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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闵大概是我遇到的最聪明的女孩。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编剧高研班上,在此之前已听说过她的大名——河北文学院年纪最小的签约作家。她穿一件红色的竖条纹大衣,刘海在眉毛之上,看上去像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巫,说,你来啦。我说,我来了。她坐在房间里剪视频,眼睛离电脑屏幕很近,手边有个复古小音箱,放一首色调阴冷的日语歌。我心想,嗯,和她的风格很搭,这就是她会喜欢的歌。我们坐在床上聊起来。她是导演系毕业的,没上班,写剧本和小说,偶尔跟着去片场拍片子。我一听就来了兴趣,因为我从小的梦想是当大明星,苦于没有导演挖我。我激动地说,太好了,闵导,下次给我个女二号演演吧。她为难地看着我,说,呃,你好像……不行,但是我可以给你拍好看的照片。我沮丧地同意了。
活动结束后,她去我家住了一晚。我们关掉灯,在屋子里看恐怖片,屡次被吓得尖叫,好在是顶楼,没邻居找上来。后来我们躺在床上,说起了小时候的事,我才知道,她自幼学戏,大学也是在中国戏曲学院读的,她的爸妈、姥姥都是正统的文艺青年,到她这代,出个才女不足为奇。我说,你给我唱一曲吧。她立刻拒绝了我,我没有强求。我对戏曲的了解并不深,我爸是戏迷,一有时间就在家咿咿呀呀地唱,由于声音太大,招致了我们的敌意和嘲笑。后来我看艺术史,明白戏曲也是一个分支,才对这个艺术门类产生了迟来的敬意,同样地,我对小闵也有了敬意。
她比我大一岁,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美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我喜欢听她讲故事,飞檐走壁,上天入地,仿若仗剑走天涯的侠女,令我羡慕不已,我没有那样的勇气和魄力。但她英姿飒爽的外表之下又是另一番内心景观,她的頹唐、痛苦、焦虑,也让我心惊胆战。我时常思考,她成长得如此顺利,怎么会有那么多苦楚?后来我明白,这种痛苦是真正有追求的人才会有的。在我看来,她已经超越了大部分同龄人,会摄影、会剧本、会小说、会戏曲,但对于很年轻时就确认了自己要走哪条路的她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她一直在往前奔跑,以惊人的速度。我清楚我变不成这样,因为我的内心总是很动荡,对文学也是走马观花,碰到其他好玩的总要试一试,所以知道自己要什么并坚定执行的人就变得弥足珍贵。
我们曾一起去海南旅游,住在一个房间里,她给我拍了很多照片,那是我拍过的最好看的一组照片。当然,拍摄过程不堪回首,她像一个认真的老师对我非打即骂,说我的表情不自然,动作又太做作,让我当镜头不存在,务必放松下来。我随口问了一句,你的镜头多少钱?她云淡风轻地说,一万多。我不由得张大嘴巴,心里想,妈的,这么贵,我一定要好好拍。最后顺利地拍完了,严师出高徒嘛,我体会到演员工作的不易,立刻终结了当大明星的梦想。小闵白了我一眼,说,你还是老老实实写小说吧。她恢复了平时的嘻嘻哈哈,点了几盒水果外卖,对着照片调色。我观察她微皱的眉头,观察她的手指灵活地在键盘上滑动,内心突然一阵温暖。成片很不错,我盯着照片,觉得自己有点陌生,不由得挑剔起脸部的缺憾,她说,那都是你的特点,而特点是最宝贵的。那一瞬间,我豁然开朗,第一次真正接受了自己。小闵就是这样,她带给我很多启示。
我喜欢和她待在一起,一开始我并不习惯她欲迎还拒的相处方式,后来习惯了,我们便开始了互相讽刺。我写过一个中篇,就是描述这种又苦又甜、冰火两重天的友谊。和她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像抛粉笔头一样一接一个准,衍生出无限的快乐。有天她突然剃了个光头,穿了身男装,气质全变了,我和她一起去参加活动,别人问我俩是不是一对,我们在走廊里狂笑,引来行人侧目。哦对了,说到男装的问题,小闵的衣品也极好,就是一个百变的时装达人,我每次去她家都要从衣柜里挑选漂亮衣服穿,有一种隐秘的幸福感。
