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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于2011年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浙江省率先推行市、镇、村三级河长制,实施河道整治长效管理。以2010年为基准年,选择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氨氮(NH3-N)和总磷(TP)3项重点污染指标作为评价项目,对近3 a海宁市地表水水质监测代表断面进行分类评价和水质变化趋势分析,进而得到海宁市总体水质变化和区域问题识别。为今后海宁市深入治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