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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政府机构改革的必然产物,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治理尚处在摸索阶段,作为实质上的单中心秩序的缺陷成了非营利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构建由NPO(非营利组织)、政府、独立部门、执政党组成的多中心治理秩序,引进现代公司多中心治理理念,健全行政治理秩序,推动独立部门、公民个人和党的基层组织参与治理,将是转型期NPO多中心治理模式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