我俩写过一次同题小说,是在一个会议上临时起意,约定各写一个短篇。那是我俩唯一一次完成同题任务;后来也约过,因为时间不够,全被搁置了。说好等有空了重新开始。她的小说我几乎都读过,题材特别,多为发生在戏校和影视圈的故事。每次读她的小说,我的感受都是不同的,最近几篇有了明显的进步。她的小说和她的人一样,呈现出丰富性和层次感,只有认真揣摩才能窥探到文字之下的暗流,比如《犹在耳》、《白马身》、《月亮照中天》,无一例外都是较短的篇幅,但有限的字数下又有着别开生面的隐喻和思考,就像在每个段落中都有着一个巨大的开合,这点很难做到,依赖于一个写作者最宝贵的先天性的直觉。毫无疑问,她的直觉是准确、有效、不可捉摸的。另外,她的语言也有着生动的韵律感,大概和她的阅读有关,她喜欢《红楼梦》,反复读中国古典小说,这点和我完全相反。她喜欢的我没读过,我喜欢的她没读过,所以我们很少分析某部具体的作品,而是转向自己的写作。有次她给我看了一个科幻小说的大纲,画面感和戏剧性都挺强,我不得不为那些奇思妙想惊叹,鼓励她一定要写出来,不要浪费了这么好的创意,实在不行,写个剧本也成。可她太忙了,直到现在也没写完,我非常期待写完的那天,如果完成得不错,那将是一个很牛的作品。
同样令我吃惊的还有她的观察力,这也是天生的,她对世界保持着持续的好奇。有次我们聊到一个共同朋友,她不经意说到,他是逃避型人格嘛。我不太相信,因为我和那个朋友认识了很久,并没有察觉到。后来我在那个朋友身上偷偷验证小闵说的话,发现果然如此,他对待问题的第一反应是逃避。再后来我们私底下分析这个人怎么样,那个人怎么样,嘿,奇了怪了,还都被小闵说中了。这下,我不得不佩服她了。
福克纳曾说过,成为作家最重要的是生活经验、观察力、想象力,其中任意一项可以取代其他两项的不足。看到这句话时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小闵,这三点她都具备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成为好作家呢?我无比看好她的未来。在结尾之际我脑子里突然蹦出某个清凉的夜晚,我们在海边散步,看到岸上的一条船,走进去才发现是个主题酒店。我们站在船头上,小闵抓住船桅,让自己的身体飘起来。我问她,你唱什么角儿?她笑着说,花旦。我又说,那你给我唱一曲吧。这次她没有拒绝我,当下便顿了嗓子唱出来,声音在海风中显得婉转清丽,又有些哀苦。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月光洒在她的头顶,那是一小片耀眼的神迹般的光辉。
(责任编辑:李璐)
活动结束后,她去我家住了一晚。我们关掉灯,在屋子里看恐怖片,屡次被吓得尖叫,好在是顶楼,没邻居找上来。后来我们躺在床上,说起了小时候的事,我才知道,她自幼学戏,大学也是在中国戏曲学院读的,她的爸妈、姥姥都是正统的文艺青年,到她这代,出个才女不足为奇。我说,你给我唱一曲吧。她立刻拒绝了我,我没有强求。我对戏曲的了解并不深,我爸是戏迷,一有时间就在家咿咿呀呀地唱,由于声音太大,招致了我们的敌意和嘲笑。后来我看艺术史,明白戏曲也是一个分支,才对这个艺术门类产生了迟来的敬意,同样地,我对小闵也有了敬意。
她比我大一岁,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美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我喜欢听她讲故事,飞檐走壁,上天入地,仿若仗剑走天涯的侠女,令我羡慕不已,我没有那样的勇气和魄力。但她英姿飒爽的外表之下又是另一番内心景观,她的頹唐、痛苦、焦虑,也让我心惊胆战。我时常思考,她成长得如此顺利,怎么会有那么多苦楚?后来我明白,这种痛苦是真正有追求的人才会有的。在我看来,她已经超越了大部分同龄人,会摄影、会剧本、会小说、会戏曲,但对于很年轻时就确认了自己要走哪条路的她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她一直在往前奔跑,以惊人的速度。我清楚我变不成这样,因为我的内心总是很动荡,对文学也是走马观花,碰到其他好玩的总要试一试,所以知道自己要什么并坚定执行的人就变得弥足珍贵。
