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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招投标市场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其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公共采购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与此同时,由于监管体制不配套,政出多门、暗箱操作、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因此,要完善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体制,必须做到法制化、制度化;必须及时、准确把握我国招投标市场的现状和走向;必须严格规范、引导招投标市场的有序竞争;必须不断强化对招投标市场的依法监管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