教授,有了这个不能说,也难以消化的秘密,只能寻找自己的解决方案。但教授有他的善后手段,也许同样是轻车熟路的。在训斥和解散了乐团的排练之后,在空旷的排练厅里,这个他如王者一样发号施令和操控乐团学生情绪起伏的场所,寥寥数语之后,再一个长镜头,白慧华孤独、不知所措的表情。我相信加害人李教授会出现在她的右后方,他总是不疾不徐,从容不迫,他的西服果然出现在那里,在这个秘密里只有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那一片衣角是白慧华惟一能够倚靠的,她和其他的性骚扰性侵害受害者没有什么两样。淡化,把这个事故想象成另外一个故事,这是她可以做的,这也是文化中有无数剧本的。连暴力强奸的受害者都可能把嫁给强奸者当作自救的文化中,她的解决方案—“不知道是不是爱上了李教授”,还有什么不能理解呢?
导演省略了白此后多次“自愿”与教授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制作方的解释是:“我们为什么要渲染她的身体遭遇了什么?重点是她的心里遭遇了怎样的磨难。”
导演用很多的闲笔,这个残忍和复杂的故事,穿插在台东壮阔的风景之中。林涛汹涌的山野,太平洋和海岸山脉之间的铁路,事情就像它本来的样子,仿佛没有发生。
不反抗是否等于同意?
直到白慧华拒绝了她本来喜欢的人,阳光男孩木宏的亲近(也许暗示她认为自己要忠于对李教授这个“爱人”;或者,是她认为自己已然被“玷污”而无法正常与木宏恋爱),而这一举动激发的心理危机导致她的无意识自残。王老师把冷心肠的方律师召唤到台东,影片的主题慢慢地浮现:如果第一次被性侵却没有“合理地”反抗,并且在之后多次配合对方的要求,那么这是不是性侵害?或者是双方合意的性行为?事情的核心是,没有反抗是否等于同意?
我早知道这个答案。从7月到10月,跟进了厦大考古导师吴某的性骚扰案,在电影中,我看到的就是这个案子的重演。吴某对女学生,跟片中的李教授一样,并不挑人,只要是强烈地希望在他掌控的领域里有所成就的学生,他就有机会单独接近,将对方一举擒获—猎人对猎物是不需要征求同意的。
人们不能理解的是,寒蝉为何会噤声。在看过影片之后两天,我参加了一个为校园性骚扰为主题的电视谈话节目。一些嘉宾对厦门大学受害人进行了无穷递进的追问:成年人了,难道不知道反抗吗?为什么第一次之后不举报,是不是不自己太贪心? 既然已经发生性关系了,事情的性质已经变化,不就是失败的性交易吗?既然现在调查的结果出来了,为什么不使用法律的武器,与侵害者对簿公堂?而另一面,他们对加害人的作为,却仅仅加以“男人天性”、“狂狷”的判断,给予包容。在影片中,白承受的就是这样的舆论压力。性被社会构造成男主控女服从的模式,这个模式是不平等的结果,但也会继续生产新的不平等。沉默等于同意吗?厦大案中举报导师的女孩也跟白一样,不止一次地发生性关系,但是她和白一样,身心都发生很大问题,她找老师倾诉,找心理咨询,找系领导投诉,没有任何改变。
男性无法消化的弱
李教授,就像传说中颇有偶像魅力的那些师长一样(在人成长的过程中,这样的师长不止一个),“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 我们不会有机会学习抵抗他的不当行为,因为从未假设他会有不当行为。
戴立忍的表演,如此有感染力地代言了一种男性的类型。在灯光聚焦之下,李教授像所有校园男神一样,光彩夺目,中年沉淀的男人味儿,煞有介事的忧郁和严厉。除了教师身份给他的评鉴权力,他的影响力也是难以抵挡的,乐团排练的氛围,年轻乐手们热切的目光,都表明他的臧否能够左右大家的自我认同和同侪地位。
熠熠生辉的偶像李教授有自己的失意和脆弱。在一个男人必须强的文化中,他们往往无法消化自己的弱,所以他们会把失败化为攻击性,以伤害他人来重建自己的男性气质。“每个人都在逃,差别只是自己知不知道而已。” 影片并不仅仅是性侵案的“法庭剧”,貌似小清新的影像,却有很大的野心,关于何谓正义的探讨,隐藏在人物的人生伏笔中。
李教授的妻子林律师,她为丈夫(习惯性地)性侵女学生辩护,并不像人们理解的仅仅是传统妇女的亲亲相隐和保护家庭。她曾经是决定家庭走向的人,政党轮替之际决定到原住民地区来继续公益律师的工作,这是她的继续革命。而李,为她的路线偏离了“鸡犬升天”的前途。他们有共同的回忆和默契,他们相互是珍惜的,林对他怀抱负疚。
在林这里,正义在公私之间撕扯得最严重。尽管她一直很克制,可谓静水深流,但是作为在性上被背叛的妻子,她仍然忍不住借法庭质证之机,表达自己的愤怒—对丈夫和她心目中不甘心的“小三”。作为原住民环保运动领袖,她认为利用原住民的经济弱势,牺牲其生态利益的征地开发,不是“公平交易”而是掠夺,那么,她的丈夫利用学生在年龄、经验、资源和权力关系中的弱势,发生貌似“你情我愿”的性关系,又意味着什么呢?作为法律人,她高扬无罪推定原则,然而作为弱势群体的捍卫者,她又明白在教师性侵的个案中,这个原则的运作脉络不同。这也许是她愿意和解,并最终放弃上诉的原因。最后林的出路,是成为亡夫的赎罪人,对多个受害人一一作出赔偿。
悲者的注视
李教授的死,被设置在这样的一个日常场景之下—作为妻子的好丈夫,儿子开明的父亲,他跪在土地上照料花园,突然,心脏病袭击了他。他在失声的挣扎中,仰望家中的窗口,妻儿如常的、温暖的生活。他的头慢慢地垂向土壤,旁边是他培育的盛开的鸢尾花,他曾拿着这花束去看望了被自己伤害的女孩,这花也让妻子觉察到了他寡人有疾的重演。
这是我喜欢的一个情节,镜头给加害人悲悯的注视。尽管,他们通常即便遭到惩罚,也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认为这正是他们遭遇了诅咒的明证。男性需要拯救,但咎责受害者、为加害人张目的舆论,往往把他们推离拯救之途。
电影中,导演的批判是理解的诠释而不是声讨。没有执法的上帝,人们在法、理、情的困扰中,艰难地寻找自己的答案,回到初心。这些微小而坚持的努力,属于卑微的人类;希望这部电影,能“唤醒那些装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