我们曾一起去海南旅游,住在一个房间里,她给我拍了很多照片,那是我拍过的最好看的一组照片。当然,拍摄过程不堪回首,她像一个认真的老师对我非打即骂,说我的表情不自然,动作又太做作,让我当镜头不存在,务必放松下来。我随口问了一句,你的镜头多少钱?她云淡风轻地说,一万多。我不由得张大嘴巴,心里想,妈的,这么贵,我一定要好好拍。最后顺利地拍完了,严师出高徒嘛,我体会到演员工作的不易,立刻终结了当大明星的梦想。小闵白了我一眼,说,你还是老老实实写小说吧。她恢复了平时的嘻嘻哈哈,点了几盒水果外卖,对着照片调色。我观察她微皱的眉头,观察她的手指灵活地在键盘上滑动,内心突然一阵温暖。成片很不错,我盯着照片,觉得自己有点陌生,不由得挑剔起脸部的缺憾,她说,那都是你的特点,而特点是最宝贵的。那一瞬间,我豁然开朗,第一次真正接受了自己。小闵就是这样,她带给我很多启示。
我喜欢和她待在一起,一开始我并不习惯她欲迎还拒的相处方式,后来习惯了,我们便开始了互相讽刺。我写过一个中篇,就是描述这种又苦又甜、冰火两重天的友谊。和她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像抛粉笔头一样一接一个准,衍生出无限的快乐。有天她突然剃了个光头,穿了身男装,气质全变了,我和她一起去参加活动,别人问我俩是不是一对,我们在走廊里狂笑,引来行人侧目。哦对了,说到男装的问题,小闵的衣品也极好,就是一个百变的时装达人,我每次去她家都要从衣柜里挑选漂亮衣服穿,有一种隐秘的幸福感。
我俩写过一次同题小说,是在一个会议上临时起意,约定各写一个短篇。那是我俩唯一一次完成同题任务;后来也约过,因为时间不够,全被搁置了。说好等有空了重新开始。她的小说我几乎都读过,题材特别,多为发生在戏校和影视圈的故事。每次读她的小说,我的感受都是不同的,最近几篇有了明显的进步。她的小说和她的人一样,呈现出丰富性和层次感,只有认真揣摩才能窥探到文字之下的暗流,比如《犹在耳》、《白马身》、《月亮照中天》,无一例外都是较短的篇幅,但有限的字数下又有着别开生面的隐喻和思考,就像在每个段落中都有着一个巨大的开合,这点很难做到,依赖于一个写作者最宝贵的先天性的直觉。毫无疑问,她的直觉是准确、有效、不可捉摸的。另外,她的语言也有着生动的韵律感,大概和她的阅读有关,她喜欢《红楼梦》,反复读中国古典小说,这点和我完全相反。她喜欢的我没读过,我喜欢的她没读过,所以我们很少分析某部具体的作品,而是转向自己的写作。有次她给我看了一个科幻小说的大纲,画面感和戏剧性都挺强,我不得不为那些奇思妙想惊叹,鼓励她一定要写出来,不要浪费了这么好的创意,实在不行,写个剧本也成。可她太忙了,直到现在也没写完,我非常期待写完的那天,如果完成得不错,那将是一个很牛的作品。
同样令我吃惊的还有她的观察力,这也是天生的,她对世界保持着持续的好奇。有次我们聊到一个共同朋友,她不经意说到,他是逃避型人格嘛。我不太相信,因为我和那个朋友认识了很久,并没有察觉到。后来我在那个朋友身上偷偷验证小闵说的话,发现果然如此,他对待问题的第一反应是逃避。再后来我们私底下分析这个人怎么样,那个人怎么样,嘿,奇了怪了,还都被小闵说中了。这下,我不得不佩服她了。
福克纳曾说过,成为作家最重要的是生活经验、观察力、想象力,其中任意一项可以取代其他两项的不足。看到这句话时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小闵,这三点她都具备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成为好作家呢?我无比看好她的未来。在结尾之际我脑子里突然蹦出某个清凉的夜晚,我们在海边散步,看到岸上的一条船,走进去才发现是个主题酒店。我们站在船头上,小闵抓住船桅,让自己的身体飘起来。我问她,你唱什么角儿?她笑着说,花旦。我又说,那你给我唱一曲吧。这次她没有拒绝我,当下便顿了嗓子唱出来,声音在海风中显得婉转清丽,又有些哀苦。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月光洒在她的头顶,那是一小片耀眼的神迹般的光辉。
(责任编辑:李璐)